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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解:大秦帝國的敵人到底是誰? |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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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劉三解

這是一篇以問答為底本的文章,您可以耐心地向下看。

問題如下:


如何評價商鞅的馭民五術?看了商君書後,突然感到商鞅太可怕了,尤其是那馭民五術: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如果不行再殺之。

回答如下:

《商君書》里對於「治民」理論的表述,

是一種總結,而不是一種發明

商朝的情況,限於甲骨文的記載局限,我們很難確知,存世的多為周以後的制度和政治信息,以及一鱗半爪的社會記錄。

根據這些記錄,我們可以知道的是,

周朝奠基時所採取的「國野制度」,本質上極其類似於清代的八旗治天下,即以「小族臨大邦」,以文明邊緣的野蠻政治、軍事聯合體征服先進的文明。

所謂的「分封制」實際上只是這個制度體系的一個側面,即對於東方新征服地區要點的軍事殖民,進行分封,這種分封,某種意義上講,類似於八旗的駐防。

而在周的王畿之內,王廷內部有卿大夫治理,也有天子的近臣,參與所謂的國政;在王廷之外,則實際上採取的仍是「大夫」治民,類似於日後的官僚制,只是這個「大夫」多半是世襲的,比如被周王封為西陲大夫的秦國始祖。

這就是「廷臣—大夫」體制,一種兼具貴族社會特質與官僚組織特徵的制度,在中世紀中、晚期的西歐,一樣常見。

在王畿之內,「民」的概念,主要是

「國人」

,也就是周本族政治、軍事共同體所轄的「屬民」,但是這部分「民」需要承擔貴族管理者派出的「軍役」;在王畿之外,跟隨分封諸侯到新「國」,也就是諸侯都城的,除了諸侯親族之外,也是「國人」。

而這一切,其實是周王朝「國族」的組織體系,在這個體系之外,是承擔實物、勞役的

「野人」

,也就是被征服者的後裔們,他們沒有承擔「軍役」的資格,自然也就沒有參與政治的資格。

而能夠參與政治的「國人」,嚴格來說,也並非古希臘、古羅馬意義上的「自由民」、「公民」,而是附屬於王族各個分支的「屬民」,就如「旗人」群體在清朝的地位,既是八旗的「基石」,又是皇族的「奴才」(又不同於奴隸,奴隸另有其人,這個奴才只是一種身份依附關係的表徵)。

商鞅變法的本質,只是在春秋、戰國,周制瓦解的過程中,揀選出他認為最具備組織效率的一部分,進行制度的繼承和重組,而這種繼承,甚至不是他創造出來的,是三晉這個先發的「軍國」進行卿大夫專政的數百年間積累下來的制度性經驗。

那麼,這一系列經驗不變的核心是什麼?

答案是

「鎮壓型政權」

當戰國諸侯,在不斷的滅國戰爭中,走出了以「都、邑」為核心的「國野制度」之後,伴隨著疆域內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的人口、社會關係複雜度擴張,舊的國家組織形式自然就面臨著挑戰。

「家天下」的諸侯國們,如何在統治區域囊括多條河流幹流沿線的「城邑群」的情況下,保證「統一」,而非「分裂」,就是非常重要、非常棘手的課題。

更嚴重的問題是,作為一個「鎮壓型」的政權,在「國野之別」瓦解之後,面對人口數量佔據絕對壓倒性優勢的「百姓」、「黔首」,王室這個國家的「所有者」,已經與治下的所有人,都走向了對立面。

王室為了維持自己的存在,就不得不尋找「新的奴才」或者說「新的屬民」,即「食祿」的「職業官吏」,成為「國人」的替代者。

本質上,中國古代「吏治國家」建立的基礎,就是「職業官吏」一步步代替「國人」,成為王室的「屬民」,也是真正的「幫手」。

反倒是很多人津津樂道的「貴族」,在春秋、戰國到秦、漢時代,一步步衰微,究其根本,即在於

「貴族」的存在,只是託庇於王權,服務於王權,而非依賴於王權

,屬於「同盟者」的角色。

「貴族」是社會成員「自組織」的一個「經典形態」,其最大的倚仗,就是「血緣群落」的長期持續,而非王權的「賜予」,換句話說,商周秦漢,帝力與我何加焉?

