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ce:比利時立法禁止宗教動物屠宰,引來人道屠宰的討論
他們想繼續活在中世紀並繼續對動物屠宰,畢竟當時這種(人道屠宰)技術還不存在,也不需要尊重法律。好吧,我很抱歉,但在現代的比利時,法律就是高於宗教。
比利時動物權益組織「全球動物權益行動」的負責人安·德·格里夫說
要了解人們的真實意圖是不可能的,除非人們清楚地說出他們的想法,但大多數反猶分子都不會這麼做。
一名猶太教拉比 Yaakov David Schmahl 說。(註:拉比為猶太教對於合格教師的尊稱)
1 月 1 日,比利時正式禁止穆斯林與猶太人以宗教儀式之名進行 「不人道」 的動物屠宰。這項禁令受到動物保護組織的熱烈稱讚,但卻被當地的穆斯林與猶太人組織抨擊為對宗教自由的迫害。
雙方爭論的核心問題其實並不複雜,但並沒有共識——只有我方認定的屠宰動物的方式才叫做「人道」。
根據部分歐洲國家的法律與歐盟的規定,(經濟)動物在屠宰前必須先被 「致昏」,使得屠宰過程可以更為「人道」,而目前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先將動物們以高伏特的電流電暈,接著才可以屠宰動物。
然而,不管是穆斯林或是猶太人,對食用肉類都有「處理過程」上的要求,並以此標榜更為聖潔的肉品。
根據伊斯蘭教規條,教徒只可進食以「清真」(Halal)方法宰殺的動物,這種方法包含一系列步驟。其中引發爭議的是屠宰的環節上,他們主張一刀割斷動物喉部氣管及主要大動脈和靜脈、把全部血液放掉,且放血過程不能割斷動物的脊髓神經,以確保動物不會在血液流干前死去。
一旦經過這種步驟處理的肉,才能被標上「清真食品認證」。
而猶太教對肉類的食用也有 「潔食規則」,作法同樣是屠夫以一刀切的方式割斷喉管。同時屠夫也須信仰虔誠,守安息日,不但從技術,而是從信仰的基礎上知道不能讓動物受苦。
不管是穆斯林與猶太人都認為這種一刀斃命的方式,對動物來說帶來的痛苦更少,不應該被稱為不人道。「伊斯蘭教中關於動物福利的辯論已持續了 1500 年。我們的屠宰方式是無痛的。」比利時穆斯林社區的領導人 Saatci Bayram 說。
一名伊斯蘭機構的代理律師喬斯·羅茨(Joos Roets)表示,比利時的禁令動機更多的是對某些群體的侮辱,而不是真的擔憂動物福利。
2014 年,比利時首次把這個議題列為公共討論話題,發起者是右翼的佛蘭德民族主義者本·韋茨(Ben Weyts),他在佛蘭德斯政府中,擔任動物福利部門的部長。
2017 年 6 月,比利時國會通過了這一個法令,本·韋茨在推特上發文表示:「我以身為動物福利部長而自豪;以身為佛蘭德斯人而自豪。」
若撇開宗教自由的問題,哪種屠宰的方式才可稱為人道,基本上也是特別「人為」的一件事,至少科學上也沒有完全一致的立場,過去有研究表示,一刀割喉的方式並不是真的一刀斃命,動物可能在不同情況下需要 5-90 秒之間才會失去意識,但也有人認為除了一刀切之餘,前期的安撫步驟確實有助於加速失去意識。
實際上,推動「人道屠宰」的法案也是近代的事。1955 年美國國會第一次提出人道屠宰法案。當時有美國國會議員,看到芝加哥的大規模屠宰場處理動物的方式,過於殘忍,因此致力於規定更為有效屠宰的方法。
當時的規定是:「牛、馬、羊、騾子、豬和其他牲畜等,在被煉縛、懸吊、扔擲和切割等之前,都必須先經由單次重擊、槍殺、電擊或施以化學藥物或其它快速而有效的方法,讓它們失去痛覺。」電流的使用應有效產生外科麻痺,也就是說使動物處於無法感覺疼痛的狀態。
此外,1978 年美國聯邦肉品檢查條例通過修正,將「人道屠宰」的過程列為檢查標準:「為了杜絕不人道的屠宰方式,聯邦肉品檢查員有權駁回檢查申請,直到業者改善任何殘酷的屠宰方式為止。」
而這同時也意味著,國際之間對於畜產食品的安全規範,越來越嚴格以及趨同。許多國家也開始相繼立法,主張「人道屠宰」並納入安全生產規範。
儘管歐洲國家從三十年前,就相繼頒布相關動物福利的法令,但此前一些歐洲國家依然是針對宗教屠宰給予例外,但像荷蘭或是德國,例外的空間並不大。而頒布了新禁令的比利時,就跟瑞典、挪威、冰島、丹麥等國一樣並不允許任何例外的空間。
比利時的人口共有 1100 萬人,大約有 50 萬名穆斯林以及 3 萬名猶太人。假設他們堅持食用「清真食品認證」或是「潔食」,接下來很可能只能從國外訂購肉類,而這當然也就意味著日常生活成本的提高。
比利時的穆斯林與猶太人組織也已經表示,接下來會對比利時憲法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解除禁令。
題圖來自 luciano pari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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