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宋朝也有「經濟開發區」
今天,許多地方都會成立「經濟開發區」,即由某個地方政府規劃一個專門的區域,成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者開發區投資有限公司,負責開發區的經濟建設。但我們未必知道,宋朝也有「經濟開發區」。當然,宋朝的「經濟開發區」與我們現在的經濟開發區是兩碼事,定義不同,我們只是借用了「開發區」的說法而已。
這類「經濟開發區」,宋朝人自己稱之為「監」。太監的監。
監有兩個讀音,讀jiān的時候,是動詞,如監察、監督;讀jiàn的時候,是名詞,指衙門名稱,比如國子監,是古代的教育主管機構;內十二監,是明代的內廷機構,十二監的工作人員,就是太監。用「監」來命名行政區,則是宋代特有的現象。
宋朝政府會在一些特殊的地區成立「監」。什麼地方會成立「監」呢?通常是盛產礦鹽、金屬礦的地區。假設有這麼一個地方,地下蘊藏著大量的銅礦,可以長時間開採,那麼宋朝政府通常會在這裡設立一個「監」,來管轄這片區域,相當於政府將這片產銅區劃為「經濟開發區」。
這樣的「監」,首先是一個行政區,因為在「監」這個區域內,不僅地下有豐富的礦藏,地面上還有田地、房屋、村落、城市,生活著很多人口,這些人口都歸「監」管轄。所以,「監」設有行政長官與其他公職人員,組成一級政府,負責管理轄區內的民政、財政、司法等公共事務。
其次,「監」也是一個經濟生產單位,比如設在產銅區的監,需要成立一個「礦業公司」開採地下的銅礦,然後,從開採出來的銅礦中冶煉出銅,再用銅鑄造銅錢。這個「監」的經濟職能,就是組織採礦—煉銅—鑄幣。等到地下的礦藏開採得差不多了,「監」的設置會被撤銷,變成一個普通的行政區,或者併入附近的行政區。
其實,這種建立在礦產基礎上的行政區,在現代中國是比較常見的,比如黑龍江的大慶,就是從石油開發發展起來的城市;山西的大同,則是從煤礦開發發展起來的城市。宋朝也有一些城市,是從銅礦、鹽礦的開採發展起來的,這些城市,就是宋朝的「監」。
宋王朝先後設置了四十多個以「監」命名的行政區,換句話說,就是先後成立了四十多個「經濟開發區」。按行政級別來分,這些「監」可以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與州平級的「監」,大致而言,相當於現在市一級的經濟開發區,下面通常轄有若干個縣;一類是與縣平級的「監」,相當於現在縣一級的開發區。
除此之外,宋朝還有大量隸屬於縣的「監」,它們實際上是縣政府管轄的規模較小的礦場,不算是獨立的行政區。
宋朝之前,並沒有行政區性質的「監」,只有「國子監」、「司天監」之類的中央政府機構;宋朝之後,行政區「監」的設置也被廢棄。為什麼會這樣?這可能與不同王朝對待礦業開發與經濟發展的態度差異有關。比如,在明朝,一個地方若被發現儲藏有大量的金屬礦,明政府往往會將當地的礦坑封掉,不準開採。因為明朝皇帝認為,礦產開發,會吸引大批農民脫離農業生產,加入到採礦隊伍中,荒廢了農業生產。而且,一個地方聚集了大批採礦的遊民,對當地的社會秩序也會造成破壞和威脅。這是明朝官府不樂意見到的。
但宋朝政府的態度與明朝截然不同。我們前面已講過,在宋朝,如果一個地方被勘查到豐富的礦藏,政府往往會將這個區域設立為「監」,負責開發礦產。宋政府對礦產開發非常積極,因為開採出來的金銀銅鐵,全都是財富。不採白不採,采了不白采。
除了類似於經濟開發區的「監」之外,宋朝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還設立了不少負責管理經濟事物的部門,我們稱之為「經濟部門」,宋朝人通常用「務」來命名這類經濟部門。務,就是事務、任務的務。
宋朝政府設立的務,有商稅務,負責徵收商稅;有酒務,負責銷售商品酒和徵收酒稅;有交子務、會子務,是發行紙幣的機構;有便錢務,是提供金融匯兌服務的機構;有市舶務,是徵收關稅的機構;有造船務,是官營的造船廠;有樓店務、店宅務,是公共租賃房的管理機構。還有其他的務,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總之,宋朝的每一個州縣衙門,都少不了要設置幾個「務」,來管理當地的經濟事務。
這些「務」都配有專職的經濟官員。許多我們都聽說過的宋朝名人,比如寫「先天下之憂而憂」的范仲淹、寫「愛蓮說」的周敦頤,蘇東坡的弟弟蘇轍,以及「蘇門四學士」——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張耒,都當過徵收鹽稅、商征、酒稅的經濟官。


※伊沛霞《宋徽宗》對宋朝財政的理解是不準確的
※我為什麼粉宋朝?宋朝為什麼值得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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