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時尚創意的前進還是創意匱乏的表現,Bootleg 意義何在?
Eric B. 和 Rakim 身著 Dapper Dan Bootleg Gucci
Bootleg 是什麼?
從詞源來看,Bootleg 是由 Boot + Leg 組成,最早是用來形容那些將威士忌藏在靴筒里掩人耳目走私的人,後來逐漸演變成形容被非法製造和販賣的出版物。Bootleg 在音樂產業是指非法採樣,在電影界又有點像我們常說的槍版碟,而 Bootleg 放在時尚圈和 Parody 類似,就是我們常說的翻玩。但每每說到 Bootleg 之時,人們都免不了提及「抄襲」,那 Bootleg 和抄襲究竟有什麼不同?
Bootleg 與抄襲究竟有什麼界限?
兩者界限是否模糊?
Bootleg 在明,抄襲在暗
抄襲的一方顯然不希望大家發現他抄襲,又會背上罵名,又容易惹官司上身的事可沒人願意做,但做 Bootleg 的人就不同了,他們就是用最直白的視覺效果來告訴你,他們的「靈感」來源,消費者與另一個品牌或設計的情感聯繫,正是 Bootleg 立足的根基。如果消費者看不出某件 Bootleg 單品的來源的話,那麼這個 Bootleg 所要傳達的意義也就無法被理解。抄襲是內容相似,但卻希望看起來不同,Bootleg 是風格和涉獵領域不同,但能最直觀反映出另一個品牌或設計的特徵。
創意再造與複製粘貼
Menthol 10 by Ari Saal Forman
Gucci 創意總監 Alessandro Michele 在接受 Interview 雜誌專訪時,曾說「創意再造的意義就在於講述故事本身,但如果只是為了銷量而抄襲的話,就顯得可悲。」抄襲不過一個抄字,是簡單的複製,是「拿來主義」,中間沒有過多的思考,通過複製粘貼,以達到帶貨或者熱點話題的目的。而 Bootleg 則應該做到觀點表達或講述故事,以原有的設計為載體,並融入新的思想,進行轉化。比如 Ari Saal Forman 發售 Menthol 10 傳奇鞋款,是為了呼籲大企業擔起更多社會責任,和加強人們戒煙的意識。由此可見不管是對原有設計或現象的捧還是貶, 致敬還是諷刺,Bootleg 比抄襲多的就是品牌自身的價值和意願的表達。
風格和涉獵領域有所不同
Vetements Spring 2016
前面說到,被指抄襲無非是因為相似度高,而鑒別抄襲和 Bootleg 的一大要素,就是風格和產業的選擇。抄襲的指控通常都來自「同僚」之間,不同產業之間產品的相似度會大大降低,受到抄襲指控的可能性也會隨之下降。比如 Vetements 在自家的 T 恤上使用了 DHL 的 Logo 之後,就算是 DHL 想要控告 Vetements,罪名也只會是侵權,而不可能是抄襲。
Bootleg 背後的版權風波
如何判斷是否侵權?
