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烏龍鬧劇:是誰崽賣爺田,把克里米亞半島送給烏克蘭的?
一直以來,蘇聯為什麼在1954年將克里米亞移交給烏克蘭,始終是個謎團。很多公眾都認為是赫魯曉夫獨斷專行,強行將克里米亞送給烏克蘭的。但在最近解密的蘇共文件中,卻發現這並非赫魯曉夫一個人行為。俄羅斯《消息報》發表了一篇文章,詳細探究了這段史實。
從蘇共中央主席團1954年1月25日會議記錄的摘錄中,已經決定「審查俄羅斯加盟共和國和烏克蘭加盟共和國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有關移交克里米亞州於烏克蘭的聯合報告」,準確些說就是要兩國首先「各做自我表態」,在這份1954年2月19日由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會議的文件中,定出了詳細的規則。然而「各做自我表態」這一事實,就從未出現過。
然而黨的某些領導人非常急於這樣做,所以他們就鑄就了一系列大錯。從戰略性的角度看,首先,這正像是預報原克里米亞地區居住的韃靼人將被召回的可能性,因為斯大林1945年曾將克里米亞韃靼族人強遷中亞,爾後他們回歸的呼聲十分強烈,成為世代難題,領導人的這一做法實為肇端;其次,因為當時的蘇共中央主席團根本未考慮過俄、烏兩加盟共和國後來竟會成為兩個各自獨立的國家,這在蘇聯解體後其歸屬必然引出爭端。戰略問題,說實話,是個複雜問題,當時是俄、烏兩加盟共和國領導無能也無力解決的。但從單純「戰術」角度來看,這些官僚人物只能是憑著經驗冒冒失失地去「決定」問題,但永遠不能「解決」問題。
俄羅斯部長會議中,循規蹈矩的工作人員2月5日已經向俄羅斯加盟共和國的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去了咨文,該咨文在開頭就使用了不合法律的提法、措辭:「考慮到克里米亞州領土對烏克蘭加盟共和國的高度依存關係....」有趣之處就在於,其中這個片語「領土依存關係」憑何產生?殊不知它向來只是在學者論文中,描述一些小的居民點所特有的對近鄰某個城市的向心狀態而已。
俄羅斯加盟共和國部長會議向該國蘇維埃主席團作出的有關克里米亞的提議完全不合法。按照1937年俄羅斯加盟共和國憲法33頁對該國蘇維埃主席團職能的表述,主席團不能參與、批准任何有關領土問題的決定,它只能接受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會議所作的決定。況且,俄羅斯加盟共和國蘇維埃也沒有向其他共和國移交領土這種權力,這明顯是違憲行為。俄羅斯加盟共和國蘇維埃所擁有的許可權,按照當時憲法第19頁的規定是這樣的:「成立新的地區、州等行政建制,須提請報告並經蘇聯最高蘇維埃批準確認,同樣,在俄羅斯加盟共和國境內建立新的自治共和國或自治州亦須如此。」如此說來,俄羅斯加盟共和國蘇維埃頒布的所謂向某國「移交領土」的任何文件,均是越權、違憲行為。
然而它的公布為何又選在這個日子,也就是俄羅斯加盟共和國部長會議做出提議的當天?說實在的,在黨的高層領導人會議的記錄中,以及在其他文件中,反映出的都是某種「共識」在要求這麼做,關於這個「共識」,始終未能示之於人,在任何一份檔案文件中都未出現過這種提法和相關措辭。
烏克蘭蘇維埃主席團以多於俄羅斯三次以上的方式頒布了有關決議,而他們也同樣沒有權力這麼做,並且也未以國家文件形式,只是表達一種感激之情。由此可以看出,移交克里米亞一事只為「證明偉大的蘇聯人民對烏克蘭人民有著超越國界的信任」,而烏克蘭方面自己是否能承認這點呢?
始終不知被確認的到底是何文件
歷史學家和許多讀者都知道,在蘇聯時期,各種法律、命令(除保密外)以及最高國家機構的決定,只有在公開見報之後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況且,烏克蘭加盟共和國蘇維埃的決議實際上是非法文件,而與俄方文件不同的一點是,它甚至未在中央報刊上公布過。在1954年2月19日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會議上,烏克蘭蘇維埃主席團的主席傑米揚克羅特琴科曾作了發言,在會議的速記記錄中有決定的文本,該文本與2月13日批準確認的文本有著區別,但在《消息報》發表有關會議的報道時,完全未提到烏克蘭的這份文件,這隻意味著這樣一種情況:這是未經官方手續也未在中央媒體公布過的決定,不發生效力因而也不具備法律意義。
但在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命令中,有著時任主席克里門特伏羅希洛夫和秘書長尼古拉別哥夫的簽字,這又是根據所謂「共識」所製造的神話傳奇,其實那是一份根本未經履行確認手續的文件。遺憾的是,這樁例行公事的所有參加者均已早早離世,無法過問。而今天人們似乎仍想就這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向他們徵求答案,也就是他們究竟以何種方式批准、確認了這份實際根本不存在的文件。
赫魯曉夫干預的結果?
