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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問題時如何合理表達「我不同意」?有人畫了張圖來解釋

討論問題時如何合理表達「我不同意」?有人畫了張圖來解釋

與人爭論是困難的,在網上與人爭論尤其如此。早在 2008 年的時候,Y Combinator 的創始人、美國知名程序員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就提出,互聯網正在把寫作這件事從「你寫我看」的閱讀模式逐漸轉換成「你問我答」的對話模式,對話變多了,衝突自然也會隨之增加;此外,當我們在網上回復另一個人時,往往是出於反駁的目的而非附和,這樣的「對抗性」又反過來加強了在線上認真討論問題的難度。

討論問題時如何合理表達「我不同意」?有人畫了張圖來解釋

為了幫助解決這個問題,Graham 在他早期的文章「How to Disagree」里,提出了「反駁金字塔(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理論,將表達「我反對」的技巧分成七個層級。從這個理論提出的背景來看,它主要適用於「如何跟一個還算講理的正常人講理」。不算什麼很時興的方法,但你可能會欣喜(or 遺憾)地發現,他說的這些,直到現在還是一點都不過時。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

七種表達「我不同意」的方式,按照反駁水平從低到高排列分別是:

1. Name-calling/謾罵:毫無疑問是最低級的方式,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噴子」或者 Internet Trolls。那些不問根由上來就是一通飆髒話/謾罵/羞辱都在此列,當然,也包括那些雖然沒爆粗,但是言語性質跟講了也沒什麼區別的扣帽子/貼標籤等等。

2. Ad hominem/人身攻擊,就事論人:簡單來說就是「把反對的重點放在發言者而不是言論內容上」,包括我們平時經常看到的「資格/動機論」「受害者有罪論」「你行你上啊」等等。作者在這裡特別提醒說,他並不是完全不同意在討論中提供一些類似的附加信息,但是如果你的目的真的是指出對方的論據漏洞,光甩一句「你自己也有問題」就揚長而去並不是個好方法,看著好像挺酷,但其實並不能真的顯出你有多高明。

3. Responding to tone/指責語氣:跟前一條差不多,同屬於「可用但不太有效」的反駁路子。它跟前兩種相比算是稍進了一步,但還是迴避不開兩個問題:第一,語氣(包括措辭、拼寫、語法)有時候是個相當主觀的東西,糾結「語氣不正確」雖然很容易,但對方或第三方卻未必能 get 到;第二,語氣跟觀點是兩碼事,而前者往往並不是關鍵所在。

4. Contradiction/提出反對:是的,直到這裡,我們才算剛踏入了反對藝術的初級門檻。它的關鍵在於,需要滿足「針對對方的某個觀點陳述反對意見」這個基本要求。這裡的反對意見可以只是簡單的「我不同意」,也可以是闡明態度,哪怕只是「你說這不行,但我覺得這很可以」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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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unterargument/提出論據:最低配版本的有理有據。可以是很有道理的,比如「已有的科學研究不支持該說法」;也可能是不太可信的,比如「我哥們/我爹媽/我二大爺說根本不是這樣,其實是 blablabla」這種「我有一個朋友」式的道聽途說系列,但總歸是 have a point,比純表態又近了一步。

6. Refutation/完整的反駁:能讓人(至少在觀感上)採納的「我不同意」。它要求反對一方完整引用對方的觀點、定位出觀點中的漏洞,然後提出值得採信的依據。也就是說,不能斷章取義,也不能一句了事,必須做到「完整地」闡述。

7. 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反駁核心觀點:真正意義上的反駁,它跟前一條最大的區別在於,後者雖然不缺要件,但有些其實挑錯了重點,甚至跟自己要反對的觀點說的是一回事(某種意義「為杠而杠」也是這樣);而前者針對的必須是對方的核心觀點,而且必須是有效的反對,而不是「僅僅換了個說法」。

這個理論在 2018 年被 Big Think 作者 Paul Ratner 引用並且畫在了一張圖上,還入圍了同年的英國 Kantar 「信息之美」 獎(Kantar Information is Beautiful 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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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一點需要你注意的是,以上種種都只是在討論反對的「形式」而不是內容。它提供了一種體面的、有禮貌的、不太讓人有惡感的範式,但並不保證「內容」的對錯。換句話說,你講的可能完全不正確,也無法說服任何一個人,但至少你從頭到尾不失風度。

為什麼我們需要它?

更直接的問法是:我們真的還需要這個理論嗎?

一個幾乎是當代共識的看法是,現如今哪怕你好好說話都能遇到一百種降維打擊,如果連網上爭論還要注意形式,有時難免略顯笨拙。這點確實沒錯。「反駁金字塔」當然不算一個完美的理論,它推崇冷靜優雅,但實際情況肯定比這複雜(有時表達的目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討論」)。 在「杠精」、掐架、狗頭護體盛行的中文互聯網上,確實給人古典有餘輕巧不足的感覺。但這也是它的可貴之處:不同於那些街頭過招一樣的「機智懟人大全」,它並沒給出任何抖機靈的方案。畢竟你也知道,任何形式的「炫技」只能逞一時爽快,長久來看無法真正解決矛盾。

討論問題時如何合理表達「我不同意」?有人畫了張圖來解釋

另一個問題是,我們都知道「意見分歧時沉默才是不禮貌的」,但你可能出於各種顧慮而選擇不說出自己的觀點。這個問題當然也沒啥標準解決方案,不過,在這個被研究者稱為「情緒更容易被傳播」的時代,你掌握了反駁的方法論,也能在某種程度上避免自己的憤怒(或者隨便哪種感情)被輕易地劫持。退一萬步講,你至少可以換個思路,把這個理論當成篩選意見的標準,區分出「真正的反對」和「製造矛盾」,躲開那些沒多少建設性的「強行對立」套路。

Graham 在自己的文章最後說,爭執不是非要伴隨著憤怒,合理地表達「我不同意」,能把對話引向更好的方向,而且對雙方來說其實都是個相當愉悅的過程。所以,當你發現值得參與的議論環境,別輕易保持沉默,抓住機會參與,你(或者你們)很有可能會因此而距離真理更近——哪怕只有那麼一點點。

題圖來自:Giphy?? Looney T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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