Bootleg 這詞的前世今生都似乎不可避免的被冠上了鑽法律漏洞的帽子,甚至 Wikipedia 的相關第一詞條都是「侵犯版權」。
Bootleg 涉及到的侵權行為,一般來說有兩種:侵犯版權和侵犯商標權。侵犯版權是指「不經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許可,擅自使用他人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行為。」2018 年春夏,Supreme 的 「Alphabet」系列被迫下架,正是因為 Supreme 涉嫌侵權法國藝術家 Erté 的經典字母插畫作品。而另一種
侵犯商標權則是「
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Ari Saal Forman 的 Menthol 10 ,可謂是 Bootleg 傳奇鞋款,但設計師 Forman 本人至今還面臨著與 Newport 這個大型煙草公司的訴訟,就是因為 Newport 死咬著 Forman 使用了 Newport 「倒勾」標識這一點。自製版 Supreme x Kaws x Bape x Nike Air Force 1 四方「聯名」
抄襲的法律定義則是「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一般來說,法律上是允許自由利用他人作品中的思想進行再創作的,如超出合理使用範圍的,則容易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球鞋圈算「抄襲」的重災區,單是和 Stan Smith 「相似」的鞋款,就有 Saint Laurent、Golden Goose、 Common Project、Alexander McQueen 等上榜,BAPE STA 也常被指與 Air Force 1「異常相似」,但是反觀這些「疑似抄襲」的鞋款,反而在市場的定價會來的更高。
雖然每個國家的法律不同,但法院判決最重要的一點都在於是否在創造過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思想並進行轉化。對於商標或品牌 Logo 的直接使用或相似模仿,依舊是十分危險的法律擦邊球,這也許也是 Dapper Dan 敗訴,Ari Forman 至今官司纏身的原因。雖然這個轉化的度很難把握,也難以衡量,但使用比例確實是版權法中用來當做判決標準的重要一項。
被 THE NEW YORK TIMES 稱為「法外之徒」的 Harlem 代表 Dapper Dan
Supreme 這麼些年來,官司不斷。先是在 1994 年把 Bogo 貼到 Kate Moss 為 Calvin Klein 拍的海報上惹來了官司,又在 2000 年做了一系列效仿 Louis Vuitton 的 Monogram,收到了人生的第一份禁令。從那以後,因為 Logo 相似又先後收到了 NHL 和 NCAA 發來的禁令,系列產品也都被迫下架。
與此同時 Supreme 也在爭取自身的商標註冊,但從品牌名稱到 Logo 標識的申請都遇到了重重阻礙。最知名的一件事就是 2013年,Supreme 控告「SUPREME BITCH」侵犯了商標權,並勝訴了。至此 Barbara Kruger,也就是「公認」的 Bogo 「靈感來源」創始人,終於發聲了,除了表達自己的不滿外,還在紐約開了個名為「Untitled (The Drop) 」Pop-up Store,矛頭直指 Supreme。而無論是街頭品牌還是老牌時裝屋,都可能陷入曠歲持久的官司或來回扯皮的糾葛之中,僅是 The Fashion Law 上的報道都讓人看得眼花繚亂,讓人不由質疑,所謂的侵權和維權是否只存在於表面,又或者是行業內的某種道不清的規則,畢竟時尚行業作為一個坐擁巨額利潤的產業,任誰都想去分一杯羹。
「Untitled (The Drop) 」Pop-up Store
當然不管目的如何,歸結到最後,還是在於產品的商業價值與利益關係。如果兩方之間產業不同,或針對的消費人群不同,那麼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就會降低,聯名合作反之成為可能。說到 2017 年時裝圈和潮流界的大事就離不開 Louis Vuitton 與 Supreme 的正式合作,而這個老牌時裝屋年輕化的現象到了 2018 年更是佔據了一整年的版面。Virgil Abloh 擔任 Louis Vuitton 男裝藝術總監; Palace 與 Polo Ralph Lauren 聯名合作;Burberry、CELINE 等品牌更改簡化 Logo ...... 我們不難看出時尚大牌為迎合千禧一代和 Z 時代的消費者,在管理層、產品線、營銷手段、品牌文化等做出的轉變。
Vetements x DHL
而最近兩年, Gucci 將 90 年代 Bootleg T 恤搬上伸展台,又與 Dapper Dan 展開官方合作;2017 年 Supreme 和 LV 也重歸於好展開聯名;上個月 Vans 也宣布與蘇五口推出聯名;Vetements 和 NSS Magzine 的 Bootleg 系列大賣等都可以看出
消費者對 Bootleg 的熱愛已經使得大品牌們做出行動,反過來貼合 Bootleg 的方向發展了。 這種創意再造的行為也不再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惡搞,而是值得一看的創意靈感和藝術作為了。
Gucci x Dapper Dan
今回,HYPEBEAST 採訪了荷蘭藝術家 Mike Frederiqo 和中國設計師蘇五口,就 Bootleg、抄襲、創意再造等話題展開了討論。
「致敬」和「抄襲」的背後其實是創造
專訪蘇五口、
Mike Frederiqo圖為 Mike Frederiqo 採訪過後所創作,從 LOUIS 到 ILLOUISION 的「幻覺」。
你認為你的作品算是一種 Bootleg 嗎,還是說你有更好的詞來形容?
