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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二十五、不學小乘法戒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25)

二十五、不學小乘法戒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一:

四十三輕戒

二十五

不學小乘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瑜伽論記》卷第十(之下):「次明障慧有八,於中前五約法,後三就人。

前五中,初一起見立論不許學小。」

安住菩薩凈戒律,起如是,立如是:「菩聲聞乘相法教,不受持,不,菩何用於聲聞乘相法教,聽受持,精勤修?」是名有犯,有所越,是染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起如是見」,是他的內心裡邊的執著,「立如是論」,把他的執著發出來這樣的言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應該去聽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不應該學習小乘佛法,「不應受持」,不應該受持小乘佛教的文,「不應修學」小乘佛教的義。

「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必學習聲聞乘的佛法,不必去「聽聞」、不必「受持」、「精勤修學」,就是聞、思、修,不必對於小乘佛法去學習,學習它有什麼用?菩薩發大悲心,廣度眾生,完全學習大乘佛法就足夠了!小乘佛法也是能得聖道,能令人轉凡成聖的,不可以輕視的,所以菩薩若是這樣說,就是犯戒了,是染污心生起的罪過。「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韓清凈《披尋記》:「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等者: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雖不愛樂,然應讀誦、受持、聽聞、思惟,及與聲聞應共學者,非不純熟修行。為於聲聞種姓補特伽羅,如其所應令成熟故。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

「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等者: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相應」,與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就是小乘佛法,「雖不愛樂」,這位菩薩,雖然對於小乘佛法沒有愛樂心,「然應讀誦」,可是應該去讀誦、受持小乘佛法,「聽聞思惟,及與聲聞應共學者」,讀誦、受持、聽聞,這是聞所成慧,「思惟」,就是思所成慧,「及與聲聞應共學」習的,共同學習戒和法,「非不純熟修行」,菩薩也應該修行小乘佛法,不應該不純熟的修行小乘佛法,「為於聲聞種姓補特伽羅如其所應令成熟故」,為的是對於聲聞乘種姓的人,「如其所應令成熟故」,隨著小乘佛教學者所相應的,應該種、熟、脫,種善根,令善根成熟、令得解脫。隨著他的程度的深淺,菩薩應該教授他,令他的善根成熟得解脫,要這樣的話,菩薩也就應該學習小乘佛法,不然的話,這件事,是不能勝任的了,「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不應該有這種見地,應該這樣學習,這個人輕視小乘佛法,這是不對的。

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

什麼原因菩薩應該學習小乘佛法?「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菩薩尚且對於「外道」,非佛法,外道的「書論」,還要精勤的去學習,何況是佛說的法?更應該學習。這小乘佛法還是佛說的,所以不應該輕視,也應該學習。

韓清凈《披尋記》:「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者:此中外道書論,謂如十六異論及諸外論皆此所攝。十六異論者,如有尋有伺地釋(陵本六卷一頁)(註:披尋記作「六卷七頁」)。菩薩於彼尚應讀誦、受持、聞思純熟,為立論時於所立論多所作故。又外論者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八頁)。以諸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法教。

「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話者:此中外道書論,謂如十六異論及諸外論皆此所攝」,十六異論都叫做「外道書論」,「十六異論」在「有尋有伺地」那裡有解釋。「(陵本六卷七頁)菩薩於彼尚應讀誦受持聞思純熟,為立論時於所立論多所作故」,菩薩對彼外道的十六異論,還應該讀誦受持,還應該聞思,達到純熟的程度,為什麼要這樣做?「為立論時」,要是同外道辯論的時候,「於所」,自己所建立的理論,「多所作」,能夠有很多的辯才,「又外論者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八頁),以諸佛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的「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的「法教」?更應該學習。

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

菩薩不應該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這種話,說了這種話也沒有犯戒,那是什情形?「為令一向習小法者」,為使令「一向」,這「一向」就是唯獨的意思,不學習大乘,唯獨的去學習小乘佛法的,「舍彼欲故」,要叫這種人棄捨原來的這種意願,希望他去學習大乘,那麼就會這麼說,「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

韓清凈《披尋記》:「為令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者:此約不定種姓,一向修習聲聞乘法補特伽羅,為令舍彼聲聞下劣樂欲,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是說。

「此約不定種姓一向修習聲聞乘法補特伽羅」,這個補特伽羅有聲聞種姓,也有大乘的種姓,所以他能夠學習小乘,也能學習大乘,所以叫做「不定種姓」。「不定種姓」這個人,現在一向學習聲聞乘的補特伽羅,「為令舍彼聲聞下劣」的「樂欲」,「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是說」,而作前面這個說法,「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這樣子情形就不算犯。

《菩薩戒本經》:「不犯者:專學菩薩藏,未能周及。」不學小乘佛法,但也沒有犯戒,那是什麼情形?「專學菩薩藏」,這位初發菩提心的菩薩,現在專心的學習大乘佛法。「周」者至也,就是沒有多餘的時間、還沒有到時間去學習小乘佛法,這個時候不算犯。發了無上菩提心,當然要學習大乘佛法,小乘佛法也要學,只是先急著修學菩薩法藏,並非對聲聞乘法有輕慢心,不敢說不應聽、不應受、不應學,只是一時無法修學聲聞乘法,並非不肯學,如此則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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