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明朝是我國歷史上最後一個漢族王朝,也是引發現代歷史愛好者們兩極分化最厲害的王朝。

當然對於明朝的爭議點有很多,而實際控制的領土範圍就是其中一個,尤其是對西藏的統治,在明朝究竟是屬於集權,還是羈縻,就成了網友們爭議最厲害的地方。

很多人認為,西藏被納入中央王朝的統治始於清王朝的順治時期,汪郎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因為對西藏的有效統治開始於元朝,明朝繼承了這一遺產。

也就是說,在元、明兩代,西藏絕對處於中央王朝的集權統治之下,而不是某些人口中的羈縻之地。

當然,汪郎口頭上的一句並不算數,我們從歷史的脈絡中,從史書的角落裡,一點點地還原歷史的真相。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永樂年間的大明國土

1、要想弄清楚明朝對西藏的統治是否屬於中央集權,首先就必須要了解什麼是羈縻制度。

羈縻,就是一方面要「羈」,即用軍事手段和政治壓力進行控制,另一方面用「縻」,即用經濟手段和物質利益給予撫慰。這種源自唐宋,承認當地土著的貴族地位,並賜予王侯爵位,在形式上納入中央朝廷管理,實質上屬於地方自治的制度,在明朝稱為土司制度。

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央王朝的利益,然而,人性的貪婪是帝王無法控制的。一旦土司有了野心,勢必會撕毀和平協定,起兵反抗中央王朝。

如正統年間的麓川之戰,就是因為雲南麓川宣慰司思任發父子發起了四次叛亂,從而引發了中央王朝的大軍鎮壓。

也就是說羈縻制度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時刻處於暴亂的邊緣,這隻能滿足朝中文人的虛榮心,只是在形式上實現了「聖人教化之功」,但實質上和中央王朝若即若離,這和吏部向地方派遣流官是不同的。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明朝雲南土司示意圖

2、那麼西藏在明朝統治時期,是不是羈縻之地?或者說是不是土司制度?要弄清楚這一點,還需要了解明朝在西藏設置的政體架構。

自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將郡縣制度設立為國家政體的根本,歷代開始實行郡縣制。當然,明朝也不例外。

只是作為大明朝的開國皇帝和總設計師,朱元璋非常重視皇權建設以及地方權力的制約,他對打造政府的組織架構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為此,除了中央直轄的州府外,他在元朝的行省制度上,設置了承宣布政使司,掌管一省行政之權;同時又設置了另外兩大省級機構,即: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別掌管司法、軍事。

這三大省級機構並稱「三司」,而且互不統屬,各對中央負責,可以說是最早的「三權分立」了。

這是明太祖對傳統漢地的政體構建,對於非傳統的漢地,他又單獨設立了行政機構,如治理西藏的烏思藏都指揮使司。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廷遣陝西承宣布政使司員外郎許允德進入藏地,傳達了明朝的善意和詔令,致使元朝在西藏的舊屬官僚全部接受了明朝的官職。

當然,對西藏地區的官員授職,朱元璋遵循的「以俗官為主,僧官為輔」的策略,大體上都是舊元治藏的官僚。

明朝在設立了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外,又增設了朵甘都指揮使司;而兩大指揮使司下又設立宣慰司、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等各級軍事機構。各衛所的同知、通判等官員都由中央任命產生,在行政上隸屬中央兵部,進一步加強了中央王朝對藏區的管理。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大明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和朵甘都指揮使司

而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明朝對西藏的管理又有變化。

朱棣登上皇位後,在藏區建立了一套與行政體制相適應的四級「僧官制度」,這相比於朱元璋的統治時期,明朝中央對藏區的行政管理進一步系統化,也使西藏正式成為了政教合一的地方,活佛不僅是藏民們的信仰,也是西藏的權力中心。

最著名的就是在靖難成功後的當年,即洪武三十五年,朱棣就派遣藏族宦官侯顯迎請第五世噶瑪巴活佛,並賜封他為「大寶法王」;永樂四年,朱棣又賜封烏思藏帕竹第五任第悉扎巴堅贊為「闡化王」。

而讓清朝津津樂道的金瓶掣籤制度,其實也開始於明朝。

永樂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藏傳佛教史上的重要人物,「大寶法王」班丹扎釋,受永樂帝的指派,進入西藏審查大寶法王第五世噶瑪巴活佛的轉世靈童,這是中央王朝審驗敕封活佛的轉世靈童的最早記載,而他也成為該制度下審查的第一人。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第五世噶瑪巴活佛

3、要想弄清楚明朝對西藏統治是否屬於羈縻之策,還需要進一步了解中國古代的賦稅制度和朝貢體系。

稅賦是一個國家的根本,但對於中國古代的古典王朝來說,「宗藩觀念」一直主導著統治者們對周邊國家和部族的管理思維,這就催生了有別於賦稅的另一種方式,朝貢!

