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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搶劫犯:1年搶了24次銀行,在美國越獄2次,死後萬人圍觀

很多罪犯一生夢想著搶一次銀行,但本文的主人公不僅搶了銀行,還史無前例地在差不多一年時間裡成功搶了24次。不僅如此他還搶過4次警察局,還在美國戒備森嚴的監獄中,逃獄兩次。

他就是約翰·迪林格,美國歷史上的傳奇罪犯。他也是美國媒體的寵兒,媒體誇張地描述了他的事迹和獨特的個性,將他塑造成了羅賓漢的形象。他死後,上萬名美國人民到太平間一睹他的容貌。

約翰·迪林格於1903年6月22日出生於美國印第安納州,家中還有一個姐姐。父親是一名雜貨商,據說是一個很苛刻的男人。母親在他4歲生日之前就去世了。5年後,父親再婚,並又生育了三個孩子。迪林格最初不喜歡他的繼母,但他最終還是接受了她。

在青少年時期,迪林格經常打架和小偷小摸,還因喜歡欺凌其他小孩子而聞名。他沒有完成學業,退學後在一家機械店工作。他的父親擔心是這個城市正在腐蝕他的兒子,於是他讓兒子搬去了鄉下。但農村的新生活沒有改變迪林格的野性和反叛行為。 1922年,他因汽車盜竊而被捕,並與父親的關係惡化。

他後來在美國海軍謀了一個職位,他成為了三級機械修理工,在猶他州號戰列艦上工作,但有一次,當戰艦停靠在波士頓時,他擅離職守,下船玩得忘乎所以,最終被無情地解僱了。

迪林格只能回到了之前生活的城市,在那裡他遇到了妻子。兩人於1924年4月12日結婚。他試圖安頓下來,但他很難找到工作以穩住他的婚姻。由於找不到工作,他開始和一個朋友計劃一起搶劫。

兩人第一次搶劫,是搶了當地一家雜貨店,搶了50美元。結果第二天就被捕。迪林格拒不認罪,最後是父親勸服他認罪。

在搶劫期間,迪林格用一個用布包裹著的機器螺栓擊傷了一名受害者的頭部,並且手裡還拿著一把槍。迪林格被判犯有毆打罪,並意圖搶劫和串謀犯下重罪,被判處10至20年徒刑。他的父親後悔自己的建議,他懇求法官縮短刑期,但沒有成功。在前往監獄的途中,迪林格短暫地逃跑了,但在幾分鐘內被逮捕。

在被關入監獄時,他說出了他此生最著名的一句話:「有一天,當我離開監獄,我將成為你們這輩子見過最可惡的混蛋!」他沒有食言,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基本做到了。

他被監禁後,檢查出有淋病,治療過程讓他非常痛苦。他因長期監禁,和與其他罪犯的結識而變得對社會充滿憤怒。他在監獄裡結識的罪犯包括了一些經驗豐富的銀行劫匪,他們悉心教導迪林格如何成為一名成功的罪犯。這些人還計劃在他們獲釋後就一起搶銀行。迪林格一絲不苟地研究著同伴們搶銀行的成功經驗,並在日後的人生中一直沿用。

監獄外,他的父親發起了一場請願運動,並在請願書上獲得了188個簽名。 1933年5月10日,迪林格在服刑9年半後被假釋。但當時正在大蕭條的高峰時期,迪林格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找到工作。於是,他立即回歸到了犯罪這一行當。

1933年6月21日,出獄後才一個月,他就搶劫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家銀行,他從新卡萊爾國家銀行搶走了1萬美元。8月14日,迪林格又搶劫了俄亥俄州布拉夫頓的一家銀行。後又被抓獲,他被轉移到艾倫縣監獄。在讓進入監獄,警察從他身上搜到了一份似乎是監獄逃生計劃的文件。他們要求迪林格解釋,但他拒絕了。

原來,這份計劃是迪林格為他在監獄裡認識的6個兄弟設計的越獄計劃,他們還在迪林格之前所在的監獄蹲著。這6人都在監獄的洗衣房工作,迪林格出獄後,曾經委託一個朋友將槍偷偷帶入了洗衣房,6人拿著槍威脅獄警最終順利逃脫。

越獄後,6人冒充印第安納州警察,聲稱他們收到指令要把迪林格轉移到印第安納州。當警長要求他們出示憑據,被他們射殺,然後救出了迪林格。

逃獄後,迪林格在隨後的一年間,同同伴們又成功犯下了12起銀行搶劫案。

迪林格於1934年1月25日在亞利桑那州再次被捕。迪林格有過逃獄的歷史,但當地警方向報紙吹噓說,這一次的監獄是無法逃脫的,並且監獄還為他額外僱傭了保安。結果,不到一個月後,3月3日,迪林格又越獄了。

3月3日那天發生的事情外界一直有爭議。具體的故事梗概就是,迪林格不知從哪裡弄到了一把槍,在監獄挾持了人質,然後逃跑了。有人聲稱迪林格使用的是真槍,但FBI的文件中則記錄,他是用馬鈴薯雕刻了一把假手槍。 迪林格的律師後來在採訪中則說,他是從獄警那裡偷來了一把槍。

聯邦調查局(其實是前身,當時還沒有聯邦調查局)立即在全國範圍內組織搜捕。按理說,迪林格你剛逃出來,怎麼也得避避風頭,找個地方好好藏起來。

沒想到沒過幾天,南達科他州一家銀行被搶了,又是迪林格乾的!一周後,他和同夥又搶劫了愛荷華州的第一國民銀行。這傢伙真是是對搶銀行有執念啊!

不光如此,當美國警察在全國通緝他的當下,迪林格還去看了一場球賽。迪林格一直是芝加哥小熊隊的粉絲,同許多罪犯低著頭偷偷摸摸進進球場不一樣,他毫無避諱地在6月和7月現場觀看了小熊隊的兩場比賽。警方後來才知道。

但迪林格並不是一個無法無天到沒有理智的人,他能夠搶劫這麼多銀行,在美國森嚴的監獄裡逃脫兩次,本身就說明了他膽大心細。實際上,讓美國警方沒有想到的是,第二次逃獄後,迪林格整容了,並且用化學試劑消除了指紋。

為他整容的醫生回憶說,他要求移除眼睛下方的兩顆痣,填滿鼻子的凹陷,將酒窩移除,並希望將嘴角拉長。結果手術過程中,醫生為他服用了過量乙醚,導致迪林格窒息,一度停止呼吸。是醫生用一把鑷子將他的舌頭從嘴裡拉出來,並人工呼吸,才讓迪林格恢復了呼吸。

見久久無法抓住迪林格,當時的FBI局長創建了一個總部設在芝加哥的特別工作組,專門負責抓捕迪林格。

7月21日,來自印第安納州的一名妓女,聯繫了FBI,聲稱有迪林格消息。她是一名羅馬尼亞移民,面臨被驅逐出境,她希望以情報換取留在美國的機會。聯邦調查局當然同意了她的條件。她告訴警方,迪林格明天將同另外一名妓女以及她一起去看電影。她明天將穿橙色禮服,以使警察很容易識別她。

第二天,在劇院的門口,警方將迪林格包圍,迪林格拒不投降,最終三顆子彈擊中了他。1934年7月22日晚上10點40分迪林格被當場宣布死亡。當時整個美國已經搜索了他4個多月了。

死後,迪林格的遺體在太平間公開展示,只展示一天半的時間,但期間估計有15000個美國人民爭相目睹了他的屍體,還為他製造了多達四個死亡面具。迪林傑被埋葬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的皇冠山公墓。 但因為人們破壞,墓碑多次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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