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處留痕:屍體是怎樣為死者說話的
他是誰?他為何而死?他死前遭受了什麼?兇手是誰?法醫病理學家和相關法醫專業人員在解剖屍體時能夠一一給出答案,以揭示有關死者身份和死因的隱藏線索。那麼他們到底是如何為死者說話的呢?
對屍體進行外部查驗可以得出許多有關死亡的結論。傷口分析包括對傷口進行仔細檢查以確定死因,因為許多傷口都會留下其形成的痕迹。
槍傷會在皮膚上留下圓形的子彈痕迹,以及火藥殘餘和燒傷痕迹。子彈碎片能夠提供有關槍支類型的線索,而通過彈道分析可以揭示槍手的方向。刀傷也會提供有關兇器的線索,包括刀刃是雙刃還是單刃,又或是鋸齒狀。與刀傷不同,鈍力損傷,例如鎚子等造成的創傷,則很少會留下導致皮膚撕裂的疤痕。這種模式分析形式包羅萬象。聳人聽聞的連環殺手泰德邦迪被捕,部分罪名成立則是依據在一位受害者身上發現的咬痕。甚至死者的眼睛也能夠揭示死因。眼睛腫脹充血就是被勒死的關鍵依據之一。
分解過程中可以粗略估計死亡時間。死後15分鐘-2小時內,屍體因缺少血液循環而變得蒼白。死後20分鐘-5小時內,血液會隨著重力沉澱。死後第一個小時內,屍體溫度會以2℃的速度下降,隨後以每小時1℃的速度降至環境溫度。死亡後4-13小時會出現四肢僵硬,直至解剖導致肌肉組織破裂。屍體僵硬還可以視作屍體是否被移動過,判斷謀殺的重要線索。例如,印度一名年輕男子被發現仰卧在田地里,而他的胳膊和腿呈半坐的姿勢,這表明他是在直立時被殺害的,後被拋屍。分解的最後階段是腐爛,指屍體在腸道細菌活動的作用下逐漸分解。腐爛現象通常是在死亡後48-72小時較為顯著,但主要還是取決於環境溫度。一般來說,溫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
許多相關法醫學還可以通過肉眼無法察覺的方式來驗屍。通過分析屍體血液或其他液體,如晶狀體後的透明膠狀組織,可以破譯死亡的複雜原因。在複雜的毒理學測試問世之前,中毒死亡常常被誤認為是自然死亡。這使得20世紀初,許多老練的連環殺手,如澳大利亞的卡洛琳·格里爾斯有空可鑽,罪行累累。DNA分析和指紋檢查通常被視作是抓捕罪犯的工具,但在辨認屍體方面同樣頗有助益。
解剖是法醫驗屍的最後階段,也稱屍檢。屍檢時需要在屍體上開一個y型切口,然後取出器官進行檢查,必要時還要單獨解剖,部分器官還要在顯微鏡下進行深一步的查驗。解剖得出的結論通常能夠證實外部觀察或測試所得出的結論。例如頭部受傷的男子可能會有嚴重的腦出血記錄,而長期酗酒的婦女則可能有肝硬化的跡象。
有時,完整的屍檢還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去年,法國一村莊中發現了兩名男子的屍體,38歲的Olivier Boudin和69歲的Lucien Pero。他們當時正在吃飯,還小酌了兩杯。有人懷疑是謀殺或意外中毒。然而屍檢發現,Pero是被一塊牛肉噎死的,而年輕的Boudin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他是看到朋友在自己面前倒下後,死於休克。顯然,並非所有的死因都直截了當,法醫病理學家能夠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事實上,離奇死亡的答案往往就隱藏於表皮之下。
本文譯自 news.com.au,由譯者 鏡子大王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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