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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姓名里看中美的「差異」

中美姓名差異大

中國人和美國人看起來都有姓有名,但姓名的含義卻大不相同,從中也折射出中西文化的不同。

美國人的姓名是由第一名、中間名以及姓氏三部分組成的。第一名又稱教名,是受到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中間名則是由喜愛孩子的父母或親人起的昵稱,常常用縮寫來表示,代表本人和親屬之間的關係,不過法律是不承認中間名的,它有些類似於中國人的「小名」;最後的姓氏則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

從姓名里看中美的「差異」

而中國人的姓名則是由姓和名兩部分構成的,姓在前而名在後。孩子的小名或是取自名中的一或兩個字,或是單獨另取,不過是不會算進大名當中的。

雖然名字的構成有很大差別,但是有一點卻是相同的,那就是女子在成家後往往都要改名稱。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是離婚之後,還要保留夫姓,除非經過法律判決允許改姓,否則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氏。而在中國,自古以來婦女嫁人後也是要冠夫姓的,雖然現在大陸已經沒有了這種做法,但是在香港、台灣等地,陳李氏、趙劉氏這樣的「複姓」比比皆是,第一個姓其實就是所嫁的丈夫的姓氏。

中美對名字的重視程度也各不相同。對於中國的父母來說,給孩子取名可是一個大工程。一般來說,從准媽媽懷上寶寶開始,上至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下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就都被動員起來集思廣益想要想出一個喻義吉祥、朗朗上口的名字。文化水平高一點的家長,還會在四書五經里找個有典故、文雅而寓意深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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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父母們在對待給孩子起名字的問題時則要隨意多了。他們給孩子起名只需要一本《聖經》,隨便翻開一頁,是約翰還是瑪麗讓上帝來決定就好了。因此美國人口3億多,常用的男孩名只有800個左右,女孩名更少,常用的僅有500來個。

然而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美國人的姓氏可謂中稀奇古怪、包羅萬象。據不完全統計,全美國大約有150萬個不同的姓氏。這在中國人看來幾乎是不可思議的,要知道,中國雖然擁有13億多的人口,但是卻僅有約4100個姓氏。在這4100個姓氏中,目前還在被使用的大概只有1000個,而這1000個姓氏當中,使用排名靠前的45個大姓的人口了佔全國總人口的70%以上。

造成中美姓氏差異的原因之一在於其來源的迥然不同。

美國姓氏的特點

我們先來看看美國人姓氏的幾種重要來源。

第一、以祖先的職業為姓。比如美國第一大姓氏史密斯,其原意本是「用金屬製造東西的人」。比如「goldsmith」是金匠、「tinsmith」是錫匠、「coppersmith」是銅匠。

第二、以地理標的物為姓。諸如灌木叢(布希,Bush)、淺灘(福特,Ford)、池塘(龐德,Pond)等標的物作為自己姓氏的美國人。事實上,美國人口中40%以上的姓氏都是由地理標的物構成的。

第三、姓氏中有著十分濃郁宗教色彩。「約翰遜(Johnson)」這個姓氏從字面上看是約翰的兒子,而其隱含的意義則為「上帝的饋贈」。因為約翰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他在所有門徒中最為長壽,也最為幸運。除此之外,「戴維斯(Davis)」是指大衛(David)的兒子,在聖經中,大衛的兒子是指後來被人們視為傳奇的所羅門王,他有著無與倫比的智慧以及無盡的財富和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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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祖上的某些生理特徵也會被拿來當成姓氏使用,比如一家人如果姓布朗(Brown),說明他家的祖先的膚色為棕色;如果一家人姓朗(Long),說明這家人的祖先大概非常高挑。

總體看來,美國人挑選姓氏是從實用角度出發的,並夾雜著其特有的宗教文化所蘊含的喻義。這些姓氏雖然複雜多樣,但不會太過於系統化,而且和地域及親緣關係都不密切,同樣姓史密斯的兩個家庭,可能自始至終生活在美國的南北兩端,毫無交集,只是因為祖先有著共同的職業而共享了同一個姓氏。而一個姓史密斯的家族與一個姓米勒的家庭卻很可能有著緊密的親緣關係,因為他們的祖先可能曾經是同一個村落里兩個不同職業的村民。

中國姓氏起源於母系社會

中國人的姓現在基本上都隨父姓,但最早的姓是過隨母的,這從「姓」字的造字上就能看出:「姓」這個字拆開看就是女和生組成的,這體現的是母系氏族社會「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族群關係。在中國流傳至今的神話故事中,很多人都是無父而有母,像是伏羲的母親就是因為踩了神的足印才懷上伏羲的。這說明在人類社會初期,我們並非是隨「父姓」,而是隨「母姓」,親緣關係也是靠母親維繫的。可以看到中國最古老的姓,如姜、姚、姬、妊等都是以女為偏旁的。

