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藥醫保談判期待實現的三個目標
來源:中國醫療保險
作者:吳久鴻 北京解放軍306醫院
2018年10月10日國家醫保局公布由其組織進行的抗癌藥品醫保准入專項談判工作順利完成。與去年醫保藥品國家談判不同的是,2017年醫保談判進入國家報銷目錄的36種藥品涵蓋了價格昂貴的治療多種疾病的治療藥物,其中15種為抗癌藥品;而本次國家醫保局開展的藥品談判是專門針對腫瘤治療的抗癌藥品專項談判。
在歷時3個月的籌備過程中,國家醫保局組織了來自全國20個省份的70餘名相關領域專家,認真高效地完成了品種遴選、臨床療效評估、經濟學評價、未來基金使用測算與預算影響分析,並經最終現場談判等多個關鍵環節得以實現。談判前還經過書面徵求企業談判意願,確認12家企業的18個品種納入本次抗癌藥醫保准入專項談判範圍,最終有17個藥品成功通過降價談判將納入國家醫保乙類報銷目錄,成功率高達94%。這17種抗癌藥品涵蓋了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慢性髓性白血病、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黑色素瘤、腎細胞癌、結直腸癌等10多種癌症治療用藥。通過本次談判將顯著降低相關癌症患者的疾病治療費用及其家庭經濟負擔,同時亦將顯著提升中國癌症患者的抗癌新葯可及性與使用率,進而提高公眾對重大疾病醫療保障的社會獲得感。筆者認為,成功的國家醫保藥品談判可以實現以下三個目標:一是患者疾病治療獲益;二是醫保基金可持續與發展;三是企業擴大產能並促進激勵創新。
癌症是嚴重威脅人類生存與健康的重大疾病,業已成為常見病和慢性病,威脅社會發展與進步。全球各國政府對該類疾病均關注有加。2018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數據顯示,全球癌症發病人數約為年1810萬人。我國腫瘤登記中心發布的2017中國腫瘤登記年報顯示,中國腫瘤發病率為285.91/10萬,死亡率為 180.54/10萬,中國2014年新發癌症病例380.4萬例,因癌症死亡約229.6萬例。全國每1分鐘就有 7人被確診為癌症,每天有萬餘人確診為癌症患者。其中,中國僅肺癌發病已年遇78萬人。癌症已成為影響中國居民健康與長壽的主要疾病。與此同時,腫瘤治療藥物新葯居多(從2016年11月到2017年10月,美國FDA批准了31種新藥用於治療16種以上的腫瘤,最引人注目的是細胞免疫療法及針對有特定基因異常的腫瘤靶向治療藥物)。鑒於抗癌藥品價格昂貴,且目前多為自費藥品,患者可獲得性低,社會影響與呼聲強烈。僅李克強總理今年上半年就在國務院辦公會議上兩次論及腫瘤藥物治療的問題。為提高中國民眾與參保人的健康福址,將療效顯著的抗腫瘤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變得越來越重要和迫切。
本次國家抗腫瘤藥品專項談判工作可望實現三個目標:
目標一:
癌症患者疾病治療有重大獲益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醫療保障領域,這個矛盾則是人們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與有限的醫療保障資源和能力之間的矛盾。中國人口基數大,癌症發病率高,肺癌等幾種常見癌症疾病給中國患者和家庭帶來了沉重且巨大的經濟負擔,是健康中國和全面小康戰略征程上的重大障礙,今年上映的影片《我不是葯神》也曾引發了中國公眾極大的共鳴。《柳葉刀》雜誌2016年一項實證研究顯示,中國肺癌、胃癌等六種常見癌症人均年治療費用約為6.8萬元人民幣,但2016年中國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僅為2.4萬元。所以,新成立的國家醫保局將「臨床療效明顯、患者負擔較重」的抗腫瘤藥品降價納入國家醫療保障目錄是順應民心也是勢在必行。新增目錄的17種抗腫瘤藥品將使中國數百萬癌症患者獲得有效治療並使他們的家庭減輕負擔,這是全社會的福音。
目標二:
國家醫保基金可持續與發展
隨著中國人口快速老齡化,近年來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快速增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與支出增長率已出現倒掛(2014年全年籌資與支出增長率分別為17.4%和19.6%),某些地區已出現了收不抵支的情況。故醫保部門必須考慮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支撐和健康發展問題,既要保障我國癌症患者獲得有效救治,又要考慮醫保基金安全不穿底。醫保局確實面臨著艱難的抉擇與兩難的境地,「量入為出」的原則也是醫保機構必須面對的現實與挑戰。在此原則下,做好既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又保障醫保基金可承受與可持續發展變得極為重要。此次抗腫瘤藥品談判以平均56.7%降價幅度為結局的國家醫保藥品專項談判,不僅給癌症患者治療帶來重大獲益,也通過大幅度地降低這部分有效藥品的臨床治療費用,進而推進腫瘤合理用藥,使保證基金平衡成為可能。
目標三:
企業擴大產能並促進創新與發展
堅持「以量換價」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關係。本輪醫保藥品談判,在精準測算基礎上,充分發揮國家醫保的集團購買優勢,在醫保局與企業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促使企業在保障其創新利潤前提下意願降價。在談判確定適宜支付標準後,將談判通過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目錄,並給予一定的市場份額保障。由此增加的患者用藥數量和企業產能擴大,將同時兼顧參保人員的用藥保障水平及國家醫保基金的承受壓力,同時製藥企業產量提高效益增長。此外,因為價格降低有更多患者用得起這些之前昂貴的抗癌藥物,企業在藥品銷量增長的同時獲得社會聲望的同步增長,為企業的後續發展帶來激勵與創新動力和能量。
「激勵創新」的原則在該次腫瘤藥品談判中得以發揚。通過2017年和今年兩次國家醫保准入談判之有益嘗試,我國基本確立了治療重大疾病的創新藥物的醫保准入通道。將創新藥品快速納入國家醫保報銷目錄,從而營造了良性創新研發環境,此舉有利於引領中國產業的創新意識,鼓勵企業願意創新並加快創新步伐,從而推動中國從「製藥大國」向「製藥強國」的方向邁進。本次醫保談判成功的17個抗腫瘤藥品中,有11個是2017年以後批准上市的新品。特別是國產創新藥品安羅替尼今年5月剛獲得國家葯監局批准上市,9月底即納入國家醫保報銷目錄,其醫保准入周期僅為4個月,效率遠高於發達國家平均15個月的水平。
本輪醫保藥品談判將社會反映強烈的抗腫瘤藥物納入國家藥品報銷目錄,大大提升了患者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與保障力度,同時也兼顧了醫保基金的支付壓力,有利於引導臨床合理醫療和合理用藥,同時將促進醫藥產業的創新與發展,其結果可望實現醫保、企業、參保人三贏並共同獲益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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