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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國民大會堂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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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國民大會堂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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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堂位於長江路264號,現為人民大會堂。它是民國時期規模最大、設施最為先進的會堂。

國民大會堂原名國立戲劇音樂院。早在1933年,國民政府為籌備定於1935年5月召開的國民大會,就已經提出了在首都建築國民大會會場的動議。後因國民大會改在中央大學大禮堂舉行,籌建國民大會堂的動議暫時拖延下來。1935年9月,國民黨要員孔祥熙等5人提議:在首都建築國民大會堂,可以國立戲劇音樂院和美術陳列館充用,這樣既可作劇場,又可作會場,誠為一舉兩得。他們的提案獲得國民政府的批准。同年,國民大會堂籌委會公開招標,徵集設計方案和營造商。經籌委會評定,設計方案以公利工程司奚福泉建築師的為首選,關頌聲、趙深的設計方案分列二三名;營造商為上海陸根記營造廠,該營造廠以377229元(其中國立美術陳列館62343元,國立戲劇音樂院314886元)的最低標價中標。1935年11月23日,籌委會常務主任褚民誼與承建商陸根記營造廠簽訂合同,限期10個月完工。同年11月29日,舉行奠基典禮,居正、吳稚暉、褚民誼等數百人出席。奠基禮由居正主持,褚民誼報告了籌備經過。

在施工過程中,陶記工程師事務所李宗侃建築師,根據國民政府制定的《首都計劃》中提出的首都建築「要盡量採用中國固有之形式為最宜,而公署及公共建築尤當盡量用之」的原則,對原設計方案作了局部修改。整個工程原估價約40萬元,由於施工經費不足,國民政府又追加經費365458元。1936年5月5日,國民大會堂正式竣工。

國民大會堂坐北朝南,左右對稱。主體建築地上四層,地下一層。分前廳、劇場、表演台三部分,建築面積5100平方米。前廳為磚混結構,中部劇場為鋼筋混凝土柱網結構,型鋼屋架。

前廳部分設有井樓,一樓兩側設有辦公室、衣帽間;二樓為休息室;放映室設在頂樓。各層都設有衛生間、貯藏室。前廳為平頂屋面。

劇場部分設在建築物的中央,樓上下共沒有一千五百多個觀眾席。劇場頂部為人字屋頂,鋼屋架。

表演台部分的台口為圓弧形,台前設有奏樂池;表演台的底部以及後台設有演員化妝室和休息室。

國民大會堂內製冷、供暖、通風、消防、盥洗、衛生等設施齊全。

國民大會堂的造型屬於西方近代劇院風格,建築立面採用了西方近代建築常用的勒腳、牆身、檐部三段劃分的方法,簡潔明快;但在澹口、門廳、雨篷等處,都巧妙地運用了民族風格的裝飾。

1985年,大會堂內部進行了全面整修,此後,又多次進行維修現保存良好。

1992年,國民大會堂舊址被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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