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條紅內褲,我原諒了媽媽」
來源:甘北(ID:ganbei1990)
親子關係,是每一個人都無法逃脫、必須面對的真實課題。
而真實總是不盡如人意的,竭盡能力想做好父母的,總在不經意間,以愛之名傷害孩子。絞盡腦汁想討爸媽喜歡的孩子,卻在一次又一次碰壁中,豎起一道堅硬的屏障。
今天的文章是一組採訪,聊一聊親子關係中,那些傷痕與和解。
@小毅:「離婚那天,媽媽要了房子。」
我一直以為媽媽很愛我,直到她和爸爸談離婚。
那是一個冬天,窗外的天壓得低沉,雲很厚,卻沒有一朵白的。爸爸媽媽圍著一張大理石茶几坐著,誰都不願先打破沉默。
過了很久,媽媽突然抬起了頭,飛快地瞥了我一眼道:「以後你跟爸爸,好不好?」
她嘴角浮現一絲討好的笑,帶著愧疚,又帶著點急迫,生怕我不同意似的。
我沒想到媽媽當真不要我了。
在此之前,我始終篤信,就算全世界拋棄我,媽媽都不會拋棄我的。
我想咆哮,想吶喊,想痛哭,但話落到嘴上,卻只有一句冷冰冰的「好啊」。
媽媽在聽到這兩個字以後,心情明顯輕鬆了很多,她的話一下就多了起來,像安慰我似的:「媽媽以後還是會經常來看你的嘛,你要是想媽媽了,也可以來找媽媽啊……」
我一個字都聽不下去了,我的胸口快要炸裂了。
我丟下一句「隨你們的便」,就匆匆地逃回了房間。
天知道那個晚上,我是怎麼度過的,我醒了睡,睡了又醒,天塌地陷似的,哭得兩側肋骨都隱隱酸疼,喉嚨像要汨出血。
我的媽媽不要我了,她在我和房子之間,選擇了房子。
@薑糖:「她把所有的雞腿,都給了弟弟。」
我漫長的童年,是一個很俗套的「重男輕女」故事。
媽媽把什麼好的都給了弟弟,家裡買了葡萄,弟弟吃整串的,我吃邊上零星掉下來的破皮的。飯桌上的雞腿,永遠是給弟弟的。她叫他「乖乖」,叫我「死女包」。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弟弟和我打架。
準確來說,是弟弟打了我。為了一顆玻璃球,他把我飛踹在地,用腳狠狠地剁我的肚子。那副狠厲的樣子,跟所有驕縱壞了的孩子一樣。
我不能被踢死,便趁勢抓住了他的腳踝,剛把他掀翻在地,媽媽就看到了。
她飛快地跑過來,一把抱起弟弟,然後側身踢了我一腳:「你作死啊,敢打弟弟!」
她把我從地上拎起來,狠狠地揪我的耳朵:「再讓我看到你打弟弟,我就打死你。」
我疼得尖叫,辯駁道:「是他先打我的!」
隨後媽媽說了一句,我這一輩子都會記住的話:「你個死女包,死就死了,死了更省心。」
原來,在媽媽眼裡,我是一個應該去死的女兒。
@阿峰:「我真的沒偷過錢。」
從小到大,爸媽都不信任我。不管我說什麼、做什麼,他們都覺得我在撒謊。
班上要交資料費,他們要去問過同學的家長,才肯相信是真的。我的考試成績有了進步,爸爸的第一反應,是「你是不是作弊了」?
最令我心寒的,是有一次家裡丟了錢。爸媽根本不等我辯駁,就把我拎起來痛打一頓。我發誓真的不是我,爸媽的回答簡單粗暴:「不是你,還能是誰?」
兄妹3個,他們只懷疑我,因為我是成績最差的。
在爸媽眼裡,成績最差的小孩,似乎就有了原罪。家裡電器壞了,一定是我弄壞的。弟弟妹妹哭了,一定是受了我的欺負。就連鄰居家的小孩,跟他們說了幾句是非,他們都不分青紅皂白,回來就責罰我。
這種不信任感,貫穿了我成長的始終。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麼做,才算真正的做對了。
我只能選擇逃離那個家,16歲念高中,19歲念大學,同學們都選擇離家近的學校,我卻歡天喜地地報了最遠的志願,我不知道怎麼彌補親子關係,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離。
@靜雅:「求求你們,別再為我好了!」
我很羨慕那些能和爸媽談笑風生的孩子。
我不能。
從小到大,爸媽都對我很嚴厲。坐姿要端正,吃飯不能說話,一天只能看一集動畫片,九點必須上床睡覺……
外人看來,爸媽對我很好。他們給我報昂貴的特長班,買漂亮的小裙子,衣食住行力求最棒,我該是世上最幸福的小孩了。
但事實不是。我始終處於一種矛盾和掙扎中。
一方面,我知道爸媽愛我,另一方面,我又討厭父母向我施予的強權——他們說一,我就不能說二,否則就是不孝,就是叛逆!
他們不准我跟朋友出去玩,別說十點以後了,就是八點鐘回家,都免不了一頓訓斥。他們會過濾我的朋友,盤問誰的學習好,誰的家境好,然後勒令我,跟那些學習成績不好的絕交。他們甚至會偷偷跟蹤我,看我有沒有早戀!
