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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新政,對HR有什麼影響?

來源| HR實名俱樂部

最近參加的HR峰會,主題都跟「個稅新政」有關,嘉賓們都在談論新政對HR的影響,國稅總局最近也是頻繁更新政策細則,跟擠牙膏一樣,吊著大家的胃口,能感受到身邊HR的焦慮。

個稅新政,到底對HR群體有什麼影響?今天從積極角度談幾點看法,希望能緩解大家一點緊張感。

一、穿透思維——端對端貫穿式交付

12月26日聖誕節的時候,不知道大家收到了什麼禮物,我收到了國稅總局通過中國移動給推送的一條安裝APP的「個人所得稅」通知。

估計過不了幾天,這個款神奇的app將成為為國內最大下載和安裝的APP,12月24日,國稅總局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這款APP下載量已經突破600萬次。

按專家們估算,2017年全國繳納個稅總人數大概1.28億,若以2019年新稅法實際覆蓋人群算,按全國城鎮就業人口估算,安裝量應不少於6個億。這個APP秒殺春運的12306是分分鐘的事。

所謂穿透思維,就從這個神奇的App說起,有人把它比喻成為國稅版支付寶。

這個國稅版支付寶狠在什麼地方呢。

一是黑科技加持。比如當你註冊的時候,必須實名驗證,而且經過親測,這個APP還強制使用「活體驗證」——臉部識別,這個技術感覺在機場、酒店、火車站還在測試中,但這個技術在「個稅」APP已成標配。

二是一竿子插到底。這次新個稅突出強調,自然人可直接通過APP和WEB自行填報,採用的C2G(個人to國稅)方式,跨過所有的中間步驟,原來個人交稅,主要方式是C2B2G(個人to企業to國稅)。

這個APP背後的邏輯就是典型互聯網 穿透思維。HR小夥伴們,其實,HR三支柱中的SSC共享中心跟這個邏輯是一樣的。

二、拉通思維——跨部門業務的打通

1、從國稅角度,在頂層進行橫向拉通

大家去研讀新個稅法第十五條,有兩個信息點:

一是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

二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一句話,國稅版支付寶,一個APP實際上拉通了自然人的犯罪、社保、銀行、健康、房產、教育等幾乎一生所有的數據。

難怪有人說,國稅目前還看不上你的錢(個人所得稅佔比全部稅不到10%),但看上了你的數據(通過這個APP,把散落在單位的數據全部串聯起來)

2、從HR的角度,在實操層面需要跨部門的打通

這次個稅新政 社保入稅,對企業幾個職能部門有比較大的影響的,首先是HR,其次是財務和法務,薪酬社保原來歸HR管,稅務歸財務管,合規風險歸法務管,現在這個事顯然存在交叉。

現在,這三個部門的人最近可能是懵逼的,他們唯一共識是:

一這是一個新坑,不知道有多深。

國稅在忙著打補丁,不可能管到微觀的企業員工層,企業老闆們可能一開始可能也是懵逼的(法人 自然人雙角色),就看HR、財務和法務誰先跳。

二這是一個新鍋,鐵定招人嫌棄。

這次個稅新政迅猛落地,無論是HR,還是財務和法務還在加緊學習,但是,新年在即,員工將很快的如潮水般的涌過來諮詢,內部溝通成本和政策解釋成本有可能爆增。

不管怎麼樣,這個坑有人要跳,這個鍋有人要去背。

三、前瞻思維——勞動力紅利消退

談前瞻思維,就要去談談「個稅新政」對企業來說,最深遠的影響是什麼?一個概念,三個變化。

一個概念——「累計預扣法」。個稅新法要求我們HR給員工做個稅匯繳清算,會做「月度預扣繳,年底總核算」。

怎麼理解這個「累計預扣法」?

