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被指控性侵孫女,6年後平反出獄,然而這之後還有反轉……
2019年1月8日,大阪地方法院審理了一起特別的案件,
一位來自大阪市西淀川區的75歲大爺A狀告國家和大阪政府,
要求對方支付1.44億日元賠償金,約合人民幣904.5萬元。
原因是,大爺在10年前被誣告強姦未成年少女,而被誤判入獄12年。
而這名未成年少女不是別人,正是和大爺生活在一起的親生孫女B。
被自己的孫女揭發強姦罪行,大爺吃了大約6年牢飯後,如今又洗刷冤屈,
這期間,案件到底發生了怎樣反轉的波折?
事情要從2008年「案發」那時說起。
當年10月,大爺A被當時只有14歲、正讀初二的孫女B指控:
大爺曾於2004年11月和2008年4月兩次性侵孫女,
此外,在2008年7月,孫女還遭到大爺襲胸猥褻。
因為涉嫌性侵和猥褻未成年少女,大爺A立刻被當地警方逮捕。
大爺A從年輕時就就職於一家大型汽車公司,忙忙碌碌大半輩子收入也挺不錯,
因為這次涉案被捕,大爺失去了原來的工作,也遭到旁人的白眼和非議。
不過自從案件曝光以來,大爺始終堅稱自己是清白的,從來沒有對孫女做過非分之事。
而從法院的角度來看,來自一名強姦少女嫌疑人的「狡辯」顯然沒有什麼信服力,
在缺乏足夠證據的情況下,甚至都沒有確認受害者的身體診斷報告,
法庭直接採信了受害者和目擊證人的證言,於2009年判處大爺12年有期徒刑。
審判長杉田宗久當時是這麼反駁大爺的申辯:
「難以想像一名14歲的少女誣告別人性侵自己」,所以服刑改造去吧。
之後大爺依然堅稱自己無罪,多次提出上訴,但依然無果,
直到2011年4月,最高法院依然駁回上訴,維持12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眼看案件就這麼蓋棺論定的時候,又過去了3年時間,
2014年,孫女突然站出來承認,自己並沒有遭受侵害,而目擊者親屬提供的也是假證言,
也就是說,大爺真的是無辜的。
之後,大阪地方檢察廳翻查少女當年的身體診斷記錄,才發現其身體並沒有被性侵犯的痕迹。
隨後大爺於2014年11月被提前釋放,並於2015年10月被判無罪。
從被2008年被拘留到2014年被釋放,大爺整整6年時間失去了自己的自由。
再審無罪確認後,大爺獲賠2800萬日元的刑事賠償(約合176萬RMB)。
但是因為被誤判強姦罪,他名聲被毀,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朋友,
後來大爺認為法院過於相信「受害者」的證言,忽視客觀證據不全的事實,
以遭受精神傷害為由,起訴國家和大阪政府要求支付1.44億日元的國家賠償。
2019年1月8日,大阪地方法院對這起索賠案件作出裁決:駁回大爺的起訴請求。
大島雅弘審判長認為,當年的法官並非出於不當目的而做出裁決,所以並不違法。
而關於檢查廳的的起訴等方面也沒有違法之處,總之就是徹底駁回大爺的訴求。
對此判決結果,大爺表示不滿「未來可能還會出現像我一樣的無辜犧牲者」,將就此提起上訴。
大爺被誣告強姦罪,錯判入獄12年,在牢里待了6年才意外洗刷冤屈重獲自由。
當事法官說出的言論「難以想像一名14歲的少女誣告別人性侵自己」,
以這樣主觀看法來斷案的法官,還有誣告他人的少女,引起不少網友的抨擊:
「確實是應該國家賠償的案件,檢方明明有證據卻置之不顧,
這是有賠償責任吧!如果反過來,事情又會是怎樣呢?!」
「我覺得為了避免再發生冤案,有必要對誣告他人的女生提起訴訟。」
「如果是醫療失誤,醫生會被逮捕,但發生冤案或誤判,卻沒人被逮捕,真是奇怪啊。
我覺得至少也有必要對這次和當時的法官和檢察官進行精神鑒定。」
「應該上訴,加油。不能原諒濫用國家權力。」
「醫生誤診的話,會被法院判決有罪,而法官和審判員是有治外法權么。
像這次這樣的案件,索賠要求被駁回的話,(法院等)是沒有反省吧。這樣冤案是不會斷絕消除的。」
就在網友一面指責法院馬虎判決和說謊誣告的少女時,
也有人產生好奇,大爺為什麼會無端端被自己的孫女誣告呢?
