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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吉之死:一場引發刑事訴訟的實驗室事故


十年前,23歲的桑吉因實驗室事故去世。Credit: Naveen Sangji



撰文 | 蔣海宇


責編 | 陳曉雪




十年前的那個冬天,當西哈巴諾·桑吉

(Sheharbano Sangji)

走進分子科學樓4211實驗室時,初入新校園的興奮可能還未消去。

她剛從位於克萊蒙特市的波莫納學院畢業,十月中旬加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UCLA)

帕特里克·哈蘭

(Patrick Harran)

教授的實驗室,擔任他的研究助理。哈蘭教授年輕有為,在2008年7月,即將過三十八歲生日時,被UCLA聘為D. J. & J. M. Cram基金教授,從德州大學搬到洛杉磯,手握320萬美元啟動經費。

對於師徒兩人,洛杉磯都是人生新階段的開始。然而,一系列回頭想起來甚至有些愚蠢的疏忽,讓徒弟丟了性命;而師傅和學校,則因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遭到刑事指控。訴訟長達六年之久,直到今年九月結案。



焰火

桑吉並不是沒有用過叔丁基鋰。2008年的10月17日,桑吉剛到實驗室不久,和叔丁基鋰打過三次交道的博士後保羅·赫爾利

(Paul Hurley)

就教過她怎麼使用。桑吉和赫爾利一同完成了哈蘭教授交給他們的任務:將溴乙烯和濃度為1.7摩爾/升的叔丁基鋰戊烷溶液混合,獲得乙烯基鋰,另一位教授之後要用到的化學物質。這次實驗共用到53毫升叔丁基鋰。

用過叔丁基鋰的人都會對它保持敬畏。它不光遇到空氣就會自燃,而且在潮濕的環境下會產生極易燃的氣體。因此,叔丁基鋰必須在惰性氣氛下保存和使用。

12月29日,桑吉要獨自做同一個實驗,不過試劑用量是之前的三倍。


事故當天,桑吉寫下的筆記顯示,她正在製作乙烯基鋰。來源:ACS Publication

分配給桑吉的通風櫥里擠滿了各種實驗儀器,桑吉不得不在通風櫥的邊緣完成操作。整個過程沒有人在旁邊看管。據記錄,這是她成為化學工作者以來,第二次用叔丁基鋰。

下午一點左右,桑吉試圖用一個容量僅60毫升的針管,從試劑容器中取出約53毫升的叔丁基鋰。針管的針太短,只有五厘米,她得把試劑瓶傾斜一些才能夠到試劑。可一傾斜,鉗子就夾不穩試劑瓶。桑吉不得不一隻手扶著試劑瓶,一隻手用手指頂住針管的活塞。

桑吉使用的針管。來源:UCLA


快到針管盡頭時,活塞開始鬆動。活塞脫離,試劑飛濺,桑吉著火。她沒有穿防火實驗衣

(fire-resistant lab coat)

,人造纖維的毛衣很快燃起來,將她的上半身吞沒。

儘管緊急淋浴就在實驗室里,驚慌的桑吉跑向了相反的方向。在實驗室工作的一個博士後陳偉峰

(音)

聽到一聲尖叫,轉過身去,看到正在燃燒的桑吉。他立即用他的白色實驗服

(形制與醫生所穿的白色醫師服類似,也俗稱為「白大褂」,下文皆以白大褂稱白色實驗服)

把桑吉裹了起來,企圖撲滅火焰,可惜無濟於事,大褂也開始燃燒。陳偉峰從水槽里舀水,潑在桑吉身上,才止住快要燒完的火焰。

另一個聞聲趕到的博士後丁輝

(音)

撥打了911,並找到在五樓工作的哈蘭教授。回到實驗室時,燒傷的桑吉坐在實驗室的地板上,直到醫護人員趕到。丁輝看到,桑吉的衣服幾乎快被燒光,巨大的水泡在腹部和手部隆起 ,手部的皮膚像是和手分離開來。桑吉還有意識,向周圍的人要水,問急救人員在哪,請別人給她的室友打電話。

桑吉全身43%二級和三級燒傷,呼吸道也因暴露於叔丁基鋰而受損。十八天後,在醫院裡不治身亡。



錯誤

導致桑吉不幸離世的,是一系列不規範操作。

桑吉用的針管容量太小。她用了一個60毫升的針管,來獲取53毫升的液體。試劑廠家在技術文件中指明,在獲取叔丁基鋰這樣的活潑物質時,針管容量需兩倍於試劑的容量。原因很簡單,你不希望活塞因為鬆動,從針管中抽出來。如果桑吉是用更大容量的針管,事故也許就不會發生。

用的針頭也太短。試劑廠家在技術文件中指明,獲取叔丁基鋰時,操作者需使用1-2英尺

(約30-60厘米)