套用財務預算的邏輯去理解比較容易,比如財務在做費用預測,往往就是採取每個月滾動的方法,第一個月全是預測,第二個月開始,用1個月實際開支加11個月預測,以此類推,到第12個月,就是全部實際費用。

所以,HR要搞定新個稅法,最好去掌握一點財務知識,了解預算、費用、成本測算能力。

三個變化。

1、薪制之變——人人都是年薪制。

2019年之後,我們照舊按月給員工考勤、發薪、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個稅新法不斷的從「納稅年度」、「累計預扣」或者「年度彙算清繳退稅」新的角度,不斷的提醒廣大自然人,其實從心理上,我們從「月薪時代」開始走進「年薪時代」。

也就是說,個稅新法給HR帶來直接影響,從薪酬政策制定到具體的談薪策略都有變化,比如跟新員工談入職的offer,HR可能會面臨這些場景:

一新員工問HR:入職之後,我全年綜合所得是多少(全年專項扣除多少、季度或年度獎、按工資發放還是勞務發放)、有沒有年度經營所得(分紅、期權股權、股息)……

二HR會問新員工:你要想了解你的全年綜合所得,你先說一下你全年的專項附加(孩子情況、老人情況、住房和租房情況、繼續教育等)……

2、關係之變——自雇者越來越多。

2008年,當年頒布勞動合同法後,企業為了保證合規同時降低用人成本,養活一大堆的人力資源勞務派遣公司,說的比較中性的,就是鼓勵企業靈活用工。

不出意外的話,2018年隨著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出台,考慮到最大化的合理節稅,企業與員工的傳統僱傭(勞動合同)關係可能進一步進化,法律關係更多元化,比如由勞動關係變成勞務關係,由用工關係變成合作關係、合夥關係。

3、經營之變——勞動力紅利消失。

企業之所以為企業,本質它還是一個持續的經營實體,盈利生存保持競爭力永遠是第一位的。

藉由前面談到的員工對薪酬的新理解、企業與員工的多元化關係的變化,在新個稅法面前,企業會面臨這些管理趨勢:

一從人才角度,從勞動力紅利進階人才紅利。部分傳統型公司依賴廉價勞動力作為競爭手優勢逐步消失,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接下來都會面臨轉型,如果轉型為科技創新型企業,必須重視人才。

二從運營模式,從流量模式進階到效率模式。好比互聯網上半場,有海量的互聯網上網用戶就站得住,但現在到了互聯網下半場,開始拼組織能力,拼給客戶創造有粘性的價值。

四、大局思維——納稅人的意識培養

從幾個角度說一說。

1、個人所得稅目標

2018年上半年,我國個人所得稅8127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4331億元,個稅只佔比7.8%。

因此,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首要目標是調節收入差距,維護社會公平,而不是為了那點錢。

這次個稅新政,客觀上來說,對於靠工薪為主的低收入群體是有減稅效果的,而對以經營性和資產性收入為主的高收入群體有非常強的殺傷力的,這就是稅收制度背後真正要體現的作用。

2、納稅人識別號的意義

這次個稅新政,還有一個最鮮明特點,給每個自然人定義了一個「納稅人識別號」,簡稱稅號,跟身份證號高度一致,這個稅號終身只有一個。

2015年,國家推動企業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後,推出企業「社會信用代碼」,「社會信用代碼」就是企業版的「納稅人識別號」。

這次自然人「稅號」推出,除了方便稅務部門監管,還有一層含義,培養納稅人意識,什麼是納稅人意識,首先是自我認知,親身經歷個稅修訂、頒布和迭代,其次行為強化,以後領工資、買房子、炒股票……可能都要先提供稅號。

3、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含義

這次個稅新政,還有一個亮點——「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背後的延伸含義是:

一不斷的提醒每個公民,繼續教育是職場競爭力,什麼時候都不晚。

二個稅以個人為單位,改為家庭為單位。比如老年人的贍養和孩子的教育是一個家子的責任。

一句話,大局思維,其實就是你能不能跳出這個事情來看問題,跳出來,也許就會有不同的思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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