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者,情之至也
在《詩經》三百多篇中,《小雅·蓼莪》是最偉大的篇目之一:「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以詩的形式歌唱了人間的至親至愛。
朱熹在《詩集傳》注釋「昊天罔極」時說:「言父母之恩如天,欲報之以德,而其恩之大如天無窮,不知所以為報也。」父母之恩「如天無窮」,而兒女卻「不知所以為報」,《蓼莪》的抒情主人公就在這樣一種自責中一唱三嘆,把一個「親」字演繹得真真切切。
《說文解字》中解釋「親」字為「至也」,指的是事物之間已經達到了距離極近的一種狀態。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把「親」的意思解讀為「親密無間」「情意懇到」,並且說:「父母者,情之最至者也。故謂之親。」顯而易見,無論是物理還是心理,與我們距離最近的,首先是賜予我們身體髮膚、培育我們長大成人的父母「雙親」,他們最能當得起「親」這個字。由父母之親逐漸擴展,「親」後來有了指一切親人的意思。不論關係遠近,不論是血脈關聯還是以社會禮法為基礎的其他關聯,我們每個人,在社會上都處在「親」的網路之中。
中華民族自古講大義、重親情。無論是「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的期盼,還是「有弟皆分散,無家問死生」的無奈;無論是「洛陽城裡見秋風,欲作家書意萬重」的睹物思人,抑或是「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的濃郁思鄉,都是牽掛親人和被親人牽掛的親情暖流。
正是因為有了親情的激勵和支撐,才讓一個個客居他鄉的遊子在跋涉中,哪怕遇上了狂風,也能把它寫成一首浪漫的歌;即便遇到了暴雨,也能把它吟成一行醉人的詩。
親情是最珍貴的人間真情,親者,情之至也,珍惜親情,呵護親情,是道德倫常的基本底線,是社會和諧的深層次根基。要牢記「不要在遙遠的距離中割斷了真情,不要在日常的忙碌中遺忘了真情,不要在日夜的拼搏中忽略了真情」。
本文原載於《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郝思斯),原文有修改,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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