的長針頭。這麼做,就是為了使試劑瓶豎直,夾穩,無需手扶。如果桑吉用了長針頭,她就可以雙手控制活塞,也許就不會失誤將活塞抽出針管。

事實上,最符合規範的做法是不用手抽動活塞,而是往試劑瓶內填充氮氣,使試劑自動流入針管

(如下圖)


依靠氮氣的壓力來獲取試劑。

來源:Aldrich Technical Bulletin AL 134

桑吉最大的失誤在於沒有穿防火實驗衣,失去了最後一道防護。如果她穿上,至少能阻礙火勢蔓延到易燃的化纖毛衣,傷勢也許就不會那麼嚴重。


防火實驗服。來源:Workrite



當然,已經沒有如果。桑吉已逝,留給活著的人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為什麼?



調查

在勘察事故現場、採訪目擊者、閱讀UCLA和哈蘭教授提供的文件後,加州勞資關係部職業安全和健康分部

(Cal/OSHA)

於2009年12月給出這樣一個意見:涉事僱主,包括UCLA和哈蘭教授,沒有提供與危險化學品相關的安全訓練、沒有及時糾正僱員的危險實驗操作、沒有要求僱員在操作危險試劑時穿戴必要的防護設備。

在調查中,哈蘭教授強調,雖然他沒有給桑吉提供任何安全培訓,但他要求博士後赫爾利在2008年10月為桑吉提供指導。可後來哈蘭教授也承認說,他從未向赫爾利確認指導究竟有沒有進行過。

赫爾利對那次指導有些許印象,卻記不起任何細節。事實上,赫爾利坦誠,自己平時就沒按照試劑供應商提供的技術手冊來操作實驗。調查員在詢問後發現,赫爾利的很多實驗操作都與技術手冊相悖。因此,他當然也不記得自己有教桑吉用最符合規範的方式獲取試劑,即「氮氣加壓法」。

其實連教授自己也不知道正確的操作規範。在向調查人員演示如何從試劑瓶中獲取叔丁基鋰時,他也是用的約1.5英寸

(約4厘米)

的短針頭,而且沒有採取「氮氣加壓法」。

哈蘭教授宣稱說他每次看到桑吉時,她都穿著實驗室白大褂。但事發當天,桑吉沒有穿實驗室大褂,更別說防火實驗服。她也沒有戴防火手套和呼吸保護設備。雖然目擊者說桑吉當時戴著防護眼鏡,調查人員卻沒有在現場找到眼鏡。


實驗室大褂(lab coat)。來源:Medelita


哈蘭教授說自己一直是「鼓勵」僱員穿實驗室大褂的,但他手下的研究人員卻都給出了相反的證詞:在實驗室工作的人常常不穿白大褂,桑吉也是如此。此外,他們還作證說哈蘭教授一直都知道大家不怎麼穿大褂,但他卻沒有採取任何糾正措施。

而學校的紙質記錄顯示,桑吉可能從來就沒有領過自己的白大褂。

哈蘭只是UCLA實驗室安全問題的一個代表而已。調查發現,UCLA對安全的疏忽是系統性的。

UCLA負責實驗室安全的「環境、健康和安全部」一直清楚,在整個校園裡,幾乎所有實驗室都有人不穿實驗大褂和其他保護設備。該部門也一直知道項目負責人

(principal investigator)

對研究員是否穿戴保護設備聽之任之。



調查人員:「在此次事件前,你們對實驗室人員不穿戴安全設備這個事了解嗎?」

部門主任吉普森(James Gibson):「我們一直知道……(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整個大學的安全文化的改變。」                                        


                                                                  


環境、健康和安全部經理佩克

(Bill Peck)

則表示,他們部門只有向項目負責人提供安全建議的能力,卻沒有實際權力。雖然按慣例,項目負責人需在三十天以內滿足該部門的要求,但這僅僅是慣例,而不是規則。

除了相關規定的缺乏,調查還發現:在此次事件前,早至2007年,UCLA至少還發生了兩起實驗室事故,而學校沒有上報有關部門。兩次事故中,受傷的研究人員都沒有穿大褂和其他保護設備。在已有兩次先例的情況下,學校依然沒有加強實驗室安全的培訓和管理。



訴訟

加州職業安全及健康管理局

(Californi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認為調查顯示出UCLA在安全方面的普遍問題,對其罰款31875美元。但這只是開始。

2012年,洛杉磯地區檢察官將加州大學系統和哈蘭教授一同告上法庭,指控他們「有意違反安全條例」。這是美國司法史上第一次因實驗室事故產生的刑事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哈蘭將面臨最高四年半的監禁,而加州大學系統則會被處以450萬美元罰金。

