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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原罪」:砍頭息變種優惠券、遊戲豆、新人禮盒

近日,21聚投訴平台顯示,水象分期將部分本金變成優惠券涉嫌捆綁銷售、強制購買,意為惡意收取「砍頭息」。還有其他平台要求投資人強制綁定購買遊戲豆、新人禮盒。

另外還有變相收取砍頭息的借貸平台,其年化率高達336%;還有分12期還款的借貸平台,在前3期要求的還款金額已經覆蓋借款本金;也有平台逾期1天罰息超100元……

而以上看似合規的形式,不過是平台為了從收取「砍頭息」中「抽身」,大事化小,以消費的違規阻隔放貸監管的一種手段。

亂象平台數之不盡

砍頭息手段千變萬化

近年來,隨著網貸平台紛紛赴海外上市,輿論對「砍頭息」嗜血的評論也甚囂塵上,其疑點主要包括設定高額逾期利息及罰息、手機回租違規放貸、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變相抬高利率、惡意致借款人逾期、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等違規現象問題。

對此,多家網貸平台成為眾矢之的,儘管監管層已經對放貸時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現象明令禁止、層層攔截,但借款用戶的借款金額與實際到賬金額的差異卻顯示,「砍頭息」依舊活躍。以開通會員,或收取手續費為由收取「砍頭息」的行為,至今屢見不鮮。

求職寶平台用戶在聚投訴上表示,自己在「P2P求職寶」上借款2000元,實際到賬601元,另外399元被用來購買會員,1個月後仍需還款2060元。

子彈借款用戶表示,自己在「P2P子彈借款」借款1000元,而平台竟在放款過程中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砍頭300」,實際自己只收到700元,且其借款合同不完整,部分信息留白。

還有網貸平台「蝦花花借錢」附帶綜合服務費,而且是明碼標價750元,用戶借款2500元,到賬僅1750元。

另外,前段時間剛宣布赴美上市的合眾e貸也未能倖免。據了解,旗下貸款產品「好易借」,近期在聚投訴平台多次被指收取「砍頭息」。

據投訴信息顯示,好易借用戶借款6500元,卻被扣除了585元擔保費,僅到賬5915元,分期12個月後需還款8254.94元。計算可知,該好易借用戶年利率為27%,未超過國家法定36%有效年利率。

但平台還要求前三期分別還款2900.62元、2023.12元、2023.12元,剩餘的1308.08元利息仍需分9期還完。也就是說,若借款本金按月平均計算,在前3個月內,用戶借款1625元,卻要還6946.86元,還款金額已經超過借款金額4倍。

來源:聚投訴

此外,聚投訴顯示,還有很多平台以服務費的名義收取「砍頭息」。其中,在淘金高手(P2P)上借款2100元,實際到賬1575元,服務費高達525元,逾期1天罰息超100元;大王貸款上借款2000元,需從中收取580元服務費……等等,諸如此類,不絕於耳。

合規外衣下的「砍頭息」?

還是砍頭息!

如果說,上述平台是完全對監管要求「無動於衷」。那麼,事實上,網貸行業里也有一些平台為擁抱監管而做出了一些改變——例如,在收取「砍頭息」上「精益求精」、升級優化以規避監管。

近日,聚投訴平台上,P2P水象分期被指「到賬金額不符」、「收取砍頭息」,且其全部投訴貼已達到5572條。在一名為《水象分期到賬金額不符,高利貸》的投訴貼中,訪問量已達99466次,聯名投訴量更多至786件。

來源:聚投訴

據水象分期用戶反映,申請貸款2500元分4周一共2543還款,但是到賬1775元,諮詢客服被告知剩下的725元在水象分期商城以優惠券形勢發放,且優惠券不能單獨使用,必須以再次消費為前提使用。

不過,科技金融在線發現,水象分期服務協議中已經寫明,用戶在享受水象分期服務的同時自願選擇購買水象分期商城提供的商品。

來源:水象分期APP

聚投訴還顯示,在「貸上錢」平台上借款將被強制綁定購買遊戲豆。據貸上錢用戶表示,自己在平台借2000元被強制另外購買400元遊戲豆;借3000元被強制另外購買450元遊戲豆。

這意味著,「砍頭」不存在了,但在本金之外,用戶被強制購買其它商品。

據了解,購得的遊戲豆只能在APP中的遊戲廳中進行使用,而不能兌換現金。對此,貸上錢客服表示,借款前均有明細,費用為第三方收取,是提高用戶借款通過率的,用戶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借款。

另外,還有Wecash閃銀強制要求借款人購買新人禮品盒子。據Wecash閃銀用戶表示,自己借款2500元,到手2100元,而這扣除的價值400元新人禮品盒子(又稱「白條商品」)需要在3天內使用,否則將失去購買效力。

據科技金融在線了解,聚投訴針對Wecash閃銀平台強制要求用戶購買新人禮品盒子的投訴在近一個月內已達25條。

來源:聚投訴

面對秘而不宣的「砍頭息」

借款人如何維權

何謂「砍頭息」?「砍頭息」起源於傳統民間借貸的陋習,指的是高利貸者或地下錢莊,給借款者放貸時,先從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錢,這部分錢就叫「砍頭息」。

值得注意的是,民間借貸中,收取砍頭息的是「出借人」(或放貸者)。

而按照監管定位,P2P網貸平台屬於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提供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撮合服務,其合理收取的服務費/中介費。

然而,不知何時起,P2P網貸平台全然忘記了自己的位置,在銅臭的誘化下不惜披著合規的外衣鋌而走險只是為了向投資人變相收取「砍頭息」或者「罰息」用來覆蓋壞賬的部分。

2018年6月4日,北京互金協會發布《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此通知第四條第一點指出,「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對於某些平台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費用的行為,將增加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並可能涉及收取「砍頭息」等問題。

來源:互金協會公告

《通知》進一步清理整頓了借款平台現行收取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行為。不過,還有平台通過強制購買遊戲豆、優惠券、新人禮盒「更上一層樓」,規避監管。

對此,相關律師指出,借款平台要求強制購買其提供的商品,在商品所有權關係發生轉移後,借款平台將更多地面臨捆綁銷售問題,可能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貸合同中選擇同意選項,或者其借款服務協議已經寫明「自願購買相關」商品,而借款人勾選同意,那麼對於借款平台的「強制購買」,在證明上將十分有難度。

值得欣慰的是,巧立名目收取費用也好,強制購買商品也好,借款人的借貸本金計算均為實際到手金額。

而依據《通知》第一條第二點,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

因此,法定有效的36%借貸年利率紅線不可動搖。借款人的審批借款金額「被砍」後,可按照實際到手金額計算年利率,如果超過36年利率,可以向金融監管部門提起行政投訴,也通過司法或仲裁途徑請求確認借款合同中超越法律規定的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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