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醫生:晚期胃癌的內科用藥簡讀
胃癌,是我國高發的惡性腫瘤之一。發病率僅次於日本,佔世界第二位。其中47%都是發生在中國。由於很多生活因素,導致了胃癌的高發(後期春雷醫生會再次詳細講解)。
在我國,胃癌大部分發生在胃竇部。由於醫療條件、自身健康意識、知識文化水平等等,導致我國很大部分胃癌患者在初診時,就已經是進展期胃癌(局部或全身晚期)。
晚期胃癌,是指已經發生遠處轉移的。
胃癌
無論是進展期胃癌,還是晚期胃癌,那麼治療起來就需要多學科的會診制度(MDT)。所以,不能應該由一個科室來全程管理,而是應該由腫瘤外科、腫瘤內科、腫瘤放療科、病理科、影像科等相關科室的醫生共同來討論患者的診治方案。
雖然並不是每個胃癌患者都需要所有科室進行討論,但是至少應該有內科、外科、放療科的參與。否則,治療方案就是不健全的。
對於晚期胃癌,患者接受「化療」是必不可少的一個治療步驟。但是,化療並不是無限期的應用。因為,對於晚期胃癌患者來說,甚至是對其他晚期惡性腫瘤患者來說,接受治療的目的是要明確的。
大家可以去讀我曾寫的一篇文章:生命不止,化療不息
那麼,接下來就是對晚期胃癌的內科用藥的基本解讀:
一、 晚期胃癌化療的基本原則:可以從化療中明確獲益的(這是最關鍵的基本要求),如果你都不能從化療中獲益,幹嘛還要無窮無盡地接受化療呢?但是,如何界定也是非常困難的。首先保證的是:患者預期生存期應該≥2-3個月。很多醫生、患者都是抱著「寧可錯殺一萬,不可錯放一千」的想法,也就導致了很多不應該化療的接受了化療,甚至是過度化療。如果本身存在嚴重的基礎疾病:高血壓、心臟病、腎病、肝病、糖尿病等。也不是接受化療的很好保障。因此,對於晚期胃癌來說,如果需要接受化療的話,首先應該進行全面的檢查(血生化、血液學檢查、消化道相關影像學檢查等),明確化療耐受性良好地前提下,再接受化療。
臨床工作中,每個患者的情況都比較複雜,不可能「一視同仁」,而是應該針對自身的條件和病情接受「個體化」的治療。
二、 胃癌靶向治療:對於胃癌患者來說,應該都聽說過「赫賽汀」這個靶向葯。因為已經有研究明確證實了赫賽汀可以對基因突變的患者獲益。但是,靶向藥物並不是萬能的。雖然指南都推薦其可作為晚期胃癌的治療,其耐葯問題仍沒有解決。對於經濟問題的患者來說,應該慎重選擇。
現在又出現了PD-1/PD-L1免疫治療。新事物的出現,並不是對所有人都是好事。現在科技科學的發展速度太快,對於免疫治療的副反應尚不能完全掌握和及時處理,如果選擇不當可能會造成嚴重反應(因為,我在臨床中親眼見到過此類案例)
支持:也是一種選擇
三、 晚期胃癌的支持治療:很多人都認為,只有得了腫瘤就應該無窮盡地去抗爭去治療。其實,如果是胃癌晚期,出現轉移的部位已經明確地威脅到了患者的生命。此時,積極的治療有可能真的不是最佳選擇。
臨床中「支持治療」一直是我對晚期患者推崇的一項方案。可惜的是,很多患者根本不聽從我的建議(可能是人微言輕吧!)。患者家屬也不應該有過多的思想壓力。不進行抗腫瘤治療,並不代表就是「放棄」。而是還患者一份尊嚴,讓患者能再最後的生命過程中享受一下應用的生活。不應該是抗腫瘤治療讓患者身心俱疲、萬念俱灰。過於積極的治療,會讓患者精神因素加重病情。
總之,對於晚期胃癌患者來說,再掌握好個體化診療方案的同時,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治療損傷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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