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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雉為何要把自己的親外孫女嫁給親兒子?

(說歷史的女人——第579期)呂雉和劉邦一共生育了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是魯元公主,兒子是劉盈。史書中沒有記載魯元公主的出生時間,不過記載了劉盈的出生時間為公元前210年,這時候陳勝吳廣已經在前一年開始鬧起義,而作為泗水亭的亭長劉邦也因往驪山押送徒役,半道上出現了問題,因為徒役潛逃厲害,所以到了芒碭山的時候,劉邦一看反正是完不成任務了,索性就把徒役全部放了,然後自己也逃走。但是徒役中有幾十個人認為劉邦是條漢子,就追隨劉邦。這樣,劉邦就算是開始干自己的事業了。

從這個背景來看,呂雉生劉盈的時候,劉邦大概是不在家了,而魯元公主這時候的年齡大概也不會太大,估計相差也就是兩三歲左右。呂雉就是在這樣一個戰亂漸起的年代,生下了劉盈,然後在丈夫在外邊提著腦袋鬧事業的時候養育孩子,並且照顧劉邦的父母。其中艱辛自不必說。

等魯元公主長大,她就被劉邦安排嫁給了張敖,這張敖之父乃是趙王張耳,早年張耳住在外黃縣的時候,和劉邦的私交不錯,他們曾經相處數月喝酒聊天、縱論天下事。後來張耳曾經跟隨陳勝吳廣搞起義,被封為趙國的右丞相,陳勝吳廣失敗後追隨劉邦。張耳死後,劉邦給他一個謚號叫景王,張敖就繼承了老爸的爵位,又稱趙景王,然後迎娶了魯元公主。

魯元公主和張敖也生了一子一女,兒子叫張偃,女兒叫張嫣。這個張嫣的人生充滿了意外和傳奇。意外是她在公元192年,在呂雉的安排下,嫁給了自己的親舅舅劉盈。有些史料記載說她這一年11歲,但是實際上後世史家甚至懷疑這個11歲的年齡,認為可能是剛滿10歲,或最多10歲。

而且為了等張嫣長到10歲,劉盈為此還把成年禮給推遲了4年。在古代,成年禮是一項很重要的儀式。根據史料來看,當時的婚齡為女15歲、男子20歲(有的讀者可能質疑,此處可以去翻史,不再贅述)。而貴族男孩都要在20歲之年舉行成年禮,即冠禮,或婚冠禮,冠禮就是要束髮、加冠、佩戴寶劍、取字、許婚。說白了,就是一個大男孩成為男人的一個儀式或開端。

可是劉盈在17歲繼位後,因為沒有舉行冠禮或成年禮,使得連皇后都沒法立。原因內定的皇后還在成長,所以劉盈就只好等著。一直等了4年,在劉盈21歲的時候,才舉行了成年禮。而且是在張嫣嫁給劉盈5個月後舉行的。從常理來看,這是違背了正常順序的,本來應該先冠後婚的,可是在劉盈這裡卻不是,反而是先立了皇后,再舉行成年禮,由此只能斷定一點,那就是這樁婚事太重大了,不能一點延後和馬虎。

這件婚事,從年齡上來看,可能有點荒唐,但是在古代帝王將相之家,百分之九十九的婚姻都是政治聯姻,愛情這種東西從來都上不了大家庭的檯面。所以,這一切一點也不荒唐。那麼作為這樁婚事的幕後操辦者呂雉到底是什麼目的和心思嗎?畢竟張嫣是她的親外孫女,而且年齡也畢竟是太小了點兒,只有10歲,多少有點超出常人的接受程度,說離譜也不過分。

針對此事件,有很多人發表了高論,要麼認為這不過是政治聯姻,要麼就認為是呂雉狠毒。可是平心而論,這些結論都太武斷,根本沒有在歷史的基礎上談事情。那麼呂雉為何要把自己的親外孫女嫁給親兒子?這其中的原因被易中天一語道破了真相——易中天認為呂雉如此做,是因為劉邦去世後,西漢初之大局勢的不可測和不可控的因素太多,讓她感到恐懼,因此,她要做的是就是藉助一切力量,強化權力,保住江山,包括離譜過了頭的政治聯姻

此時,作為一個女人,呂雉她能夠藉助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而且這有限的力量還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是信得過的。可是誰能信得過呢?滿朝功臣,都是功勞卓著的開國元勛,個個功勞極大,威信極高,哪裡是輕易能夠控制呢?正如呂雉對她最信任的大臣審食其所說的:「這滿朝不是功臣就是元勛,給先帝稱臣已經是內心有怨,如今他們會真心實意輔佐少帝嗎?」

呂雉此言可謂一針見血,原因是雖然在秦末陳勝吳廣喊出了「王侯將相寧有種」的豪言,可是實際上人們對一個人的出身和地位還是非常看重和在乎的。這種心理不但是當時有,而且在數千年的歷史上一直都有的。比如一個人的血統高貴,他就算站在平民堆里,大家依然覺得那人是與眾不同的,雖然此時他已經和大家沒什麼兩樣了。那劉邦是個異類,雖然帶著大傢伙打下了江山,但是那些功臣元勛們很多都是出身高貴的人。他們心裡難道不會想,「劉邦一個農民都能做皇帝,我等身份高貴,是不是更應該能做皇帝了?」

此外,在劉邦的兒子中,傑出優秀的也不止劉盈一個人,保不準其他兒子會被人攛掇來奪劉盈的江山。總之,呂雉心裡的擔憂那絕對不是空穴來風,當然也不是無中生有。而是現實情況決定的:那就是功臣功勞太大,容易功高震主,不好控制,所以功臣是不敢全信全靠的;再就是親兄弟存在利益爭奪,因為「人人都想做皇帝」,所以兄弟也是靠不住的。那麼誰能靠住呢?就兩個路子:一個是娘家人,另一個就是自己人聯姻。

自己人聯姻的好處是,親上加親,自己的親外孫女和自己的親兒子,皇帝和皇后,都是自己人,這是最牢固的完美結合。原因很簡單,沒有利益衝突啊,反而還能凝聚力量。這大概就是呂雉費盡心機操辦這一樁婚姻的主要目的。

可是呂雉如此作為,就真的獲得了她渴望的江山安定嗎?如果從政治層面來看,呂雉在其後的臨朝稱制中,確實做了不少政績,也為劉恆的「文景之治」奠定了最牢固的基礎。可是單是看張嫣和劉盈的婚姻,其實呂雉一手操辦的是滿滿的不幸。劉盈二十多歲就英年早逝,而張嫣就只好開始守寡。不過根據《漢宮春色》的描述來看,張嫣雖然婚姻看似不幸,比如在去世後為其凈身時發現她還是一個處女之身,但是她的美好品德和與世無爭的淡然卻受到了世人的讚美。因此她去世後,甚至被譽為花神,甚至被立廟紀念。

總之,呂雉為了江山,為了鞏固權力,把自己的親外孫女嫁給自己的親兒子,想藉此實現親上加親來強化權勢,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雖然在政權層面沒有大錯,但是在倫理層面實在不能算是一步高招,而且因為在倫理的道路上走得過遠,超出了老百姓的認識底線,也難怪會被後世所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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