「血緣群落」恰恰由家庭到家族,由家族到氏族,成為一個個組織堡壘,對抗「國家所有者」對於國家資源的「無限制攝取」,而

商鞅的「馭民五術」,無非是告訴君主,如何依託「新的屬民」——官吏,最快速、有效、殘酷地粉碎這些堡壘,再以小家庭的形態,完成全國人口的資源化,即「編戶齊民」,讓國家隨心所欲地進行調用,而不必擔心受到有組織的反抗。

所以,我們看到「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的基礎思維方式,即利用人類的原始慾望對社會成員「自組織」進行瓦解,歸根結底,就兩條:


以利誘之,以力服之。


用利益誘惑人,用力量恐嚇人,從而完成對人口個體的調動和改造,也就從根兒上刨了「血緣群落」的基礎,讓個體沒有憑藉,也沒有能力與「國家」(王室與其官吏爪牙)進行對抗,甚至討價還價。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進程,不是創造出來的,只是對周、春秋、戰國一系列組織手段嘗試的最終總結,也可以稱為「集大成者」。

當然,哪怕同在戰國時代,關東六國也有其他類型的嘗試,比如與商品經濟結合的(齊),與世襲貴族制度結合的(楚),等等,但是

秦國的社會、經濟最落後,區域市場沒能走向「國際化」,商業城邦未形成,因為「七世內亂」,封君制度也不興旺,自然也最容易實現基於「大農村」的社會「原子化」。

正是在秦獻公時代墨家入秦,填補了「基層技術官吏」空缺的背景下,商鞅得以完成對官僚系統上層與貴族世襲制度的「介面」建設,將包括「國人」、「野人」的全部社會都吃下肚子,形成與軍功貴族、職業官吏共治的新「鎮壓型政權」。

當內史地區的「邦」的編戶齊民統治「模板」製作完成,新晉的秦王們,又用「郡」來對「邦」(也就是國都王畿統縣編戶齊民,秦始皇統一前的郡,實質上就是對內史、邦尉統領「王畿」的複製)進行複製。

在帝國的微觀層面,商鞅讓國家機器的最末梢鎮壓者,那些經過精選、擁有「中卒」(戰時核心,精銳士兵,材官、輕車)身份的「亭長」、「亭卒」們,以「十里一亭」的規矩,被安插在帝國的各個角落,常備「五兵」,警惕地觀察著身邊的「一切可能的反抗者」。

而在這些「可能的反抗者們」早已因商君「編戶齊民」的「分而治之」,而成為一個個「最小的社會組織」,比如「夫妻小家庭」,畢竟,

在一個「禁三人聚飲」的國度里,形成比小家庭更大的社會關係組織,成本實在難以估量。

而「鎮壓反抗者」的人們,並不是這個防備鏈的最底端,他們雖然擁有武裝,卻仍只是「個位數」的「組織」,在他們的頭上,有各個縣署、尉署中,享受真正秩祿的「秦吏」,他們一樣可以隨時打開武庫,面對比他們更「低級別」的組織反抗,幸運的是,他們的數量級,終於「過百」了。

更大的「數量級」,在郡府和尉府,擁有興發屯卒權力和官印的長吏們,可以依託更大的武庫和更大的許可權,動員數以千計的「吏」和「卒」,隨時成為一支鎮壓屬縣叛亂的大軍,當然,秦王親自派出的監御史,會對這些許可權涉及的一切文書進行監督,以保證這支大軍的矛頭不會指向咸陽。

不過,哪怕如此,擁有整個內史轄地「中卒」和各郡輪番入衛「衛卒」的大秦心臟咸陽城,根本不會懼怕,整個帝國隨時可以派出以「萬」為單位武裝的地方,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而高居宮廷之上的秦王身邊,則擁有整個帝國最優秀的貴族子弟作為侍從,為他牽馬、趕車,甚至端尿盆,只為了讓他在「合適的時候」,知道他們的名字,成為統領上述一系列組織之一的官吏,而他們的血統和財富,也讓他們天然就擁有這樣的「權力」。

至此,

「同盟者」終於成為了「奴才」的一份子,整個帝國,唯王獨尊。

而「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只是完成上述步驟的手段,而且是必須手段,畢竟要完成「反人性」的目標,這些技術性的「利用人性弱點」的手腕兒,就屬於必備的條件。

但是,當「民」完整地享受和適應了以上的「五術」之後,連「人性」都將不再完整,也就徹底的工具化、物化,所以,有

後人評價商鞅是「以手摶沙」,非常精當,「合格的秦民」就是一粒粒沙子,而秦王就是那隻攥住沙子的手。

當沙子太多,手掌攥不住時,或者握得太緊、太松,想要換個省力的姿勢時,沙子堆成的城堡、帝國,都會自己碎裂,散落一地,這也恰是秦制帝國輪替的宿命所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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