克里米亞為什麼會是在1954年移交給烏克蘭?關於這點,現今有著許多與赫魯曉夫個人有關的說法。這些說法只能說是疑問,大多數是基於赫魯曉夫生平經歷中的事實,因為赫魯曉夫歷來與烏克蘭有著不可道盡的關係。現在就來分析一下,這些說法是否靠譜。
說法之一:「赫魯曉夫將克里米亞移交給烏克蘭是出於內心有愧希望「補償」的目的,只因為他參與了上世紀30年代在烏克蘭發生的大規模清洗、鎮壓性質的運動,當時他正主持著烏克蘭地方黨組織的工作。」
誠然,赫魯曉夫從1938年到1949年一直是烏克蘭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第一書記,他參與了大規模的懲罰、鎮壓活動過程。一些研究者引用了談話記錄為證。蘇聯克格勃的第一主席謝米恰斯內依曾受赫魯曉夫委派,清理了所有檔案。然而從檔案文件中的發現是,沒有任何判處處決人員的名單,是經他之手簽字並執行的。而歷史學家認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企圖事後採用一些手法來完全消除自己以往行事的痕迹,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蘇聯克格勃的主席謝米恰斯內依曾說過,在他那個時代已經有一種操作工藝,足以使一切文件材料上的以往痕迹不復存在。按他的說法,他完全可以利用來消除槍決者名單上的赫魯曉夫簽名。但至今為止,用盡一切現代科技手段也根本沒發現過這類簽名,因此談不上所謂赫魯曉夫內心有愧,進而希望「補償」的事。而真正清算「大清洗」罪責,是在兩年之後。
說法之二:「赫魯曉夫早先某一時間就已決定,將克里米亞移交給烏克蘭,也就是他在烏克蘭擔任部長會議主席的這段時間裡(自1944年2月至1947年12月)」。
這種說法完全出於他人主觀臆造,多半是別有用心。好像是赫魯曉夫想要等到「經濟適宜」之機才這麼做。但又是什麼原因讓他認為那一年正好是這種時機,而不是其他年份?而他在烏克蘭擔任黨的首腦的年份就不是「經濟適宜」的年份嗎?
說法之三:「1953年9月赫魯曉夫擔任了蘇共中央第一書記,當時他必須要支持強力的烏克蘭地方黨組織。」
1953年9月13日,根據馬林科夫的提議,赫魯曉夫當選為蘇共中央第一書記。但為要了解這一事件的意義,重要的是要有個相關的報告提交給自己,以便擔起這一職責。實際上在頭幾個月里(此時「克里米亞歷史問題」冒出),「第一書記」的職責尚未顯出什麼特別之處,比這更重要的應是對黨內人事安排的考慮。要知道黨內那半壁江山不是莫洛托夫的,不是馬林科夫(他曾是政府主席)的,也不是卡岡諾維奇和布爾加寧的,由赫魯曉夫臨時牽頭的這個班子並非鐵板一塊。而赫魯曉夫政權的加固,不是在1954年而是在1955、1956兩年,至於正式完成加固,則是在1957年夏天粉碎了「反黨集團」之後。如果細心地研究檔案文件,就會發現,在向烏克蘭移交克里米亞這件事上,主席團完全沒有以赫魯曉夫的個人意志行事。在這個問題上,他從未簽署過任何相關文件(從中央委員會主席團會議記錄的摘錄看,他索性取消了自己作正式簽署的機會),並且他甚至未在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會議上發過言。
現在仍不清楚的是,赫魯曉夫是否在蘇共中央主席團會議上直接參加了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因為所有與會者發言的速記記錄沒能保留下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當時不可能以個人出頭的方式引發這類問題並親自予以解決。在1954年里,面臨處理所有問題時,他還是竭力迫使自己盡量同莫洛托夫、馬林科夫保持一致,以不顯山露水為好。因此,從最大的可能性來考慮,這項決定是集體做主,相關責任則是由蘇共中央主席團的全體成員一致擔起。
是什麼原因,致使採取這項決定的時間恰好是1954年初?這其實毫無必要發問。歷史上的1654年1月18日,別列亞斯拉夫拉達請求俄羅斯將烏克蘭納入其轄地,也即表明烏克蘭的哥薩克與俄羅斯正式結盟,在接近當年3月時相關程序結束。在這一歷史事件過去整整300周年之際,可以冠冕堂皇地以這種方式慶祝其三個世紀的紀念日。所以,在1954年1月18日這個日子過去僅一周也即1月25日,蘇共中央主席團就批准了這一「命運的抉擇」,將克里米亞作為禮物拱手送給烏克蘭。
在官方的文件中,不用說,自然而然地有著這方面的論據,但在蘇聯最高蘇維埃的會議上,這一決定又被廣泛地「有聲化」了,也就是大張旗鼓地予以宣揚。俄羅斯加盟共和國蘇維埃主席團主席米哈伊爾塔拉索夫首先定好了調子,稱之為「意義重大的事件」,接著,他的烏克蘭搭檔傑米揚克羅特琴科也同樣謳歌三百年歷史的「統一」。尼古拉什維爾尼克和奧托庫西寧都在自己的發言中提到了「慶祝節日」。
通過以上對這一過程的表述,可以清楚地認識到,移交克里米亞領土一事,自始至終,完全是當時蘇聯上層領導人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為嘩眾取寵而搞的所謂戲劇性的「三百年慶祝」活動之核心,是他們以暗箱操作方式做出的非法、無序的行為,有關的決定因而也是應判定無效的,但這個決定的效力卻一直持續到後世,造成了一系列長久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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