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書法,如何做到「八體盡善」「五體盡能」?
一、需要全部嗎?
有人問我,學習書法是不是必須把「篆隸行楷草」五種全部學完?做到熟練、精通的地步?
我認為就理論上來說,一個合格的書法是應該掌握所有的書體的,並且做到「五體皆善」,做到每一個書體都擅長。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會感覺這樣行不通,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個人,甚至在中國書法史上,也從來沒有一個人敢自稱是五種書體全部都到達了盡善盡美的地步。
二、「八體盡能」的歐陽詢
唯一在歷史上可以稱得上「五體皆善」的書法家,就只有歐陽詢一人。但是熟悉歐陽詢書法的人都知道,這個「五體皆善」(甚至有人說他「八體盡能」)實際上也沒有全部做到「皆善」、「盡能」。
我們就拿歐陽詢的行草書舉例子。歐陽詢的行草書確實有一定水平。但是實在是稱不上很好。後世對於他的行草書頗有批評之語,認為其行草書結構、筆法「過火」。
《卜商帖》、《張翰思鱸帖》是歐陽詢行書的代表作,但是我們去看這兩個帖就會發現,歐陽詢行書寫的不怎麼樣,而且在結構上相當失敗,筆法上也是生硬,有很多楷書的筆法直接搬到行草書上來了,顯得不倫不類的。
尤其是結構,在結構上歐陽詢承襲了他楷書中宮緊收的特點,所以,行書本來是一種寬泛、瀟洒自如的書體,在歐陽詢筆下,就顯得非常拘謹狹窄。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歐陽詢的行書雖然不能說是完全失敗的,但是基本上他的行書水平是遠遠落後於他的楷書水平。
既然這樣,為什麼大家還會稱讚他是一個「五體皆善」、「八體盡能」的書法家呢?
實際上,古人理解的「五體皆善」、「八體盡能」和我們認為的意義是有出入的。
三、「精」還是「通」
我們今天當形容一個人非常擅長做某事的時候,都會說他「精通」這件事。
我們今天喜歡把「精」和「通」放在一起談。
但是實際上,在古代,「精」和「通」是兩個概念,他們放在一起不是表達的一層意義,而是多層意義。
我們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明這件事。
比如,古文中常常出現「妻子」這個詞。它在現在意義很明顯,就是指的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但是在古代漢語的語境下,「妻子」是兩個單音節字構成的複合名詞。
「妻」指的是我們現在意義上的「妻子」。但是「子」還代指這夫妻雙方共同養育的「子女」。
所以「妻子」這一個詞在古文中出現的時候,是指妻子和孩子這兩代人。
實際上,「精通」也是這樣的詞。要想理解它,就要把它拆開來看。
「精」和「通」實際上是對一個人所要掌握的技能不同水平的狀態的描述。
實際上,對於古人而言,「精」顯然是要高於「通」的。
如果要做一個簡單、通俗化的理解,不妨將「精」理解為研究的深入、詳細、透徹。而「通」僅僅是需要你去涉獵、了解即可,不會做太過深層次的要求。
所以,我們現在之所以會出現「需要把篆隸行楷草五種書體全部都學到精通嗎?」這樣的問題,實際上就是我們沒有弄清這個概念。
五體當然都要學,但是學得深淺層次並不一致。
四、有重點的「精通」
根據前面我們的分析,「精通」在古代的意義上和現在意義並不一致。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古人所謂的「五體皆善」、「八體盡能」的說法,實際上並不在於強調他們做到了多麼「精」的高度,而是說他們都做到了「通」。
通曉各種書體的法度,明白各種風格面目,涉獵廣博之後,藝術境界才會大大拓寬。
對於歐陽詢來說,他並不需要自己行書寫的多麼多好,他楷書已經寫的這麼成功了,行書和其他書體都是一種「錦上添花」罷了。
或者說其他書體的學習,也只能是為他的楷書服務,為他楷書的藝術創作拓寬眼界、胸襟而服務。
所以,有了廣博的「通」,仍然是不行的、不夠的,書法家需要在「通」的基礎上,有一個做到「精」,做到極致才可以。
恰如後世評價顏真卿的書法,說他「楷不及行,行不及草,草不及〈稿〉」。顏真卿的楷書比不過他的行書,他的行書又比不過他的草書,他的草書又比不過《祭侄文稿》這一幅書法作品。
但是考察顏真卿學習書法的歷史,他廣涉諸體,篆籒之體融匯筆法於楷書行草之間,而楷書磅礴陽剛的厚實之氣又讓顏真卿的行草書法多了一層歷史的厚重感。
因此,顏真卿的每一個書體都不是白學的,每一個筆法也都不是他憑空捏造的,而是他廣涉學習的結果。
因此通過上述分析,我認為:學習書法,應該以廣涉諸體書法為基礎,深研少數幾種就可以了,沒必要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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