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綁架撕票,兄弟已被槍決,男子躲過起訴
新聞
01-15
涉嫌參與1993年綁架勒索殺害李姓男子的台灣男子林義州,至今未到案,而同案主嫌吳姓兄弟早在1994年就被判死刑,並已槍決。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認定,林義州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起訴。
台媒報道,1993年3月,吳姓兄弟與林義州綁架了李姓被害者,並以被害人的錄音,致電家屬勒索新台幣1000萬元,桃園警方在約定交款地點埋伏,當場捕獲前往取款的主嫌吳姓男子,之後逮捕了吳的胞弟。
台灣高等法院
吳姓兄弟供稱,被害人在被綁架當天錄完音後,就被灌了安眠藥而死亡。吳姓兄弟在1994年被判死刑定讞,並執行槍決。林義州則逃亡,通緝後從未到案。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去年發現林義州的通緝時效為25年,追訴權時效已於2018年6月28日完成,因此判決免訴。桃園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二審後,經計算認定追訴權時效已於2018年6月29日完成,雖然認定日期不同,但不影響應為免訴判決的結果,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判決免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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