裡面是不是有什麼內幕?
根據雜誌《日刊SPA!》之前的爆料,
其實真正的性侵受害者可能是大爺的女兒,也就是誣告者少女的母親。
大爺曾就職於大型汽車公司,收入不錯,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
而他可能是把當時公司里的那種講究上下級關係的氣氛,
直接照搬進自己的家裡,要求家人對他絕對服從。
據悉,當年女兒在讀小學五年級至高一期間,曾遭到父親性侵,讓女兒一度想要告發。
後來因為父親向女兒下跪道歉,並保證不會再犯,才避免被揭發起訴。
人們推測,這位母親至今懷恨在心,為了報復,或是想保護自己的女兒,所以才教唆女兒誣告大爺。
(不過截止目前這位母親並未出面回應該消息或對自己的父親做出指控。)
「就算大爺被告強姦孫女是冤案,但在自己女兒小時候對其性侵則是事實,
我想發生了這種事情,從那時起就沒有了朋友也不奇怪。」
「強姦孫女似乎是冤案,但為什麼強姦女兒的事卻不報道?」
「這起強姦案件好像是這樣的情節:
服刑大爺強姦了自己的女兒
被強姦的女兒的女兒(即大爺的孫女)為了復仇,所以說自己也被強姦了,起訴了大爺
大爺服刑
孫女說那是為了復仇,其實沒被強姦
大爺被釋放
大爺起訴國家有過錯,賠償1.4億日元
能不能相信這樣的情節呢,請調查清楚吧。」
「這起強姦冤案,因為撒謊說被侵犯,孫女及其母親被噴得很慘呢。
但是被告大爺曾性侵母親(大爺的女兒)如果是事實的話,那真是太黑暗了。」
被告變成了原告,而有時候受害者可能也是加害者,
雖然已經確認大爺強姦孫女是冤案,但他是否曾經強姦過女兒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如此錯綜複雜的案情,只能等待未來給出答案了……
Ref:
https://headlines.yahoo.co.jp/hl?a=20190108-00000031-mai-soci
https://headlines.yahoo.co.jp/hl?a=20190109-00000010-asahi-soci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512025349/http://nikkan-spa.jp:80/195594
https://facts.tokyo/607
https://headlines.yahoo.co.jp/hl?a=20190108-00026031-mbsnews-l27
https://headlines.yahoo.co.jp/hl?a=20190108-19293010-kantelev-l27
https://headlines.yahoo.co.jp/hl?a=20190108-00000067-ytv-l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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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ccjfuuewqrwgjc:有沒有性侵女兒也是網友的猜測吧?沒有證據還是不要隨意猜測比較好,不然很容易毀掉一個人的人生
小奕清:真是一場推理大戲…反轉反轉再反轉
地獄冥想的自嘲:感覺已經是一筆爛賬了
丁葉然:電視劇都不敢這麼寫
Robbie不小心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所以說不論什麼案件,家暴也好,性侵也好,在事實沒有水落石出之前不要隨便站隊,否則很可能眾口鑠金,你一言我一語就毀了一個人的人生。
Lin_GetRight:看過一部日本電影 說的就是一個女學生的說男主在電車上對其猥褻,男主找證人做情景重現提出檢察官提供的證據漏洞 法官依然無視這些 把從他家搜到黃片也成了他是流氓的「證據」...最後男主被判有罪。電影諷刺日本法官害怕判無罪,
優利安:性侵害案件的第一證據不應該就是檢查受害者的身體狀態嗎?
姓是段段:是當年已經檢查了,但是法官還是忽視了這個證據!
郝赫2:到最後是全家一起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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