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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一碰就沾毒」太誇張,但這個叫「郵票」的毒品需警惕

較真要點(趕時間?只看要點就夠了!)

1、「郵票」指的是LSD(麥焦酸二乙醯胺),是一種很強的致幻劑,曾經作為治療精神分裂藥物被使用。由於危害巨大,現在已經被大多數國家禁止,我國也把它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加以嚴格管制。

2、高純度的LSD是白色結晶,沒有氣味,不易被察覺。國外最常見的制毒方式是把它水溶後浸潤吸水紙,然後做成小紙片保存在密封袋中,看上去像一張張郵票。

3、雖然皮膚接觸LSD就能起效,但前提是大量接觸原型粉末,如果只是短暫接觸「郵票」,一般不會產生明顯的反應。很多文章聲稱「皮膚一碰就沾毒」是誇張的說法。

4、LSD起效後人體會有明顯的生理反應,同時會產生幻覺,長期服用或服用過量會導致嚴重的精神疾患,且有很長的後遺作用。

5、目前的資料顯示LSD不具有明顯的軀體成癮性,撤葯後戒斷癥狀不明顯,但使用過程有明顯的耐受性及心理依賴,偶爾一次誤服或不小心接觸LSD一般不足以立即「成癮」,但「心癮」的形成不可小覷。

查證者:張瑋 | 麻醉科醫生

最近,有很多網友在較真小程序(微信搜索「較真闢謠神器」,直達闢謠通道)提問:「郵票」是什麼毒品?有人說皮膚一碰就會成癮,是真的嗎?

實際上,所謂的「郵票」,學名叫LSD (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也就是麥角酸二乙醯胺。這是一種致幻藥物,最早由化學家Albert Hofmann 於1938年合成。

上世紀50年代,LSD曾作為藥物銷售,一度成為治療精神分裂症、控制犯罪行為的靈丹妙藥。到了60-80年代,很多年輕人把LSD視為「解放自我」「自我救贖」的途徑,很多名人也在追捧,披頭士樂隊的靈魂人物John Lennon就是其中之一。但在人們認識到它的巨大危害性之後,LSD逐漸淡出江湖。

(上圖為John Lennon)

LSD是毒品嗎?

根據我國法律,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受管制的麻醉藥品和精神類藥品在非醫學用途被濫用即為毒品。相對於傳統認知上的海洛因、冰毒等傳統毒品,新型毒品輻射面積更廣,通常流行於娛樂場所,以致幻劑及興奮劑為主。LSD的致幻性極強,無論什麼樣的偽裝也沒辦法改變它毒品的本質。

1968年10月24日,生產LSD在美國被定為非法。《1971聯合國精神藥物公約》則要求締結公約的國家全面禁止LSD。因此,包括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歐洲大多數國家,LSD都被禁止使用。我國也早已將LSD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加以嚴格管制。

(圖註:廣東江門警方抓獲「郵票」販賣嫌疑人)

LSD為什麼被稱為「郵票」?

高純度的LSD是白色結晶,沒有氣味,不易被察覺。制毒者將其製成片劑、膠囊,甚至塗抹於糖果表面,添加在飲料中。

目前國外最常見的形式是將其水溶後浸潤吸水紙,製成後與普通吸水紙並無二致。這些吸收了LSD的小紙片被保存在密封袋中,看上去像一張張郵票。每個紙片上的LSD通常是1個劑量單位(25-80ug)。

「郵票」一般採取含服的方式,因此使用者通常都是主動服用,誤服的可能性不大。對於身處校園,好奇心強烈的學生來說,一定要認識到這些「漂亮郵票」的邪惡本質,防患於未然,尤其是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邀請。

LSD皮膚一碰就沾毒?

雖然皮膚接觸LSD就能起效,但前提是大量接觸原型粉末,如果只是短暫接觸上文提到的「郵票」,一般不會產生明顯的作用。很多文章說「皮膚一碰就沾毒」是誇張的說法。

當然,這裡要提醒大家,如果不小心接觸含LSD的「郵票」或產生相應癥狀高度懷疑是接觸LSD造成的,因立即清洗皮膚,及時就醫。

LSD對人體有哪些影響?

極低劑量(10-20ug)的LSD就可以產生明顯的生理作用。一般來說,口服藥物後30分鐘左右起效,2至4小時達到高峰,可持續12小時或者更長的時間。靜脈注射、口服、舌下含服、吸入、皮膚接觸均可產生藥理效應,靜脈注射或吸入起效更快。

LSD起效後,會導致心率增快,血壓升高,體溫升高(罕見低體溫者);大量出汗,口渴;食慾下降、噁心嘔吐;瞳孔擴大;肌肉麻痹、無力,肌顫,共濟失調等。同時,情緒可能發生非常極端的變化,產生幻覺,對空間時間的認知出現扭曲;對形狀,顏色的視覺感知錯亂。它可能讓你「飄飄欲仙」,脫離現實,產生愉悅或欣快感,極度自信,思維奔逸。也可能出現焦慮、恐懼、激越、偏執、妄想、抑鬱等不同形態的負面心理,甚至極度絕望,做出傷害自己和他人舉動,長期服用或服用過量會導致嚴重的精神疾患,且有很長的後遺作用。使用者可能出現持續性知覺障礙(HPPD),可能會反覆出現令人痛苦的,傾入性的精神癥狀。

LSD的毒性反應直接導致死亡是非常罕見的,但它引起的情緒改變可能導致嚴重的自殘和自殺傾向,這是LSD引起死亡更常見的原因。儘管如此,大量攝入LSD(>400ug)可能出現嚴重的中毒癥狀,仍可能需要特殊的生命支持手段,如氣管插管甚至機械通氣。出現循環不穩定、體溫過高等癥狀時需要相應的對症治療。在這樣的劑量下患者會失去定向能力和判斷力,增加意外的發生的概率,如交通事故、溺亡等。輕症中毒患者一般無需特殊處理,但推薦在安靜的環境中觀察,直至中毒癥狀消退。

LSD會讓人成癮嗎?

目前的資料顯示LSD不具有明顯的軀體成癮性,撤葯後戒斷癥狀不明顯,但使用過程有明顯的耐受性及心理依賴,如再次使用過程希望達到之前同樣的效應需要不斷加大劑量。還可能出現「閃回」(flashback)現象,即在最後一次服藥之後(數月甚至數年)未服用藥物的狀態下也能再次出現服藥過程的感受。因此,偶爾一次誤服或不小心接觸LSD一般不足以立即「成癮」,但「心癮」的形成不可小覷。

參考文獻

[1].Hoffman A.LSD:my problem child.Ott,J(Trans),McNaugton&Gunn;Saline,MI2005.

[2].Blaho K,Merigian K,Winbery S,et al.Clinical pharmacology of 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case reports and review of the treatment of intoxication,Am J Ther 1997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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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yh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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