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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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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伯鷹臨唐代禇遂良《大字陰符經》

學古人書法的正規方法是三套功夫同時並舉的。 那便是 「鉤」、摹」、「臨」的三套。何謂 「鉤」?那便是將一種透明或半透明的薄紙,蒙在古人法書真跡的上面(古人是用一種「油紙」。現在各種程度的透光薄紙很多。)用很細的筆精心地把薄紙下的字跡,一筆筆鉤描下來,成為一個個的空花樣的字。這叫作 「雙鉤」。鉤好之後,再精心地將空處填清,成為真跡的複製品。這叫 「廓跡」。此為第一套功夫。何謂「摹」?便是將紙蒙在前項複製品之上,照著一筆筆的寫起來。習字用描紅本的方法,即為 「摹」書之法。此為第二套功夫。何謂 「臨」?臨是面對面的意思。書法中的「臨」即是將真跡(此處為「底本」的意思,所學的碑帖,即是底本)置於案上,面對面地學著寫。寫時只用白紙, 而無須再蒙在鉤出的本上; 也可以仍然蒙著, 以期 「計出萬全」。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以上這三套功夫, 連為一大套, 是學古人法書最準確、最迅速的方法。前輩學書都是這樣的。這三套功夫同時並進,是保證寫字成功的有效方法。我們現在學寫,能嚴格用這種方法訓練自己, 乃是最好的。 這方法看似死笨,實際卻最聰明便捷。因為我們的視神經是有錯覺的,我們看一個字的結構,自以為看得很仔細很準確了,實則不然。如若將紙蒙在原件上照描一道,便能立刻證明單靠「看」還是不精細的,離開實際還是有很大距離的。只有作了 「鉤」和 「摹」的兩套功夫,方能準確地記住了古人法書的實際結構,以及其起筆、收筆、轉筆等等的巧妙處。 只有這樣方能 「入」。

——潘伯鷹 《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學書時,字的大小,也有關係。最初不要寫太大或太小的字。大約一方寸左右最好。這樣便於放大,也易於縮小。寫時,最好學兩種:一楷一草(或行書)。這樣寫進步快。因為楷書與草書是「一隻手掌的兩面」。同時學楷與草,對於筆法的領會是非常之快的。以此之故,每日不必寫得太多。寫字必須有恆心;如無恆心,不如趁早不寫。俗語所說「字無百日功」,作為鼓勵之語是不妨的,作為真理則確乎是謊言。 大抵, 寫字至少要二三年不斷的努力,方能打定初步基礎。每天不妨寫少些,但要不斷。因此, 凡是好虛名的, 求近功的, 趕快走別的路。

——潘伯鷹 《書法雜論》

寫字的進步,決非一帆風順的。每當一段時期,十分用功之後, 必然遇到一種 「困境」。 自己越寫越生氣,越寫越丑。這是過難關。必須堅持奮發,闖過幾道關,方能成熟。凡 「困境」皆是 「進境」。 以前不是不 「丑」,因未進步遂不自知其丑,進步了,原來的丑才被發現了。越進步就越發現。這時,你已經登上高峰了。「送君者皆自厓而返, 而君自此遠矣!」

——潘伯鷹 《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中國寫字用筆,大體不外三種:硬毫、軟毫、兼毫。硬毫是兔毛(即所謂的紫毫)及黃鼠狼毛。此外也有所謂鼠須、人須、分鬃及山馬毛的(山馬毛筆,日本多有)。軟毫則以羊毛、雞毛為主。雞毛是最軟的,用的人極少。兼毫則是兩種參合的毛筆, 如「三紫七羊」、 「七紫三羊」、「五紫五羊」及鹿狼毫之類。其中分別主要的是筆毫的彈性幅度大小不同而已。

