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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糖漿以及一個主糧作物的崛起

文|科學未來人

《神秘巨星》里阿米爾汗有一句台詞,講給愛唱歌的小姑娘聽的,"天才就像蘇打水中的氣泡,不管怎麼樣,他們都會自己冒出來頭"。這個比喻,完全可以也用在玉蜀黍也就是玉米身上。

玉米原產地是中美洲,直到1492年才被歐洲人發現。當時它們已經佔領了北美洲大片土地,這一現象被生物學家推崇為一種"傑出的演化策略",即它們的性狀實在是太好,以至於人類必須對其馴化。反過來,玉米假人類之手,把種子撒向了廣袤的北美土地,棲息地從山坳變成了一塊塊巨大的農田。(玉米的馴化和基因改良已經有人寫過文章,但研究還在繼續深入中…)

當然,最先馴化玉米的印第安人,所以,當時西方聯軍指揮官菲利普·謝里登,在強奪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後,曾向政府建議,要徹底產出這個物種,因為"它們是印第安人的象徵"。菲利普的想法是,把玉米逐出北美,然後種上白種人一貫吃的小麥和蘋果,以後"你的草原將布滿長著斑點的牛和歡樂的牛仔"。

但是可惜,小麥無法適應新大陸的嚴苛氣候,產量少的可憐。最理想的情況下,一粒小麥種下去,頂多產出50粒小麥,而一粒玉米種下去,可產出150-300顆玉米粒。而且很明顯,每一玉米都比小麥要大得多得多。

有過農村耕作生活的人知道,玉米有一個外號叫旱澇保收。它們與生俱來的遺傳多樣性,可以適應各種各樣的新環境,不管是寒冷、炎熱,乾燥、潮濕,光照時間長或短,都有不同品種的玉米能適應,而且很好地生存下來。

玉米PK小麥,玉米完勝!

結果是玉米並沒有被逐出土地,而是借著遺傳多樣性徵服了吃小麥的白種人。玉米渾身都是寶,秋天風乾後可長久儲存,需要時還能研磨成粉,經過壓碎與發酵,還能釀成啤酒或蒸餾出威士忌。有一種說法,威士忌和豬肉都是濃縮玉米,豬肉濃縮了玉米的蛋白質,而威士忌濃縮的玉米的熱量。

食品成分標示上,所謂的葡萄糖漿,麥芽糊精,結晶果糖,抗壞血酸,卵磷酯,離氨酸,乳酸,麥芽糖,高果糖,玉米糖漿,谷氨酸鈉,多元醇焦糖染色劑,黃原膠,都來自玉米粒…

除此之外,這種禾本科的高大植物外殼,可以編成地毯和繩索,玉米葉和玉米桿可以變成飼料,玉米穗軸可以做成取暖燃料,當然也可以做成廁紙。徐州北部農村還把玉米穗軸碾碎裝袋,然後做成種植蘑菇的原材料。

最後,玉米還是一種天然"貨幣"。它們運輸方便,幾乎不會壞,兼具食品商品的特性,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農民專門種植玉米,尤其是北美,使這種莊稼一躍成為市場的主要經濟作物。可以說,玉米是一種原始資本主義的植物,美國人再也不可能離開它。

菲利普·謝里登要氣死了…[二哈][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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