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戶部銀庫」和「國庫」兩種說法,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通常情況下,在論及封建王朝的國家財政時,往往都要提到「國庫」和「戶部銀庫」這兩個字眼,若是不較真,我們可以認為這兩者之間沒有區別,大致是一個意思。可若是較真,那性質就大不一樣,其實「國庫」和「戶部銀庫」是有不少區別的,本文以清代為例,講一講它們的不同之處。
光緒朝《大清會典事例》卷一《戶部·庫藏·銀庫》對戶部銀庫是這樣描述的:「銀庫為天下財賦總匯,出納均有常經,各省歲輸田賦、鹽課、關稅、雜賦,除留存本省支用外,凡起運至京者咸入焉。」
在這裡,被視為「天下財賦總匯」的戶部銀庫,和浮現在我們腦海里的「國庫」就有所不同。所謂的戶部銀庫,它確實是具體的銀兩儲藏庫,在這個銀庫中,最多時也就是乾隆盛世時曾實實在在地保管了八千萬兩(約3000噸)的白銀,而這些銀子,便是戶部所能動用的全部財富。
可需要指出的是,戶部銀庫所藏的銀兩僅僅是大清收入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國庫」歲入指的才是大清國全年的收入總和。在全國徵收的賦稅中,有很大一部分並沒有被運送到戶部,而是在本省出納,或不經過中央直接在各省之間流通。按例,大清的每個省都有自己的藩庫,而其下的道、府、州、縣也各有藩庫,這些藩庫加上京城戶部銀庫總和,才能稱為是國庫。
雖說運往戶部銀庫的稅銀,其經常性開支的去向主要是京城的八旗經費及在京官僚的俸銀,但正如人們經常指出的那樣,在傳統中國,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並沒有明顯的區別。
也就是說,戶部儘管沒有收到全部的稅銀,但地方上的藩庫存銀也是歸戶部掌控的。地方上這些預備金主要用於地方經常性的開支以及特殊開支,所謂的特殊開支其實就是應對突發事件,如災禍、戰事等,地方可以支配這些稅銀。不過每筆開支都要報戶部等級,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奏銷。這種制度在太平天國之前一直奉行,中央對地方財政有絕對的掌控權。
不過,太平天國運動爆發以後,以曾國藩為首的地方督撫開始破壞這種奏銷制度,江南各省的財賦大多被截留,而運往戶部的稅銀很少甚至沒有。再者,地方督撫對這些截留下來的銀子有絕對的發言權,用在哪裡,用了多少,戶部基本上很難插手。
都說曾國藩的湘軍很少得到朝廷撥出的軍餉,可實際上,曾國藩在江南各省實行厘金制度,大肆搜刮用來供養湘軍。這筆銀子說到底也是國庫收入的一部分,其擁有權在於朝廷,在於戶部。只不過制度的破壞,讓地方督撫獲得了更多的財政權。
清代中央六部,大多人都認為吏部排在首位。其實不然,吏部的人事權受到皇權的約束,高等級文官的任命基本脫離了吏部,而掌握在皇帝、軍機處的手裡。戶部才是清代最重要的部門,也是專業性最強的部門。其中,戶部銀庫又是重中之重,這些從全國運來的地丁、鹽課、關稅、雜賦、捐納銀、贓罰銀等,另外,由寶泉、寶源二局鑄造的銅錢都由戶部銀庫保管。
實際上,戶部除了堂官(尚書、左右侍郎)外,最吃香的就是三庫(銀庫、顏料庫和緞匹庫)大臣,及其下的郎中、員外郎、司庫、大使、筆帖式,他們掌管這大清的財富,又手握奏銷大權,是京內京外大員首選的拉攏對象。
有清一代,國庫和戶部銀庫的管理一直不太規範,往往出現營私舞弊的現象,尤其是道光年間,發生了駭人聽聞的虧空大案。銀庫存銀1000多萬兩憑空消失,這些錢被戶部銀庫人員通過各種渠道佔為己有,然後最終也是大事小辦,懲辦禍首而已。正是體制的不健全,讓大清國庫和戶部銀庫長年積弊,並最終導致財政崩潰,國家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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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大清皇后父祖都是漢人,因兒子當了皇帝其家族改姓入滿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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