母系社會的「姓」其作用就是便於通婚與鑒別子孫後代的歸屬。在當時便有規定,同姓內部禁止婚配,異姓氏族之間則可以通婚。通婚後產下的子女歸母親一族,冠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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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的起源則比「姓」要晚一些,最早形成應當是在原始社會晚期,而周朝則是「氏」發展的最關鍵時期。「氏」從某種意義上說其實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在周朝初年,為了更好地控制治理廣大的領土,周王朝大規模地將土地分封給兄弟、親屬以及異姓功臣,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71個諸侯國。這些諸侯國的後人便將封國的國名或地名作為自己的氏。而諸侯在自己的國內又將土地分封給士大夫等官員,這些官員的後人便以所受封邑的名稱為自己的「氏」。比如「田」、「范」、「屈」等都是我們看古文時十分常見的氏。「氏」冠在男人的名前,表露著一個男人的封地、爵位、官職,代表了男人的榮耀、功業和尊嚴。一般來說,只有官二代才擁有「氏」,一般的平民,即使家財萬貫,也是只能有姓和名,而不能有氏的。

由上可見,姓代表的是母親一方血緣關係,而「氏」則是父親一方的血緣關係,一個家族還可以分出很多的「氏」來。在周朝時,氏同而姓不同,可以互通婚姻;而同姓之間則不可以結婚。

以氏為姓,父系取代母系

直到司馬遷寫《史記》時,姓氏才開始合而為一。在《秦本記》開篇,司馬遷就寫道,為了表彰大費幫助大禹治水,於是「舜賜姓嬴氏」。並且寫到秦始皇時說他「姓趙氏」;而漢高祖劉邦則「姓劉氏」。從此以後,姓合氏便慢慢融合成一體,再也沒有之前血緣與身份的差異了。

後來的中國大多數姓都是由「氏」演變而成的,這意味著父系社會完全取代了母系社會。而中國人父系家族為核心的同姓群居習性也從此流傳下來。我們都知道中國有句老話,說兩個姓相同的人「五百年前是一家」,反映的就是這種群居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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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並非所同姓之人必定會有同一個祖先,因為很多姓氏在漫長的發展中融合併入到了其他的姓氏當中,比如以前的孟孫、仲孫、季孫、叔孫、長孫等複姓都併入到了孫姓當中,這些姓氏間就不具有原生姓氏那樣緊密的血緣關係。

當然,由於中國人很重視姓氏代表的親緣關係,很少改變自己的姓氏,因此在同姓的人當中具有親緣關係,或者數十代前隸屬同一祖先的人肯定要比美國的同一姓氏中的人員多得多,最近的研究也發現,無論是從生活地點、遺傳病學等方面來看,中國人同一姓氏之間都有著很微妙的類似之處。

中美姓氏折射的文化異同

中美姓氏的差異其實從側面折射出了兩國在宗教、文化、思想等各方面的不同點。首先,美國的姓名中有著很濃厚的宗教色彩,而中國的姓名則有著深刻的家族制度烙印。美國的人口中,有98%的人信教,而且大多是虔誠的教徒,因此他們在給自己的後代起名時以「聖經」為標準也就不難理解了。而中國長期以來都是以家族制度為基礎的,我們常常聽說有人起名是「國」字輩的,或者「宇」字輩的,意思是說到了這一代,所有的孩子姓名中都要有這個字,體現了中國家庭制度中對於「輩份」的重視。

其次,美國人花樣繁多的姓,也折射出美國作為移民國家的特徵。由於美國聚集了來自五湖四海的移民,因此這些人對於姓氏的認識也是不同的。比如美國猶太人認為姓氏可有可無,有些人甚至隨意更換自己的姓氏;而西班牙裔的美國人則比任何人都看重自己的姓氏,將其看作自己家族的象徵。再次,美國的姓名體現出了家庭中的平等自由思想,而中國的姓名則更多的體現血緣和等級制度。在美國,很多人喜歡將自己的名字讓兒孫沿用,並且以此為榮。比如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以及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在給兒子取名時都用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人們要是想區分父子,就會在兒子的名字前面加上一個「小」字,比如「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等等。而這種情況在中國是不可能出現的,由於中國上千年來傳承的禮教思想,要求我們要「長幼有序」,因此父親的名字兒子一定要「避諱」,更大點說,君王的名字更是需要避諱的,因此很多君王在起名時都會選擇很偏僻的字做自己的名字,或者像武則天那樣,乾脆創造一個新字來做自己的名字,這樣既顯示了自己的與眾不同,又方便了百姓起名。

不過,雖然姓名折射出的中美文化有其差異的一面,但同時也有其相似的一面。比如我們在最開始提到的女子冠夫姓的問題,無論是中國還是美國全是一樣的。這是父系社會的一個顯著特徵,說明由男子主導的家庭結構還是當今世界的主流,至少在近期內不會出現太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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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寫於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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