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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不是權健的免死金牌

新年上班的第一天,「權健事件」調查迎來了最新進展: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權健涉嫌傳銷犯罪和涉嫌虛假廣告犯罪進行立案調查。

有媒體記者實地探訪了權健湖南分公司的辦公場所。對於「總部被查」的消息,一名現場人員表示,「我們是有證的,有什麼好查的。」這句「我們是有證的」耐人尋味,也點出權健之前「帶病生存」的訣竅。

「有證」,說的是權健在2013年拿到的直銷牌照。權健與其他臭名昭著的傳銷案件不一樣的是,目前它是一家擁有正規牌照的直銷企業。

在過去權健涉嫌的傳銷指控中,儘管一些案件坐實了傳銷性質,但最終被追責的也多是經銷商、技師以及銷售團隊,而並未傷及權健公司分毫。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或許是權健擁有合法的直銷身份。

但是,直銷牌照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從事違法傳銷的擋箭牌。正如一個人有駕照,不代表他就沒有醉駕、沒有闖紅燈,乃至沒有飆車撞死人。

權健「有證」當然可以查,除了要查清權健是否存在傳銷犯罪行為,更要搞明白,直銷牌照在現實中是否已異化為違法行為的「護身符」。如,權健拿到的直銷牌照,從程序和資格上是否合規合法?若溯及整個直銷行業,需要追問的是,有多少「合法」的直銷企業實際在進行打擦邊球式的傳銷操作?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單純從法律看,並不複雜。通俗理解就是,直銷是合法的,是直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不涉及發展下線之說;而傳銷,加入時須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且存在著嚴格的層級關係。

但現實中,直銷與傳銷的界定卻留有不小的模糊空間。這不僅表現為民眾的認知模糊,更體現為,一些擁有直銷牌照的企業,往往能夠把傳銷操作的責任完全推給下屬的公司和員工,讓自己金蟬脫殼。

之前權健火療館造成了這麼多的人身傷害,權健「本體」卻毫髮未傷。權健腫瘤醫院不看病歷、不面診就敢給腫瘤病人「開方子」、賣本草糖水飲料,甚至原權健腫瘤醫院的醫生懺悔說:之前忽悠了很多早期腫瘤病患不去正規醫院治療。還有,權健公然用患癌症去世的孩子的形象,為自己自然療法打廣告……權健的種種劣跡昭彰,卻總能全身而退,媒體監督、行政執法、司法訴訟都奈何不了它,是不是「有證」成了它的護身符?把之前明顯「拉人頭」、忽悠治療、欺詐消費者的違法活動都洗白了?

希望這次的調查,能夠突破對「有證」的束縛,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就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權健有直銷牌照不是它作惡的資本,就像長生生物有GMP證書,不是它製造問題疫苗的資本一樣。

(來源:澎湃新聞網 澎湃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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