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娛樂 >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本文原創首發於今日頭條

這個周末,中國13億人裡面最不好過的,估計就是吳秀波了,

短短兩天,他因「出軌門」事件,數次登頂微博熱搜,

今早的場面更是完全失控: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瓜還熱,別心急,讓我帶著你一條條地,好好翻翻這位國民大叔的爛賬。

先來看看這次熱搜事件的起始,

18日晚,吳秀波「出軌門」女主陳昱霖的父母,通過女兒微博發了一封公開信: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總結起來就是血淋漓的五個大字:惡人先告狀。

針對陳昱霖父母的責難,吳秀波妻子何震亞突然來了一波聲明: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去年吳秀波緋聞事件鬧得最沸沸揚揚之際,都不見波嫂站出來講半句話,

這次,怎麼就突然沉不住氣了?

聲明中的「威脅」、「恐嚇」、「觸犯法律」,看似一臉義正言辭的嘴臉,

可是文章中的一句話,卻讓我咂摸出了另一種味道

「我們捍衛的不是名譽不是利益」,

注意,朋友們,看出來她的心虛了沒?

名譽?不管這次事件的真相如何,

吳秀波的名譽,我看是百分之一百地,毀了。

回過頭來再看整個「出軌門」事件,不由得令人感慨:

惡人自有惡報,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啊

2018年中秋節,陳昱霖在朋友圈的一條自曝,炸垮了半個娛樂圈,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國民大叔吳秀波不僅婚內出軌,而且軌道還遠遠不止一條

這件事牽扯極大,影響深廣,

一方面,吳秀波的「雅痞大叔」、「老實男人」的人設開始迅速崩塌,

可另一方面,卻好像對他的事業沒有半分動搖,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戲還是照演不誤,節目上仍舊談笑風生,

真能沉得住氣啊,吳秀波!

讓我不得不想起,他曾在高曉松的訪談里,闡述的所謂中年大叔之鐵則:

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而從這次的「出軌門」事件,我們可以看出,這條鐵則還有後話:

責任真的找上門來的時候,波叔所做的,不僅是拒絕承擔,

而且還主動地反咬一口。

不僅如此,咱們的波叔還在節目上大秀自己」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撩妹心得,

現在回憶起來,真是讓人油膩得讓人作嘔,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這樣的大叔,老練的是千變萬化的手段,老辣的是層出不窮的套路。

先有「佛經洗腦」,後有「禁室培欲」,還能在人眼皮子底下「花開兩朵」,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可要是你問我同情陳昱霖嗎?

同情,但只是單純同情一個女子的為情所傷

而不是她被無情拋棄,

別人有家室,有孩子,如果真的愛你,會讓你白白耗費七年青春?

做小三本就不道德,你還非要選一個有財富有名聲的大叔當小三。

不過事有輕重緩急,人有渣王渣孫,要罵的話,吳秀波才是我們現在集火的首要目標

面對女方父母的指責,我們波叔如今的意思,好像是只關陳昱霖一個尚不滿意,

還想把人一家老小給一鍋端了: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而另一邊,陳昱霖曾經諮詢過的律師也站出來發聲: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如果事情屬實,這次就算吳秀波靠著老謀深算,將自己的法律責任摘得個一乾二淨,

那他能捍衛的,也就只剩下利益,

至於名譽,他再也不配。

在後院起大火的同時,吳秀波在今早還現身了新劇《無名偵探》的拍攝現場,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劇組氛圍空前緊張,還有專人為其撐傘護航,

在這種風口浪尖下,波叔還能夠出來拍戲,

是該誇他身為演員的職業素質了得呢?

還是該懷疑,到底吳秀波是有著怎樣的依仗才能如此有恃無恐?

不過無須懷疑的是,對他的審判只會遲到,絕不會缺席,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但將冷眼觀螃蟹,看你橫行到幾時!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覺得文章對你有幫助,就順手點個關注吧~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分手費變勒索金?惡人先告狀的吳秀波,連女方的父母都不放過?

微信搜索:qieshuwx

就可以加茄叔為好友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