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典型商業價值低?范冰冰法庭辯論首曝光親口否認
范冰冰自從出了那麼一檔子事兒後,一直在隱居,偶爾被媒體捕捉到也是現身露面在工作室,或者是與男友李晨合體同框,但是范冰冰的熱度卻一直沒有降低,並且范冰冰隱居的同時也沒有閑著,而是一直致力於自己的維權官司。
在1月份官方披露的一系列判決書當中,我們可以看到范冰冰一直在進行著維權官司(其中主是肖像權),因為范冰冰名氣太大,所以很多公司都沒有經過范冰冰方的允許擅自使用她的肖像進行商業牟利。
而在1月9號披露的一則判決書當中,我們豁然看到范冰冰方的辯論詞顯然有了一個變化,這個變化就是在1月份所披露的判決書中,首次出現了以「范冰冰口吻」進行的法庭辯論(原告陳述)。
范冰冰是這樣進行法庭辯論(原告陳述)的:我是一名演員,曾主演《還珠格格》、《觀音山》、《一夜驚喜》、《武媚娘傳奇》、《王朝的女人-楊貴妃》等多部知名影視劇,還曾榮獲「東京國際電影節最佳女演員」、「歐亞國際電影節最佳女演員」、「華鼎獎中國電影最佳女主角」等獎項,也擔任了國內外諸多知名品牌形象代言人,我的肖像已經具有了較高的公眾辨識度及商業代言價值……
要知道這樣一段話在官方之前所披露的判決書當中並沒有,這還是首次以「范冰冰自述」的口吻出現。
其實出現這樣以范冰冰口吻進行的法庭辯論(原告陳述)並不讓人感到意外。
在此前的判決書中,我們可以見到有的被告在進行二審時的上訴理由中赫然有包括范冰冰「屬於負面典型,其肖像不具有商業價值,其主演的電影違背主流價值觀和道德」這些話語,看來范冰冰首次以自己的口吻進行原告陳述是事出有因,皆因這些理由觸動了范冰冰的底線或者說是利益,同時也是針對這些奇葩上述理由的「親口否認」。
那麼范冰冰是否真的「不具有商業價值」呢?在日前騰訊發布的「娛樂圈白皮書」當中我們可見端倪,在這部白皮書當中,范冰冰赫然佔據了商業指數排行榜的第七位。
並且在其他榜單上也是榜上有名,足足佔據了7個榜單,可見無論是商業價值還是人氣,范冰冰都有自己的位置,這同時也說明了為何很多商家都拿范冰冰的肖像來進行冒險。
當然,范冰冰也認識到了自身的巨大商業價值,但是無論多大的商業價值,多日的「隱居」也會使其被消耗殆盡,而日前港媒稱其已拍攝了最新的廣告片,正在積極籌劃復出,想來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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