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連續9天被7名同學毆打,校方別又說不知道
近日,一篇題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縣揮公實驗中學嚴重校園欺凌》的博文在網上傳播。據媒體報道與當地官方通報,從2018年12月5日至13日,該校初一女生劉某在宿舍內遭遇7名同學多次毆打,導致4根肋骨骨折,身體右側腎積水,後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該案作為刑事案件受理。7名涉案學生均不滿14周歲,公安機關正進一步工作。清河縣教育局對涉事中學進行嚴肅處理,多人被處分。
目前,圍繞老師有沒有及時告知家長及學校的處理態度是否積極等問題,家長和學校各執一詞。真相究竟如何,仍有待調查。但欺凌及其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卻是不容迴避的。
該校《致揮公實驗中學學生家長的一封信》顯示,12月11日,涉事學生班主任老師已經發現小劉臉部浮腫,詢問未果。12月13日再次詢問後,通知家長到校,隨後才了解到該生在寢室熄燈後遭同學毆打。也就是說,即便回應屬實,校方發覺也已經是欺凌發生7天之後。家長的指責並不算過分。
或許,有人會說校園欺凌本就有隱蔽性,不能怪學校和老師不能及時發現。通常情況下,確實如此。但揮公實驗中學這起校園欺凌卻不太一樣。一般而言,校園欺凌雖然有一定的持續性,但兩次欺凌之間會有一定的間隔期,很少有連續9天連續發生而不被察覺的。就算其他人無法得知,為何被欺凌的小劉也沒有站出來控訴呢?
按照常理推斷,小劉很有可能是害怕被報復而選擇了隱忍不發。為何有這種擔憂?除了自身的性格原因外,深層次根源或許就在於學校的管理漏洞與以往處理此類事件的慣例,讓被欺凌的學生無法信任,在權衡告訴校方與默默承受的利弊後,選擇放棄向校方求助的努力。
由此引發的問題就是,作為寄宿制學校,揮公實驗中學有沒有重視和切實開展有關校園欺凌方面的教育?
近些年來,我國為防治校園欺凌動作頻頻。《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相繼出台,2018年又開展了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按照要求,各教育部門要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行政幹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範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等。
按理說,如果涉事學校真的依照這些規定製度行事,為何有學生仍然如此瘋狂施暴?被欺凌的學生又何以如此忍氣吞聲?何以無人向校方反映?
目前形勢下,我們或許無法完全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但如果一出現問題就有人及時介入,最起碼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換言之,防範校園欺凌,絕不能止於事後嚴肅懲處,如何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並堅決落實,防患於未然,同樣重要。
(來源:澎湃新聞網 胡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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