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土地又要「交稅」了?別急,只有三種情況要交
年紀稍大的農民朋友都應該知道,以前農民種地的時候每年都需要交納公糧,後來不用交公糧了,改交農業稅,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從2006年開始國家就取消了農業稅,這對於收入偏低的農民來講,無疑減輕了一筆不小的負擔,但是最近有的農民在討論,今年開始,土地又要開始「交稅」了,這不禁讓一些農民開始緊張起來。
其實對於這點,農民朋友大可不必要擔心,既然國家之前已經取消了農業稅,是不可能再重新徵收的,而且現在國家為了鼓勵農民種地,還給種地的農民發放了各種的農業補貼,也就是說種地不僅不需要交錢,反而還有錢可拿,那麼土地要「交稅」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相信有些人都很清楚,這些年農村佔用耕地的現象非常嚴重,為了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農村的土地,國家開展了土地的確權工作,在確權的過程中,對於非法佔用農村耕地的情況國家非常重視,之前國家提出了18億畝耕地的紅線,但是在短短的10年之間,耕地面積就減少了2.5億畝。
為了進一步保護農村的耕地,2018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佔用耕地建房等將繳納耕地佔用稅。該草案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從今年的9月開始,只要是在耕地上面從事非農業生產建設的行為,都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具體來說分以下三種:
私自改變土地性質
國家有明確的規定,不能改變土地的性質,就比如說耕地就只能用來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如果在上面建墳就是屬於私自改變耕地性質的行為,而宅基地只能用來建造農房居住,如果用來從事商業行為也屬於改變土地的性質,所以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違規佔用耕地建房
這就不用多說了,在耕地上建房這種行為在農村地區很多,因為很多農民的法律意識比較薄弱,認為自家的土地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沒有經過申請就在耕地上建房,這種行為也是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
從事其他非農建設
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如果在將耕地挖來做魚塘或者是發展林果業或者是建造大棚也屬於佔用耕地的行為,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總的來說,只要違規使用耕地,在耕地上面正常從事農業生產活動,都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而上面的三種行為卻是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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