在中國毛筆歷史上說來,兔毫是最早的,換言之,硬筆是老大哥。羊毫後起,最初用的人也不多。北宋米友仁(米芾之子)傳下一帖,即自言此一帖是以羊毫所寫,故不好。這樣給了喜歡寫硬筆的人們一些好古的根據。平心論之,當羊毫初起時,製法未盡精工,用的人未盡習慣,可能認為比硬毫不如。但自元明以來,羊毫逐漸進步。元鮮於樞的詩中有很確實的證據。及至清嘉慶以後,羊毫更加進步,時至今日,一般筆工制羊毫日多,技術益巧。羊毫無疑已與兔毫和狼毫並駕齊驅了。 清嘉慶間鄧石如專用羊毫,神完氣足,渾古絕倫。他的學生包世臣以次無不用羊毫,還有人認為羊毫只能寫肥筆畫,那是錯看了。劉墉的筆畫最肥,但他用的是硬筆;梁同書用羊毫,但筆畫卻比劉墉細得多。

——潘伯鷹 《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大抵寫行草,尤其草書,用硬筆比較便利些,容易得勢些。因為草書用筆最貴「使轉」變化,交代清楚。其中「煙霏霧結若斷還連,鳳翥鸞翔如斜反正」之處,運腕如風,若非用彈性幅度大的硬筆,羊毫幾乎應接不上,那麼,縱有熟練的妙腕,也將因器之不利而大大減色。若寫比較大的楷書,尤其寫篆隸,則用羊毫寫去,紆徐安雅實多清趣。當然,若寫小隸寫(如西陲木簡之例)則用硬筆未嘗不妙。梁同書曾形容好的宿羊毫蘸新磨佳墨的快樂,使人悠然神往。至於熟紙性皆堅滑,亦以用硬筆較為殺得進。若毛邊、玉版、六吉、冷金或生紙之類,羊毫駕馭綽綽有餘。寫字的人可由長期經驗中得到合式的選配。

——潘伯鷹 《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墨色之中大有奧妙。它不僅能助長書法的美,並且它自身幾乎也是一種美。 這就叫作墨趣。

古代寫字用石墨,石墨中沒有膠。其後才發明摻膠之法, 於是墨的光采因膠而顯, 開了嶄新的奇麗境界。

寫字的人不一定造墨。 他們只用已成之墨而評定其優劣,其關鍵仍看寫出來的筆畫中所呈現的色採為衡。因之在這中間, 由於趣味不同,亦有喜濃墨與喜淡墨的分別。這兩者各有其角度,很難說濃淡兩種,究竟何者為最優。

從歷史追溯,古代是喜愛濃墨的。前文所謂「 一點如漆」已是絕好證據。再看相傳的墨跡,如寫經,如陳隋以來鉤摹的兩晉及六朝人書跡,乃至唐人墨跡,幾乎都是墨光黝然而深的。北宋蘇軾尤喜用濃墨。他曾寫自己的詩贈給他的夫人留存, 後面即跋明因有好紙佳墨才高興寫了的。 他曾論墨色應 「如小兒眼睛」,可謂精微之至。我們試想小兒眼睛又黑又亮又空靈是怎樣的一種可愛顏色!後來元朝趙孟頫,清朝劉墉,都是篤學古法的書家,也都喜用濃墨。

然而濃墨用得太過了也出毛病。即如蘇軾好用濃墨,筆畫又肥,所以董其昌笑他「不免墨豬之誚」。因之相反的一派便喜歡淡墨。北宋黃庭堅用墨有時隨意,常常用淡墨。那是因為他家中替他和了「一池淡墨」也將就寫了。米芾有時也用淡墨, 甚至墨幹了, 還用筆在紙上擦出字來。用淡墨最顯著的要算明朝的董其昌了。他喜歡用「宣德紙」、「泥金紙」、或「高麗鏡面箋」。他的筆畫寫在這些紙上, 墨色清疏淡遠。 筆畫中顯出筆毫轉折平行絲絲可數。 那真是一種 「不食人間煙火」 的味道!

——潘伯鷹 《書法雜論》

海派名家潘伯鷹《書法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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