事實上,不光是明朝,對於其他中央王朝來說,萬國來朝一直是盛世的標誌。正是在這樣的思想下,以中華傳統之地為中心,以中華文明為紐帶,形成了中央王朝為上國,其他周邊國家和部落為藩屬國的宗藩體系,也就誕生了延續千年的「中國和狄夷之辨」。

而沐浴在中華文明下的各地藩屬國,都以得到中央王朝的賜號為榮,官署、服飾、語言等等都會效仿中央王朝,並加上自己的民族特色加以改良,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半島的朝鮮李朝,自號「小中華」。

這些小國在政治上是獨立的存在,中央王朝不會派遣流官進駐,自然也不會向他們徵收賦稅。但是,這些藩屬國每年都會派出使團,帶上貢品向天朝皇帝進貢,並以此希望能夠得到天朝皇帝的賞賜。

也就是說,中國古代的稅賦只針對自己固有領土上的民眾進行徵收,藩屬國只要履行朝貢的義務即可。

明朝對羈縻之地採取的也是朝貢政策,土司在地方上的行政權是相對獨立的,而且明政府並不對他們徵收賦稅。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朝貢

但是,明朝對西藏地區採取的卻是賦稅政策。

明太祖將藏區納入自己的統治後,要求藏民以馬匹充當銀兩抵為賦稅,還要求藏民承擔徭役,他認為「民之有庸,土之有賦,必不可少」,並沒有因為藏區的特殊性,就減少藏民應該為國家的建設而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但同時藏民也享受漢地的免稅和免徭役的福利。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八》記載:


天全六番招討司八鄉之民,宜悉免其徭役。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五十》記載:


西番之民歸附已久,而未嘗責其貢賦,聞其地多馬,宜計其地之多寡以出賦,如三千戶,則三戶共出馬一匹;四千戶,則四戶共出馬一匹,定為土賦。庶使其知尊君親上奉朝廷之禮也。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二十》記載:


西寧衛所屬西番土酋亦令真奔言:「諸番族皆野居散聚,射獵為食,請歲輸馬二百匹為常賦。」從之。

不僅如此,為了藏區的經濟、民生髮展,明朝還恢復了因為戰爭而毀掉的驛站。

《明太宗實錄·卷六十五》記載:


(永樂五年)辛未,敕都指揮同知劉昭、何銘等往西番朵甘烏思藏等處,設立站赤,撫安軍民。

《明太宗實錄·卷八十八》記載:


(永樂七年)陝西都指揮同知何銘等六十人往烏斯藏等處分置驛站,還奏。

明朝對藏區的建設是不遺餘力的,道路的開拓,軍隊的強化,保證了藏區和漢地之間的文化交流、經濟往來的暢通,「自是道路畢通,使臣往還數萬里,無虞寇盜矣。」

由此可見,西藏是處於大明朝的絕對集權統治之下,並不是想像中的羈縻之地,自然也不會出現在大明朝的宗藩朝貢列表名單中了。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明太祖朱元璋

4、最後,我們再看看最直接的證據,即《明史》的記載。


「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

這是《明史.地理志》中從明太祖朱元璋開始,到明武宗朱厚照止,對明朝疆域的描寫,注意一個關鍵的地方,即「西據吐蕃」。

「據」,是指佔有、佔據的意思。短短的四個字,就告訴了我們太多的信息,即明朝佔領著西藏,反過來說,明朝對西藏是處於絕對統治之下。

當然也有人會認為這個「據」不能用於佔有的解釋,那麼,我們再看「北距大磧」,同樣也是「距」,相同是一個讀音,但因為部首不同,所代表的含義也是不一樣的。

「距」指距離,「大磧」指的是草原大漠,連以來的意思就是:大明朝的北疆止步於草原大漠。

這樣聯繫上下文的解讀,自然也就通了。

當然,《明史》的編著者是張廷玉,歷經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又是唯一進入清朝太廟享受愛新覺羅家香火的漢臣,他沒有必要為朱明皇家臉上貼金吧?

事實上,《明史》前後編撰近百年,清廷也審核了近百年,該刪的也刪了,該改的也改了,留下的自然是清朝皇帝可以接受的東西。

那麼,還有什麼理由去懷疑明朝對西藏行使的不是絕對的主權呢?

參考資料:

《明實錄》

《明史》

【我是江東汪郎,帶給你不一樣的歷史視覺!堅持原創,喜歡我就請關注我吧!】

淺談明朝對西藏實行的到底是中央集權統治,還是羈縻政策!

明成祖朱棣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