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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包辦婚姻,她被迫嫁人,10年後離婚,祖孫三代擠在10平米小屋

在現代我們提倡的是自由戀愛,自由婚姻,可是在民國時期我們會看到不少的包辦婚姻,很多女性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利,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的女性也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這種安排,雖然他們過得非常的不幸福,但是她們並沒有進行反抗。

在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追尋愛情與知識是每一個年輕的夢想,那麼對於馮和議來說也是一樣。馮和議筆名又叫蘇青,當時的她和張愛玲合稱為「文壇雙壁」。1945年31歲的蘇青出版了散文集《飲食男女》,已經和張愛玲齊名了,當時上海文壇最有盛名的女作家。而如此優秀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卻十分的坎坷。

蘇青從小生活在一個條件很富有的家庭,可以算得上出生在一個書香門第,家裡的長輩都是飽讀詩書的文化人,所以自幼在這種環境的熏陶下,蘇青也自然耳濡目染。1933年的她考入了民國第一學府國立中央大學,但是本來應該是她人生剛開始的時候,卻因為家裡的原因而被迫退學。

在那個年代,女子無才便是德,在父母長輩的眼裡,女孩子不必要讀那麼多書,再說蘇青讀了那麼多也足夠了,現在到了結婚的年齡,就應該以結婚為主。於是在蘇青就讀大學一年後被迫退學,因結婚退學的她,後來移居上海。對於這種強行的包辦婚姻,蘇青是非常的反對的,但是父母之命不可違,她只能接受了。

在這種情況下,她的婚姻的當然是不幸福的。那個時候的她為宣洩自己心中的情感,就寫下了《產女》,後改名為《生男育女》,這是她在為人妻為人母的時候寫下的一篇作品,也正是這篇作品開啟了她的作家之門。

她寫作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因為自己的尊嚴,婚後的丈夫經常不給他生活費,還嘲諷她文化人賺不了什麼錢,於是蘇青拿起筆,一字一字的拾起了自己的尊嚴。

但是這種沒有靈魂的婚姻註定是破碎的,他們的婚姻最終以離婚作為結尾,離婚後的蘇青在《古今》雜誌上發表了一篇筆鋒犀利的文章《論離婚》,這篇文章受到了當時上海市長的陳公博的賞識。

結束了長達10年婚姻的她,帶著自己的孩子獨立的生活,她更加努力的寫書,目的就是為了養活自己的孩子,於是慢慢地她的才華開始逐漸的顯露出來,《結婚十年》這本書詳細的闡述了她的一個人生經歷,由於這本書寫的很貼近生活,也贏得了很多讀者的喜愛。這本書一共印了36版,可謂是創造了當時旅行社的一個奇蹟。比張愛玲的《傳奇》《流言》還要暢銷。

但是她的生活並不是就此一帆風順,在抗戰結束後,因為陳公博的原因,蘇青也受到了牽連,陳公博被槍決後,蘇青的生活一落千丈。

從那以後,蘇青便開始到處的奔波,四處的輾轉,為的就是能夠維持生活。可是她的生活還是沒有多大的好轉,她寫過劇本,看過大門,最後終於被黃浦區文化館收留,1975年退休,每月領取退休工資43.19元。

晚年的蘇青生活的也是十分的落魄,她住在一個很小的房子里,但是經常受到鄰居的欺負,迫於無奈她和一家偏遠郊區的農戶換了房子。

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她的身體狀況也每日愈下,蘇青與離婚的小女兒李崇美和自己的小外孫三代人生活在一起,而所居住的房子不到10平方米,1982年12月去世,享年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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