此訴訟引起了激烈的討論。據《洛杉磯時報》

Los Angeles Times

報道,桑吉的姐姐納文·桑吉

(Naveen Sangji)

說,指控不會讓桑吉回來,但希望可以通過這些指控「保護其他年輕人的安全,保護他們的家庭不被摧毀」。

UCLA主管法律事務的副校長

(Vice Chancellor for Legal Affairs)

認為桑吉女士已經有了化學學士學位,在實驗室里有足夠的經驗,並選擇不戴防護用具,因此錯不在哈蘭。哈蘭和其律師也表達了相同觀點。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的瑞奇諾夫斯基

(Scott Rychnovsky)

教授也認為桑吉的經驗足夠豐富:「她本科時就在有機化學的主要期刊《有機化學通訊》上發表過至少一篇文章。她是經驗豐富的化學家,我會毫不猶豫地請她來我的實驗室工作。」

然而,桑吉在本科學業中並沒有接觸過自燃物質。她在藥物研發公司Azusa工作過三個月,但也未接觸過這些危險試劑。

一些化學家在自己的社交媒體或者博客中表示,哈蘭實驗室的現象在整個化學界非常普遍,如果不是哈蘭實驗室出事,也會有其他實驗室出事。因此,此次事故不能轉眼忘掉,一切照舊—— 整個化學共同體都需要加強安全意識。

加州大學系統在被指控後,開始大規模加強實驗室安全措施。一方面,UCLA開始購買防火實驗大褂。另一方面,環境、健康和安全部開始強制要求項目負責人和研究員進行安全訓練。UCLA也建立了一套機制「實驗室危險檢測工具」

(LHAT)

以全面評估實驗室的安全,並跟蹤實驗室空間和人員變動。2012年,對實驗的檢查次數是2007年的四倍。同年,項目負責人和研究人員以線上或線下的形式,開展了兩萬多節安全課程。

整個加州大學系統也開始重視實驗室安全。舊金山分校的實驗室工作者工會

(UPTE Lab Worker Union)

主要負責人尼諾·梅達

(Nino Maida)

說:「以前,大學要花差不多一年才去處理我們填寫的安全投訴,現在好多了,他們告訴我說,『尼諾,別填什麼投訴了,給我們打個電話,我們會儘可能解決。』他們害怕了。」

2012年,檢方以加州大學進步喜人為由,取消對其指控。2014年,哈蘭教授和檢方達成訴訟交易:檢方取消指控,哈蘭支付10000美元罰金,參加800小時的社區服務,並不得在未來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10000美元大概是哈蘭兩周的薪水,而800小時的服務主要包含給高中生上化學課。

很多人認為這樣的懲罰太過輕巧。「我很失望,但並不感到驚訝。」中西部化學品安全公司

(Midwest Chemical Safety)

負責人,《化學健康與安全》期刊編輯哈利·厄斯敦

(Harry Elston)

在接受《自然》採訪時說。 

「懲罰比我預期的輕,」馬薩諸塞州內蒂克實驗室安全研究所

(Laboratory Safety Institute in Natick)

主席吉姆·考夫曼

(Jim Kaufman)

表示贊同厄斯敦的意見。 「但我希望這會傳達一個信息:僱主如果不提供正確的安全監督是有代價的。」

今年9月,法官認為哈蘭滿足之前和控方達成的訴訟交易,正式宣布結案。

桑吉的家人則活在悲傷中,她的哥哥說:「桑吉由於哈蘭的疏忽在痛苦中死去。我們為了一個公正的判決等了六年。這樣輕巧的結果真是讓人心痛。」直到今日,她的家人每周都回去墓地看望。姐姐的回憶里,桑吉總是那麼有精神、元氣、希望和野心,她恨一切不義,她想要改變世界,她錯過了家人的畢業典禮、婚禮和出生日。


 


感謝李雲哲、楊士烑對本文的意見。

參考資料:


1. CalOSHA Investigation Report


https://cen.acs.org/content/dam/cen/static/pdfs/Article_Assets/90/CalOSHA-report-UCLA.pdf


2. UC system, UCLA professor charged in

lab

fire that killed staffer [Updated], 


https://latimesblogs.latimes.com/lanow/2011/12/charges-in-students-death.html


3. https://dailytrojan.com/2013/09/09/ucla-professor-should-not-be-blamed-for-fire/


4. http://chemjobber.blogspot.com/2011/12/ucla-and-prof-patrick-harran-to-face-3.html


5. https://www.nature.com/news/chemist-reaches-agreement-with-prosecutors-over-lab-death-1.15444


6. https://cen.acs.org/articles/90/i1/Charges-BroughtUCLA-lab-Death.html


7. Death in the Lab,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S6XaKhzV3Q

製版編輯

|

斯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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