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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曾經劃分了6大行政區,1954年,為何又會被撤銷機構?

說起省級行政區,相信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國總計擁有34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和2個特別行政區,但在建國的初期,我國的省級行政單位並不是34個,而是在不停的變化。在省份之上,還有大區級的行政區劃。在建國的初期,我國總計劃分了6個大區。那麼,既然劃分了6個大區,在1954年為何都會被撤銷呢?

一、我國的行政區劃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

我國的行政區劃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每個時期的情況都不一樣。在漢朝統治時期,漢朝把全國劃分成了13個州。起初,州僅僅是監察區,具體的行政事務仍是郡縣制度。但是到了東漢時期,州刺史和州牧逐步成為了地方上的最高軍政長官,例如荊州牧、益州牧等等。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全國的州越來越多,最終州牧制度全面崩潰。到了唐朝統治時期,唐朝把全國劃分成了10道。到了唐玄宗時期,又劃分成了15個道。道起初也是監察機構,後來由於節度使的原因,也成為了地方上的行政軍事長官。宋朝把全國劃分成了23個路,路由始至終都是監察區,沒有成為地方管理區。元朝統一天下以後,為了自己管理上的需要,建立了行省制度,我們大家熟悉的一些省份開始陸續出現。

元朝把全國劃分成了10個行省,例如湖廣行省、河南江北行省等等。但當時的行省制度還比較簡單,管理模式也不完全一樣。明朝建立之後,沿用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並且對元朝的行省制度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清朝入關以後,繼續使用行省制度,繼續進行改善,基本上形成了中東部各省現在的輪廓。截止清朝統治的末期,除了西北地區和內蒙古地區之外,其他地區的行省制度和省份的輪廓已經基本形成。在近現代歷史上,為了鞏固北方地區的安全,在1928年,建立了寧夏、綏遠、察哈爾、熱河4個省份,被稱為塞外4省。就這樣,我國的行省規劃已經初具規模。在戰爭時期,由於各個地區被封鎖嚴重,而且交通、通訊手段也不好,為了領導戰爭,全國被劃分成了若干個大區。隨著局勢的發展,大區可以進行撤銷和建立。

二、我國曾經劃分了6個大區進行管理

一轉眼到了1949年,當時,大規模的戰爭已經基本結束,但各個地區都還存在一些土匪的問題,而且各個地區的局面不完全一樣。由於通訊和交通狀況有限,如果等待上級批複,可能需要花費很差的時間。為了加強對各地區的管理,1949年,我國陸續建立了東北、華北、華東、西北、西南和中南六個大區。由於當時的戰爭還沒有徹底結束,我國在軍事上沿用了和6大區完全重疊的模式,全國劃分為6個軍區。軍區和行政大區的管轄區一樣,領導班子也是重疊的。每個大區負責好幾個省的軍政事務,例如西南大區,管轄區包括了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和西康等地。中南大區則從河南省一直延伸到了廣東和廣西,但這些大區都是臨時的區劃。

其實除了大區之外,在建國的初期,還出現了與省相當的行署區。江蘇省被劃分成了蘇北和蘇南行署區,安徽省被劃分成了皖北和皖南行署區。至於四川省,則被分成了川北、川西、川南和川東4個行署區。無論是大區還是行署區,都是臨時性的區劃。到了50年代的前期,全國的局勢已經基本穩定,那些臨時性的區劃不再符合當時的實際需要。因此,到了1954年,國家進行了大規模的區域調整。很多省份的管轄區進行了調整,還有一些省份被撤銷。那些行署區重新合併成了省份,出現了新的江蘇省、安徽省和四川省。至於6個大區,則已經完成了它們的歷史任務。在50年代,隨著國家各方面的穩定,經濟發展成為了主要任務。在這樣的情況下,1954年12月,6個行政大區被先後撤銷。在此之後,省級行政區成為了我國最高的地方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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