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喜歡我,為什麼我會開心?
主講 | 雪歌仁寶齊
《入行論》第六品第九十五偈頌:
受贊或他喜,於我有何益?
喜樂屬於彼,少分吾不得 。
第九十四偈頌的時候講過,第九十四偈頌的後兩句要有問號。「若謂他喜我,彼贊是喜因」,這裡後面有個問號——假如我們喜歡人家讚揚我們的理由是「讚揚者的心裡喜歡我們,對我們喜悅,以這個緣故,我喜歡他的讚揚」。
如果這樣說(喜歡受到讚揚的理由),那麼現在第九十五偈頌說:這也不對。為什麼呢?人家讚揚我們也好,人家喜歡我們也好,這兩個對我們都完全沒有利益,所以沒有必要喜歡。
「 受贊或他喜 」:無論是人家讚揚我們也好,還是他人喜歡我們也好,也就是他人心裡對我們喜歡,他人嘴裡講出對我們的讚揚,這兩個都是他人的東西——他人的心、他人的語。
從身語意的角度,是他人的心、他人的語。他人的身語意,永遠是他人的,我們不會得到。
「 於我有何益?」我們的身上得不到。別人的身語意永遠是別人的,我一點都沒有得到利益,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對這個執著或者歡喜。
第九十四偈頌講過「暫時」:有的時候可以從這個角度來思維。不是一定要這麼想的意思,但是有時候從這個角度來想一想,對我們也是有幫助。
人家喜歡我們,這個是重點:人家喜歡我們、人家讚揚我們的時候,我們的心裡非常高興的原因,不是聲音,主要是「別人的心對我非常喜歡」,這是主要的原因。
如果這是主要的原因,則是不對的:別人內心的喜樂永遠是屬於別人的東西,那是別人的快樂。
「 喜樂屬於彼」:他人心裡的喜歡或者快樂,永遠是別人的感受,別人心裡的東西。即使一點點、一部分,我們也完全得不到,我們不可能會得到的。所以,我們為什麼喜歡呢?沒有道理。
「 少分吾不得」:我們絲毫不可能得到,因為這是別人的東西、別人內心的喜樂。這裡講「屬於彼」,「彼」是別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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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節前還可以聽聞的法
※輪迴沒有開始,眾生本也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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