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0萬娶正妹,婚後她跟了富商
新聞
01-12
台灣桃園一名曾姓男子認識一名「小模」(模特)後,花600萬元(新台幣,下同)追求後結婚,沒想到自己因收入銳減,妻子多次到一名富商家中約會。近日,法庭判決兩人離婚。
台媒報道,這名男子先後送女子蘋果電腦、手機、名牌包,贏得芳心後,4年多前花了600多萬元辦了婚禮等。
台灣的酒店「小姐」
他說,婚後兩年多,因生意一落千丈,收入遽減,妻子嫌他賺得不夠多,一年多前離家到酒店上班,認識一名富商後,多次到富商家中約會共餐,讓他「戴綠帽」,他以妻子違背婚姻忠誠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曾妻否認與富商交往,聲稱丈夫經濟狀況不佳、負債纍纍,還對她「家暴」才離家自謀生活,丈夫所控並非事實。
曾姓男子說,他曾跟蹤妻子,發現妻子與富商共處,於是控告通姦。當時妻子承認和富商「有三次親密行為」,曾姓男子考慮到長輩的顏面,在妻子提出「不再和對方見面往來」的保證書後,撤回告訴(法律用語,「控告」之意),不過事後仍目睹妻子和富商親密相擁。
法官檢視曾妻寫下的保證書,上寫「忠誠、盡心盡責」等,後來又被丈夫指責和富商仍有往來,加上兩人擁抱等照片,法官以曾妻的行為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難以回復,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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