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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講「十惡不赦」,這「十惡」具體指的是什麼?

三千年讀史,不外功名利祿;九萬里悟道,終歸詩酒田園。

形容一個人惡貫滿盈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用到一個詞「十惡不赦」,表示這個人罪大惡極、不可饒恕。在現代漢語中,「十惡」是泛指重大的罪行。

但是,在中國古代,「十惡」卻是實有所指的。那麼,「十惡」到底是指哪十種罪惡呢?

有律法規定的「十惡」,制定於1300年前的北齊。到了隋唐時期,內容略有增刪,並正式定名為「十惡」卸載法典的最前面。以後經理宋、元、明、清各代,都規定犯了「十惡」罪不能赦免。

北齊校書圖


「十惡」罪具體指的是:

1、企圖推翻朝政的謀反罪。(對統治階級來說,謀反罪歷來都是十惡之首。)

2、毀壞皇室的宗廟、陵墓和宮殿的大謀逆。

3、背叛朝廷的某判罪。

4、毆打和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長的惡逆罪。

5、殺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的不道罪。

6、冒犯帝室尊嚴的大不敬罪,包括偷盜皇室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偽造御用藥品以及誤犯食禁等違法行為。

7、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不孝罪。

8、謀殺親屬,或女子毆打、控告丈夫等不睦罪。

9、官吏之間互相殺害,士卒殺長官,學生殺老師,女子聞丈夫死而不舉哀或立即改嫁等不義罪。

10、親屬之間的通姦或強姦等內亂罪。

可以說,「十惡」之罪直接危害了君權、父權、神權和父權,危害了封建專制制度,所以,「十惡」之罪確立後,後代封建法典皆將之作為不可以得到赦免的重罪。由於其影響深廣,所以人們一接觸到罪惡大、不可寬恕的事情,很自然就想到「十惡不赦」這個詞。

田譚佛

補充知識點:「十惡」最初是佛教用語,指10種招致地獄、餓鬼和畜生「三道惡」苦報的惡業,行「十惡」而程度嚴重的,要受大苦報。故又稱「十惡業道」。《佛說未曾有經》說,「十惡」為:「起罪之由,為身、口、意。身業不善:殺、盜、邪淫;口業不善: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業不善:妒忌、嗔恚、傲慢邪見。是為十惡,受惡罪報。今當一心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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