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大火燒沒了傳國玉璽,唐末之後再無真品
說到皇帝的印璽,其實在中國歷史上是有制度可循的。
從秦始皇統一全國開始,就有六璽制度的規定,即皇帝之璽、天子之璽、皇帝信璽、天子信璽、皇帝行璽、天子行璽。六璽各有其特殊職能,是最具代表性的皇權象徵。兩漢南北朝一直延續這個制度,到了唐朝增設受命寶和神璽,因此有了八璽制度。而後武則天增至九璽、北宋增至十二璽、南宋增至十七璽、明朝增至二十四璽,以致清朝達到二十五璽。
中國歷史上,堪稱國之重寶的器物不在少數,但恐怕沒有一件比得上皇帝的印璽。在皇帝的印璽中,沒有一件比得上傳國玉璽。
它是野心家夢寐以求的目標,又是史學家濃墨重彩描繪的對象。籠罩在它身邊的,是重重的刀光劍影,低沉的鼓角錚鳴,它的出現和消失,甚至成為王朝更替、江山易幟的象徵。
在我國春秋時期(公元前 770年-公元前476年),楚國人卞和在荊山(今湖北南漳縣)見鳳凰棲落於一塊青石山。傳說「鳳凰不落無寶地」,所以卞和將此石三獻於楚國國君(楚厲王、楚武王、楚文王),前兩次未能如願反而獲罪斷其雙足。直至楚文王時,卞和又抱玉痛哭於荊山之下,文王見其誠心便命人剖璞方得其玉,後又經工匠雕琢成壁,這就是人們所稱的「和氏璧」,也是「傳國玉璽」的最原始雛形。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後,將和氏璧琢為玉璽,命丞相李斯在其上篆「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蟲鳥字,由玉工孫壽刻到上面,從而成為傳國玉璽。
自秦以後,傳國玉璽就成為中國歷代正統皇帝的信物。傳國的意義大於玉璽本身的意義。得之則象徵「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現其「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此璽者,則被譏為「白版皇帝」。
唐朝滅亡以後,後梁朱溫和後唐李存勖相繼得到玉璽,後唐末年,著名的兒皇帝石敬瑭帶著契丹兵打到開封城下,末帝李從珂抱著我死也不讓你當皇帝的決心,也抱著自己的老婆和玉璽,跳入熊熊大火中,自焚而死。石敬瑭遍尋宮中火場,也沒找到傳國玉璽。
自此,一般認為傳國玉璽灰飛煙滅,再無蹤影。有人考證說玉的熔點很高,絕非一場大火可以燒掉,即便燒掉了玉,鑲在玉璽上的那塊金子也應該能找到,但都沒有史料證明這些線索。
明末,相傳由元順帝帶入漠北的傳國玉璽,為其後裔林丹汗所有,林丹汗兵敗之後,璽落入後金太宗皇太極手中,皇太極因此稱皇帝,定國號為「大清」,表示要佔領中原,取代明朝的統治。
清朝初期,故宮交泰殿藏御璽39方,其中一方刻有「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字的玉璽被稱為傳國玉璽。但乾隆欽定御璽時,卻認為這塊玉璽「按其詞雖類古所傳秦璽,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蟲鳥之舊明甚」,欽定為贗品。
卞和三朝獻璞玉,一世流傳千古續,受命於天我為龍,萬里江山春風麗,血雨腥風誰鰲頭?醒來原是夢中戲!


※二戰德軍罕見作戰彩照,我好像看到了三級頭
※一場瘟疫讓中世紀歐洲千萬人罹難!當時沒有葯神,人們更不信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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