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好轉了,葯可以停了嗎?
很多抑鬱症朋友治療過程中發現自己心情好起來,就會問醫生是否可以停葯。可能大家認為治療抑鬱症的藥物大多是影響大腦,所以很擔心吃久了會有副作用,甚至會傷腦子,那麼如何科學地停葯?
自行停葯減葯
你可能會遇上停葯反應
有些醫生在最初工作那幾年,經常會遇到一些病情穩定的抑鬱症患者突然出現噁心、嘔吐、厭食、腹瀉、腹部不適等;或者發熱、肌痛、疲勞、頭昏、頭痛、眩暈等流感樣癥狀;或者睡眠障礙,失眠、多夢、生動夢境、昏睡,以及肌張力障礙、協調障礙、步態障礙、震顫等;或者記憶和注意集中困難、身體虛弱、坐立不安、精神錯亂、出汗、心律失常、攻擊行為等,讓醫生找不到頭緒疑惑難解。
後面經過詳細詢問,才發現患者自行停用正在服用的抗抑鬱藥物,引起了撤葯綜合征。
這就是停葯反應。
所以,一旦患者出現以上這些癥狀,我都會第一時間問:」你是不是自作主張停葯或減葯了?」
絕大多數患者都會乖乖承認。
其實停葯、減葯,醫生不是不想,但對付心理障礙這些容易複發的疾病,不是想停就停,想減就減,要講究方法。
揭秘:心理科醫生
用藥五大原則
作為心理科醫生,開出來的葯都有規則的,總結起來五點:早期、單一、足量、足療程、個體化。
早期:就是儘早用藥,發現自己狀態不對了,不要拖延,不要死扛,趕緊找醫生看看,不要讓病情拖延。
單一:一般單一用藥為主,必要時才兩種或兩種以上聯合用藥。
足量:如果服用的藥物劑量不夠,就會使藥物起效慢,療效差。一般來說,說明書介紹的常用藥量就是治療量,具體到每個患者,要有心理科醫生來判斷是否足量。用的藥物不能打折扣,一定要足量,充分。
足療程:服的藥量夠了,服用的時間也要夠。如時間不夠的話療效也會不好。所有的藥物治療都有療程,醫生在複診時要評估患者對這個葯的療效,決定下一步的治療,繼續服用還是換藥還是合併用藥。不能半途而廢,隨意終止。
個體化:每一個患者對藥物的療效和副作用都不一樣,會有較大的差異。可能我吃這個葯療效好,沒啥副作用,而你吃這個藥效果差副作用大。作為醫生,會根據患者服藥後的具體情況來調整藥量和服用時間。
不同患病時期
醫生用藥的方法也不一樣
無論是哪種心理疾病,我們一般會劃分為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幾個時期,不同時期,用藥的手法、目的是有很大區別的。
一、急性期
這個階段的患者,我們醫生開藥的目的為了消除癥狀,那麼用藥的首發是「窮追猛打」,直到所有抑鬱癥狀完全消失,所以劑量逐漸加大至有效劑量。
二、鞏固期
我們開藥的目的是為了杜絕疾病同一次發作未結束前癥狀再次出現(醫學術語「復燃」),開藥會維持有效藥物劑量。
三、維持期
到了這個階段,醫生開藥的目的是為了預防病情再次複發,開藥的手法通常是根據病情緩慢減少藥物劑量直至停葯,如果中途出現病情波動,需要再次加大藥物至有效劑量。
在這裡也普及一下複發。拿抑鬱症這種慢性的容易複發的心理障礙為例,有研究表明首次患抑鬱症的患者中,約 50% 的人會第二次出現抑鬱症;而第二次之後再發生第三次風險達到 70%;若病情第三次複發,以後再發生抑鬱複發的風險高達 90% 以上。
所以,抑鬱症患者情緒穩定好轉後,應該繼續堅持治療一段時間。
突然停葯,對抑鬱等心理障礙患者來說,是很容易複發的。
聊完這裡,我們再來看看不同的心理障礙患者,吃藥的時間也有不同,大家可以參看下面這個表格看看,更加一目了然。
停葯小竅門——
即使在醫生的指導下停葯,仍應進行幾個月的監督隨訪。若癥狀複發,應再次接受完整療程的急性期治療。
盡量不在假期前、重大事件(如結婚)及應激性事件發生時停葯。
為了你能擁有更長久的心理健康,我們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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