父母對我的控制,嚴苛到變態的程度。他們總說是「為我好」,卻不知道他們的「為我好」,讓我心碎了多少回。
我養過的小動物,被他們送了出去。我喜歡的明星海報,被他們剪碎丟進垃圾桶。我甚至連頭髮的顏色,都不能自由掌控。
高中畢業那會,為了慶祝自由,我跟朋友去做了一個紅色的髮型,誰料一進家門,就被爸爸大罵一頓,他粗暴地拽著我,又一次走進了理髮店,讓造型師幫我把頭髮全剃了……
爸媽是第一次做爸媽。孩子也是第一次做孩子。沒有行動指南。沒有標準答案。甚至很難斷定對錯。
一切都只能靠兩代人,在磨合中一點一點地探索和重塑。那些成長階段受過創傷的孩子,終其一生,都在尋找彌補與和解。
而遺憾的是,有些和解終究來臨,有些卻始終缺席。以下四段口述,依舊來自上面四位主人公。
@小毅:「因為一條紅內褲,我原諒了媽媽。」
十幾年過去了,我早接受了自己成長於一個破碎家庭的事實。
這些年裡,媽媽每次來看我,都會給我買一大堆吃的,她一講起往事就抹淚,一遍遍求我原諒她,她說媽媽也有媽媽的苦衷,媽媽並不是個好媽媽,但媽媽是愛我的……
這些話令我難受,但原諒二字,卻沒有那麼簡單。
直到一個尋常的午後。我請朋友去喝咖啡,經過巷子時,突然看到了媽媽。
她彎著腰,在一個雜貨鋪前翻撿一堆紙皮,背影看起來笨拙極了,手一動,腰間的衣服就往上縮,大半截皮膚裸露在外,那條骯髒的、老舊的紅褲衩,就這麼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那樣子既邋遢又狼狽,而媽媽絲毫未察覺……
我就在那刻原諒了她——原諒了她不要我。
她拿什麼來要我呢?她沒有工作,連自己都養不活,又拿什麼來養我?我跟了她,就要過跟她一樣的苦日子。可爸爸不同,爸爸有工作,還有錢,他能送我去最好的學校,給我買最漂亮的球鞋,滿足我物質上的一切需求。
我那個一無所有的媽媽啊,放棄了我的撫養權,把我留在了爸爸身邊,留在了她認為的好生活里。
@薑糖:「媽媽,你去愛弟弟吧,我認了。」
我今年28歲了,早有了自己的孩子。對爸媽的感情,早說不上恨了——青春期的一切,就像一個陳年傷疤。不痛了,就當好了吧。
今年弟弟也要結婚了,媽媽把我們姐弟叫到家裡,當著眾人的面,分配家裡的財產。她說房子和鋪子,都是留給弟弟的,我已經出嫁了,她就不欠我什麼了。
很奇怪,聽到那些話,我竟然沒有憤怒。都在預料之中,不是么?
媽媽說得對,她養我這麼大,原本就不欠我什麼了。她要愛弟弟,就讓她去愛吧,我早就認了。這算和解嗎?大概也不算吧,只是認了,而已。
如果非說這段經歷留給我什麼,大概就是「感同身受」吧。如今,我幾乎是竭盡全力,來善待自己的女兒,哪怕工作再忙再累,都要陪她逗她。
丈夫時常笑話我,說我是個女兒奴,我沒法跟他解釋——我曾經經歷過的一切,打死都不能讓我的女兒,再經歷一次。
@阿峰:「十幾年了,我依舊渴望認可。」
這些年,我過得並不順利。
大學畢業後,我換了好幾份工作,又輾轉去了很多地方。我總想混出一點模樣給爸媽看,向他們證明,我不是一個糟糕的兒子。
可事實是,我根本什麼都證明不了。26歲,我依舊一事無成,既沒有拿得出手的工作,又沒有好看的收入,就連女朋友,都沒有一個談成的。
我甚至開始懷疑,爸媽對我的輕視,是否始終情有可原——或許,從頭到尾,我就是一個差勁的人。
倒是爸媽變了,他們總在電話里,叫我多回家看看,也經常聊起我小時候的事,說我以前有多麼地調皮,他們為我操了多少心。
今年中秋,大姨來我家做客,突然跟媽媽說起,好多年前,家裡丟了十塊錢的事。
大姨說:「你們也真狠心,為了十塊錢,把孩子打成那樣。」
媽媽竟突然拉著我的手道:「其實,我和你爸都知道,你雖然調皮,本性卻不壞,那十塊錢真不是你偷的。可天知道,當時怎麼就下了那麼重的手呢?」
媽媽說著說著哭了,她說這些年,我東奔西跑一定很辛苦,是他們不好,沒給我創造好的條件,她說她不是一個好媽媽,希望我能原諒她……
@靜雅:「爸爸,多希望你還能再罵我一次。」
考大學、讀研、找工作、嫁人,父母的嚴厲教育,為我締造了一個沒有驚喜,卻又四平八穩的標準人生——我終於活成了別人家孩子的模樣。
我當然原諒了他們。一是自己長大了,終於能諒解那顆父母心。二是這些年,家裡發生了很多變故,父親前年去世了,媽媽身體也不好了。
我甚至開始懷念,那些被父母管束的日子。
多想回到十八歲的夜晚啊,我一推開門,就看到父親站在院子里,他把手叉在腰間,因為我晚歸十分鐘,喋喋不休地訓斥我兩小時……
我發誓,我一定不頂嘴了,我就站在他跟前,安靜地聽他嘮叨完。
可是,爸爸再也回不來了。就連媽媽,也老成了一個縮影。她時常坐在角落裡,一坐就是大半天,電視上的明星,她都不認得了,我告訴她一些新詞,她也聽不懂了。她說她時常夢到爸爸,夢到我小時候的樣子……
有時候想想,親子關係真是個怪物啊,我們用盡一生去試探、磨合,可直到一切都來不及了,才想起擁抱彼此。
- 甘北,你的情感閨蜜,我有一間大房子,活夠了就去死。我還有一個公眾號,寫男歡女愛,也寫世情冷暖,歡迎你來做客。微博:甘北Lily,個人公眾號:甘北(ID:ganbei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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