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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形式感抵梧嗎?李金羽守孝三年完婚,稱帶兒子見證婚禮最美好

2019年1月5日,知名足球人李金羽在微博中如此寫道:

「父親的離開讓我3年後才辦了這場婚禮!感恩父母妻子!感謝生命中的每一位朋友!帶著兒子見證父母幸福時刻!一定是人生最美好的回憶。祝所有人健康快樂,幸福美滿」。

原來,在2018年12月22日,41歲的李金羽在老家瀋陽,舉辦了一場遲來的隆重婚禮,像足球人徐陽、肇俊哲等親朋好友,都前來喝喜酒祝賀。

李金羽的妻子,是一名普通女子,名叫畢文晴,二人其實在2017年6月,就已領了結婚證,且現在有了一個1歲多、已會走的兒子——在大婚現場,李金羽的兒子也成了最可愛的「小花童」。

李金羽的情史中,據傳,在認識畢文晴之前,李金羽與《金粉世家》里的「大少奶奶」孫寧,也曾相戀過,但因李金羽的「逼婚」,二人分手了。後來,孫寧嫁給了王學兵。

而在2014年,媒體曾曝出李金羽與知名女演員殷桃同乘一輛車,回到女方的公寓,但最終,二人的好事,還是無疾而終了。

看看網友們對李金羽婚禮的評論,有三大類觀點:

一是對李金羽說出的為父「三年守孝」而延遲婚禮,人們一致稱道他是大孝子。

二是對李金羽「奉子完婚」的「人生最美好回憶」,進行了祝福。

三是也有個別人也提出意見:李金羽信守「守孝三年」,與「奉子成婚」,在道德形式感上,是不顯得有些矛盾與抵梧了呢?

確實,「百事孝為先」,中國儒家文化的基礎,就是建立在孝道之上——這也是人類社會中,從中到外、從古至今都有的道德基礎,只不過,像中國文化倫理中,如此強調孝道,甚至具體嚴苛到必須守孝「三年」的文化規制,還是極為少見的。

在中國的古代,下至百姓,上至皇帝,皆須守孝三年——這三年間,皇帝也不能結婚。

像包拯,就是守孝三年;還有明朝大學士張居正,本要守孝三年,因皇帝需要徵召,竟被不少大臣冒死進言反對,還被皇上杖責,但張居正因未守滿三年孝,終是被很多大臣所詬病。

但是,到了當代,我們還有幾人真正做到了「守孝三年」,信守了一道德形式感呢?幾乎沒有了吧!——包括李金羽,表面上看,是嚴格遵守「三年守孝」的例制,但實質上,也只是內心的一種形式感!

因為,古人的「守孝三年」,可不只是三年內不婚,而是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要在家清心寡欲,連行房都不能有的守制才行呢。

而李金羽這三年間,不僅打了結婚證,還生了子——這種「奉子成婚」的形式,與「守孝三年」的形式,會否產生一種道德感上的矛盾呢?

事實上,不僅當代人已不會,也不可能完全遵守孔子規定的「守孝三年」,連反對孔子的宰予提出的「只守孝一年」也都幾乎沒人做到了。

而在古代,守孝期間,像李金羽的妻子這種未婚生子行為,將意味著什麼呢?或許現在的人,翻一下中國的古制、過去的道德罰律,就知道那會要了人命的,或者是讓女子一生都活在恥辱中!

如果在古時候,像李金羽這種一邊宣揚自己守孝三年的道德,一邊卻帶著這三年里生的兒子大辦婚禮,這絕對是不可能出現的場景。

這樣說,當然並非是在否定李金羽的孝道精神——孝,顯然永遠值得讚揚;同樣,這也不是對李金羽這個當代人,在婚禮上帶著兒子的「奉子完婚」,進行道德指責。

只是想說,中國倫理文化中的道德,如孝道,如夫妻之道等,也非一成不變,特別是在中國人最強調的道德形式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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