Mike Frederiqo:
A copy of a copy of a copy of a copy of a copy。
蘇五口:
「THE FAKE」系列是我第一次作為服裝設計師,自身社會位置的一種表達,一種明確。
Bootleg 和抄襲的界限模糊嗎?如果模糊,模糊在哪?
Mike Frederiqo:
我覺得兩者有所不同,Bootleg 是採用已存在的東西來進行改造,將其變成專屬於你自己的創作,不過人們看到你的作品時,還是會想到你的靈感來源。而抄襲則是在沒有任何調整的情況下進行簡單複製。但我認為這兩者都應該是合法的,因為於我而言,其實沒有人可以擁有任何東西,所有人都應該有權使用一切。
Mike Frederiqo
蘇五口:
抄襲分兩個結構,一個是道德,一個是傷害。批發商抄襲國外著名設計師,有可能只是道德問題,因為對接的市場不一樣,價格不一樣這些客觀原因,他並沒有傷害到源頭的直接利益。而另外一種:是檔口 A 抄襲了檔口 B,這種不單只是道德上的,更是商業上的直接傷害,因為搶了別人的客戶。還有一種我個人理解為「體系抄」的,就是拿了源頭的意識形態,稍作改動的抄襲。什麼是不算抄襲的改造?我認為被改造的本體一般是有通用共識的物體,比如:樹、飛機、Air Force 1 、Vans Era 等,這些只要一說到,腦子裡馬上會知道是什麼的東西。但是如果改造的源頭是小眾的,我就覺得是「山寨」,比如把 COMME des GAR?ONS 改了一個字,其中的微妙之處在於被改的源頭是否處於通用狀態,另外法律上容易鑽空子,消費者與商家信息不對稱也是其形成的原因。
「什麼是不算抄襲的改造?其中的微妙之處就在於被改的源頭是否處於通用狀態。」
蘇五口
阿蘇,可以和我們說說你做「 THE FAKE 」系列背後的想法嗎?雖然你在鞋上寫了「抄襲」二字,但其實不是這麼回事吧?
蘇五口:
這個系列裡我所說的「抄襲」有好幾個層面。首先我會審視自身狀態:我地處
服裝供應鏈最強地帶,但以
設計為主,自己製作則無從下手。所以我複製自己穿過的衣服,並把原來的品牌名稱、購買時間、面料手感等都綉在對應款式上,這裡我所說的「抄襲」,是我針對衣服單品的抄襲。而另外一個抄襲,是消費者與「
THE FAKE」系列
的抄襲關係。這個系列的吊牌是製作衣服的紙樣,買家可以根據這個紙樣,「抄襲」出一件衣服。我當時的設計概念是:the copy of the copy of the copy of the copy 這種無限循環的抄襲鏈, 這也是當前市場的真實情況,算是一種對現實的翻譯。有趣的是「
THE FAKE」系列被
淘寶上面很多商家抄襲,「t
he copy of the copy
」也從概念層面變為現實。所以我當時覺得這也算證實了我的假說。於是我把抄襲了「THE FAKE」的產品買回來,把其與真的「THE FAKE」
一同放在美術館裡做了一個有關「t
he copy of the copy
」的
展。「
the copy of the copy of the copy of the copy 這種無限循環的抄襲鏈, 也是當前市場的真實情況,算是一種對現實的翻譯。」
「THE FAKE」
Vans x Purlicue 豬年生肖聯名系列
Mike,可以和我們分享一下你「tribute」(致敬)系列背後的想法嗎?
Mike Frederiqo:
我在 6 年前有了改造 LV 和 CHANEL Logo 的想法,我相信現在很多人知道我,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結合品牌特點對多個知名 Logo 進行再造,並將其印在各式衣服上,成就了現在的「tribute」系列。不過我的目標是可以在我的自主品牌中衍生出一個 Bootleg 品牌,因為還沒有人做過這個。
Mike,你給這些時裝品牌 Logo 再造的背後,裡面有對奢侈品行業的批判或反抗嗎?
