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被判借專利協議逃稅 需補繳134萬美元公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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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騰訊科技訊 據外媒報道,韓國最高法院今日裁定,三星電子之前與知識產權風險投資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達成的專利授權協議,是為了利用韓國與愛爾蘭稅收協議中的特別豁免條款避稅。因此,三星必須要繳納15億韓元(約合134萬美元)的公司稅。
韓國最高法院今日作出的這一裁決,結束了這家科技巨頭在2013年提起的一場為期五年的訴訟,旨在挑戰韓國稅務機構決定讓三星承擔706億韓元公司稅的決定。
當然,韓國最高法院此次只部分支持上訴法院的裁定,認為三星只應承擔其中的15億韓元的公司稅。
早在2010年,三星電子曾向總部位於美國的全球IP管理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支付了3.7億美元,達成一攬子專利授權協議。
Intellectual Ventures稱,其愛爾蘭子公司IV IL是該協議的締約方,因此應該享受韓國與愛爾蘭稅收協定中的公司稅豁免權。而根據韓美稅制,被授權方應該支付15%的許可費用作為公司稅。
但韓國的稅務官員認為,IV IL的設立只是用來避稅的,因此對三星電子開出了706億韓元的稅單。最初,韓國下級法院接受了三星的申訴,但卻被上訴法院推翻,要求三星承擔全部稅款。
如今,最高法院部分地支持上訴法院的裁定,要求三星電子承擔其中的15億韓元的公司稅。(編譯/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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