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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不符合政治習俗?

文|小河對岸

我國歷史上的王朝,通常都不會封異姓為王。這種政治常例,其實是受西漢初年,劉邦與群臣訂立的白馬盟約(劉邦剪除異姓王之後,與大臣們殺白馬而盟約: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的影響較深。可是,在劉邦及劉盈死後,呂后專權,就違背了白馬盟約,而大封諸呂為王,而這也被認為是呂氏被滅族的禍源。那麼,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就不符合政治習俗呢?

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不符合政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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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早期的王朝,用人制度並不怎麼成熟,君主最能信賴的人,往往只能是自己的血親與姻親,而跟今天的家族企業很相似。所以,西漢王朝的兩大政治支柱,也就是諸侯(血親)與外戚(姻親)。呂后封諸呂為王,雖違背了劉邦的白馬盟約,但放在「家族企業」式(家天下)的帝制時期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就好比一個家族企業,老闆去世了,老闆與老闆娘唯一的兒子也去世了。只剩下老闆娘與年幼的孫子,還有老闆的諸多私生子。如今,雖然老闆娘年幼的孫子是名義上的董事長。但老闆的諸多私生子也都佔有企業的股份,且正值青春,而對董事長的位置都有想法。老闆娘為保住孫子的董事長地位,給娘家內侄一些企業股份與管理權,以去制衡老闆的諸多私生子與企業元老,是很正常的舉措。

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不符合政治習俗?

雖然,老闆有過遺囑:外姓人不能擁有企業股份。但現今是老闆娘掌管企業,對老闆娘來說,娘家內侄才是自己人,而老闆的私生子們卻是不相干的外人。而陳平、周勃等,就完全是打工仔,家族成員分配股份,跟他們毫無關係。所以,當呂后向陳平、周勃等人詢問,是否可以封諸呂為王?除了老實巴交的王陵搬出老闆的遺囑來反對外,其他人也都沒啥意見(周勃等對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王昆弟諸呂,無所不可)。

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不符合政治習俗?

而在歷史上,也有外戚被封為諸侯的前例。漢朝去周朝也不算遠,姜太公(即呂尚,為齊國始封君)就以外戚被周王室封為諸侯。呂氏的最主要族源,就來源於齊國公室,且呂后的家鄉(今山東單縣)也離齊地不遠,很有可能就是姜太公之後。

呂后封諸呂為王,是否不符合政治習俗?

在先秦時期,姓氏有別,(貴族)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氏」用來別貴賤,「姓」用來別婚姻(同姓不婚)。先秦時期的姓並不多,姬姓(周王室及其同姓諸侯,為先秦第一大姓)與姜姓(先秦第二大姓)最為親善,世為婚姻。故而,周王室的天下也可以理解為「姬姜共天下」(據傳炎帝與黃帝,也分別為姜姓與姬姓)。所以,從這方面也就很容易理解,呂后為何封諸呂為王,並將呂氏女子強塞給劉氏諸侯王為妻了。呂后就是想沿襲周王朝「姬姜共天下」的婚姻政治,而再度實現「劉呂共天下」。但是,呂后卻犯了跟韓信同樣的政治錯誤,就是時代背景已經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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