Mike Frederiqo:
雖然系列的名字叫「致敬」,但其實我想表達的更多是難以用言語說清的東西。5 年前我收到了來自 CHANEL 的訴訟,但我並沒有很在意,反而是把訴訟書裱起來,掛在了工作室的牆上。於我而言,我更關心的是藝術創作,我把 Logo 和品牌的標誌人物相結合,這種方式非常的直觀,我企圖創造一種幻覺(illusion),賦予一些無意義的物體以價值。
「
我更關心的是藝術創作,我把 Logo 和品牌的標誌人物相結合,這種方式非常的直觀,我企圖創造一種幻覺(illusion),賦予一些無意義的物體以價值。
」
來自 CHANEL 的訴訟書
Bootleg 似乎和 Logo 脫不了干係,特別是在 T-Shirt、帽款這些單品上。你覺得 Bootleg 大熱與當下的 Logo-mania 和 Monogram 回潮有關嗎?
Mike Frederiqo:
在更新迭代如此頻繁的當下,想要吸引人的注意可太難啦。但當人們看到一個乍看熟悉,仔細看卻有所不同的東西時,他們的興趣就來了。
蘇五口:
Logo 就是一個表達的終結,是個容器。有些 Logo 沉澱了很強的文化內容,有些比較薄弱,還有些只是單純空有 Logo。大量 Logo 本身是沒問題的,Logo 特別無辜。
「Logo 就是一個表達的終結,是個容器。大量 Logo 本身是沒問題的,Logo 特別無辜。」
80s Dapper Dan"s 「LV」 Vs Gucci Cruise 2018
有很多 Bootleg 的產品都只是直接的文化挪用,比如把別的產業的 Logo 印在自家 T 恤上,你覺得這種類型的 Bootleg 有其內涵或意義嗎?
Mike Frederiqo:
如果你把一部電影的截圖印在 T 恤上,雖然簡單,但卻創造出了全新的東西,對某些人來說,這
還是有意義的,而且就如我之前所說,我認為沒有人可以擁有任何東西,每個人都有權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認為沒有人可以擁有任何東西,每個人都有權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蘇五口:
比如 Supreme 常幹這種事兒,但我也不覺得它是 Bootleg,只是單純文化表達,它比較坦蕩蕩。
Supreme x The Killer
2018 年幾大奢侈品牌大換血,風格突變, 你的「tribute」也從 Louis Vuitton 的 LV 變到 Virgil Abloh 的 LV,你覺得品牌文化與認同感在當下的狀況如何?是否遇到了挑戰或失去了意義,或只是發展的正常階段?
Mike Frederiqo:
我認為品牌文化和身份認同是保持品牌活力的要素。當 Louis Vuitton 在 100 多年前去世時,品牌的意義和身份也隨之變化,但每年仍會有新的 Louis Vuitton 系列出現。我覺得,品牌文化也許有些被誇大了,所謂的傳承多少有些虛的成分在,是品牌為了滿足受眾的幻覺而創造的幻覺(illusion)。
品牌們現在都反過來和 Bootleg 合作了,比如 Gucci 與 Dapper Dan, LV 與 Supreme 等,你覺得背後的原因有哪些?
Mike Frederiqo: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我認為合作是件好事,但只有在做出更好的產品時,聯名才有意義,否則就是弄假成真,徒有虛名。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只有在做出更好的產品時,聯名才有意義,否則就是徒有虛名。」
蘇五口:
本質上還是商業驅動。
「The Fake」 Package
如果有品牌找你們合作,你們會否接受?期待的合作模式是怎樣的?
Mike Frederiqo:
只有在保證創作自由的情況下,我才會接受合作。
蘇五口:
商業與不商業都行,希望是可持續的合作,不是階段性相互被消費。
NSS 2018 les vêtements de football
不管是對原有設計或現象的致敬還是諷刺, 如果能在創造過程中加入自己的思想並進行轉化, 那 Bootleg 的價值和意義也就得到了體現。也許就如 Mike 在採訪中所說「沒有人真正擁有任何東西」,有所創造就有其意義。品牌們從對薄公堂到聯名合作,最主要因素無非還是商業利益,時尚產業光鮮亮麗的背後所傳輸的價值觀並非唯一的評判標準,我們在肯定時尚的商業價值的同時,也許還是得回歸它是個創意產業的本真。
IMAGE CREDIT
GRAILED,VETEMENTS,
GRAZIA,
BARBARA KRUGER,@SUPREME_LEAKS_NEWS,SUWUKOU,GUCCI,
SUPREME,
MIKE FREDERIQO,NSS MAG,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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