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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沒問題,但必須和婆婆分開住,我就是看不慣她!」「好的」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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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沒問題,但必須和婆婆分開住,我就是看不慣她!」「好的」

有些女人結婚後和婆婆住在一起,相處得還算和諧。但有些女人結婚後和婆婆住在一起,就矛盾叢生。至於是誰的問題拋開不說,反正結婚後和婆婆住在一起,除非是特殊情況,除非是兒媳主動要求,否則都不會太和諧。雖然說結婚後和婆家人是一家人,但總歸是兩個家庭。做子女的長大了都不願意和父母住在一起,更別提結婚後和婆婆住在一起了,心裡有意見是難免的。

如果婆婆很懂事,不想給兒子兒媳添麻煩,不願意和他們住在一起,那當然是很好的。可如果婆婆死皮賴臉非要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那就肯定會鬧矛盾,嚴重地甚至會導致兒子兒媳離婚。

下面這對夫妻就是因為這個問題導致離婚的,我們來看看他們的故事。


東林老師:

剛剛看了您寫的那個婆婆制定家規的故事,我看完之後很感慨,為什麼我沒有攤上那麼好的婆婆啊!我的婆婆也有家規,不過她所定的家規是專門針對我的,要求我對她千依百順,言聽計從,否則就說我是個不合格的兒媳,真的很幼稚很可笑。

我和我老公是因為愛情而決定結婚的,我是認定了他這個人,其他的我都不想關注,我覺得愛情也好,婚姻也好,都只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其他人都沒資格摻合。我以為我們的婚姻會如我所願順順利利,可沒想到結婚後會被婆婆摻合。

我們結婚時倒是沒鬧什麼矛盾,一切都很正常。可是,自從結婚之後,婆婆就賴在我們家不走。我一開始出於尊敬,並沒有對她有任何意見,而且盡量把她伺候的舒舒服服。可是,她倚老賣老,我對她那麼好,她卻找我麻煩。那種「好心當作驢肝肺」的感受真的讓我受不了,我對自己的婆婆好心,卻沒有得到她的好報。

有一次因為做飯的問題,她一直在指責我,我忍不住就和她吵了起來,結果她說,「兒媳婦,你要想在這個家待下去,就必須對我千依百順,這個家我說了算,你別想在這個家作威作福,這個家沒有你逞強的份兒。你要無法對我言聽計從做個合格的兒媳婦,我就讓我兒子跟你離婚!」

「復婚沒問題,但必須和婆婆分開住,我就是看不慣她!」「好的」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我做不到忍氣吞聲,做不到低聲下氣認錯。我沒有錯,很明顯是她的錯,她從來都沒有尊重過我。還說什麼我不是個合格的兒媳婦,她怎麼不想想自己是不是個合格的婆婆?自己一堆問題不說,還把我貶得一文不值,我嫁到他們家,就活該被她這樣欺負?我當然不會容忍自己一錯再錯,既然她提到離婚,那我就告訴她,「離婚就離婚,不勞你費心讓你兒子跟我離婚,我會跟他離婚!」

等我老公回到家的時候,我跟他提出了離婚。老公問怎麼回事,我還沒說話,婆婆惡人先告狀,可憐巴巴地說,「我就說了她兩句,她就要離婚,你說這鬧得是什麼事兒啊!這讓我的老臉往哪兒放啊!」

她的這種行為真的讓我反感透頂,我沒有任由她胡說八道,把我們兩個的對話跟老公說了,婆婆矢口否認,當著我老公的面又開始指責我,我老公勸都勸不住。我實在受不了了,鐵了心要離婚,我真的不想在這個家再多待一分鐘。

當時的情況很混亂,婆婆表面上在勸我們不要離婚,實際上是變相慫恿我們離婚,一直在我老公耳邊煽風點火。我們就這樣離婚了,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就是離婚了。

離婚後我回到娘家,我爸媽知道了之後很生氣,打電話給我老公問是怎麼回事,我老公吱吱唔唔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爸媽也拿他沒辦法。

過了兩晚,從第三天開始,我老公就開始求我復婚,說我們不該離婚,說我不應該在那種混亂的狀態下逼著他離婚。我聽完他的話又發火了,「什麼叫我逼你離婚?如果婆婆不逼我,我會逼你嗎?如果她像其他人的婆婆一樣懂事,我會跟你離婚嗎?」

他聽完我的話就慫了,繼續求我復婚。他這個人是沒有什麼大問題,我受不了的是婆婆,所以,到最後,我跟他說,「復婚沒問題,但必須和婆婆分開住,我就是看不慣她!」

他說,「好的好的,都聽你的,我們復婚單獨住在一起,你放心,我不會再讓她賴在我們家不走。」

我沒有因為他這樣的回答就立馬和他復婚,而是回去住了一段時間看看他是否真的做到了。事實證明他做到了,我這才跟他復婚。

在婆婆眼中,甚至在其他和婆婆一樣的人眼中,可能都覺得我不懂事。但我完全不認同這一點,我已經儘力做到尊重了,我並沒有犯什麼錯,都是婆婆在找我麻煩,我是被逼無奈才選擇離婚的。如果她是個好婆婆,我不反對她跟我們一起住。但她不是個好婆婆,所以我必須切斷我們之間的來往,我自己的婚姻,我有權利做主。

「復婚沒問題,但必須和婆婆分開住,我就是看不慣她!」「好的」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不得不說,很多婚姻中的婆媳矛盾都是和婆婆住在一起導致的。畢竟兒媳和婆婆是隔代人,觀念不一致很正常。兩個三觀不合的人同處一室,那有矛盾是難免的。

這種事是不能道德綁架的,不是說子女結婚了就必須要和婆婆一起住,這要看情況。各方都願意,而且相處很好,那一起住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中間有不和諧的因素在,有矛盾,而且並非各方都願意,那最好還是不要一起住的好。只要不一起住就可以避免的矛盾,為什麼非得要讓它滋生呢?這種矛盾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不是說結了婚不跟婆婆一起住就是不孝,這麼說就是道德綁架了。自古子女結婚之後就有「分家」一說,當然這裡講的「分家」不是分家產,而是把子女組成的家庭和父母的家庭分開,各自生活又互相幫襯,這樣才能達到一種平衡的狀態。

上面講的這些問題,當然還是要看個人。你願意如何,你的另一半是否和你觀點一致,你們要商量著來。能避免的矛盾和問題盡量避免,不要一開始不當回事,事到臨頭又手忙腳亂,那到最後萬一離婚或者除了什麼大問題,後悔都來不及。(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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