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四十二、不隨行威折戒
《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四十三輕戒(42)
四十二、不隨行威折戒
文 / 觀諸法如
《瑜伽師地論》卷第四十一:
四十三輕戒
四十二
不隨行威折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麁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若觀待時;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凈,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凈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看見眾生做了很多罪過的事情,應該訶斥他,教他不要做有罪過的事情。「應可治罰」,訶責了他而他不改,那就應該處罰他。「應可驅擯」,處罰他他也不改,那就應該驅逐了。「懷染污心而不訶責」,而菩薩對於這個眾生,懷染污心,可能是對他一點愛心,就不能去訶責他;或者菩薩對他有恨,他現在做惡將來下地獄很好,那就不要訶責他。那這就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那這就是犯戒了。
「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訶責了,但是應該治罰他不治罰。「而不治罰如法的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如法教誡治罰,他還不改,那就應該驅擯,是應該驅擯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韓清凈《披尋記》:「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者:若諸有情有其過失違犯,隨下中上品類差別,如其所應而訶責之、或治罰之、或驅擯之,由是說言應可訶責、治罰、驅擯」。
「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者:若諸有情有其過失,違犯隨下中上品類差別」,下品的應該訶責,中品的應該治罰,上品的應該驅擯。「如其所應而訶責之或治罰之或驅擯之;由是說言應可訶責治罰驅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執法者若非染污心,並無偏私,只因懶惰、懈怠、放逸,不肯、疏忽執行處罰之任務,執法者有虧職守,亦違犯此戒,是非染污起,罪過較輕。
無違犯者:
1、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麁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
「若了知彼不可療治」,若是菩薩知道那個眾生做種種罪過,他是不可以對治的,不可以教導的。「不可與語」,不能和用說話勸導他的。「喜出麁言」,勸導他時,他會說出麁惡的語言。「多生嫌恨」,教導他、訶責他、處罰他,他的恨心是更多了。「故應棄捨」。
2、若觀待時;
「若觀待時」,或者觀待,等待將來有機會的時候再教導他、再訶責他,再處理這個問題。
3、若觀因此斗、訟、諍、競;
「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觀察若是現在要訶責他,或者處罰他,或者驅擯他,因此這個團體裡面互相有斗訟,或者大家大打起來了,大家有很多的諍競、糾紛,那這樣子就不要訶責、治罰、驅擯。
4、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凈,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若觀因此令僧諠雜,僧令破壞。」觀察若是因為訶責、處罰、治罰、驅擯的關係,使令大眾僧都吵鬧起來了,就是引起來更大的過失,令僧團破壞了,所以就不訶責、不治罰、不驅擯,那就不算犯。
「知彼有情不懷諂曲,」若是菩薩有神通,知道那個有過失的有情,他心裏面沒有諂曲。諂曲心,就是表面上隨順你,但是內心是不聽你的,就是他的心和表現於外的面貌不一致、不真實。若「知彼有情不懷諂曲」,他是很誠實的,內外一如。「成就增上猛利慚愧」那個眾生有特別有力量的,猛利的慚愧心。「疾疾還凈,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他有了過失他會疾疾的懺悔恢復清凈,這樣子就不須要訶責他、也不要處罰他、也不要驅擯了。那就沒有違犯。
韓清凈《披尋記》:「知彼有情不懷諂曲等者:此通前三所觀察事。謂觀待時,及復知彼能速還凈,具二因緣,而不訶責乃至驅擯。如是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等,具二因緣,當知亦爾。此中不覆己惡,如實自顯,是名不懷諂曲。於所毀犯心不忍受,深生羞恥,是名成就增上猛利慚愧。如法速疾發露悔除,防護當來終不重犯,是名疾疾還凈。」
「知彼有情不懷諂曲等者:此通前三所觀察事」,前面所觀察的事,「若觀待時,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這三件事,這個地方通於這個,「知彼有情不懷諂曲」。這個「知」,你知道時,「若觀待時」你知道這件事,你也知道因此斗訟諍競,你也知道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所以通於前面三個。
下面說「謂觀待時及復知彼能速還凈,具二因緣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那就不算犯。「如是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宣雜等具二因緣當知亦爾」,也是那你不訶責不處罰驅擯也不算犯。
「此中不覆己惡,如實自顯」,這是解釋「不懷諂曲」。這個裡面說「不覆己惡」,自己的罪惡不隱藏;「如實自顯」,真實的把自己的過失發露出來,「是名不懷諂曲」。
「於所毀犯心不忍受,深生羞恥」,這個人對於自己毀犯的過失,自己不能忍受這個過失,「深生羞恥」深深的生起來羞恥心,「是名成就增上猛利的慚愧」。「如法速疾發露悔除」,他就是依法,依戒律上所規定的,「速疾發露」很快的就自己所犯的戒發露、懺悔,除滅犯戒的罪過。「防護當來終不重犯」,這個有情現在犯戒,發露懺悔以後,將來不會再犯這條戒了,「是名疾疾還凈。」
《菩薩戒本經》:「若菩薩,見有眾生應呵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以染污心,不呵責;若呵責,不折伏;若折伏,不罰黜;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懶墮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不犯者:彼不可治,不可與語,難可教誨,多起慊恨;若觀時;若恐因彼起鬪諍相違,若相言訟;若僧諍,若壞僧;若彼不諂曲,有慚愧心,漸自改悔。」
「若菩薩見有眾生」,若是這位大菩薩看見有的眾生,不是所有的眾生,只是其中有的眾生。
「應呵責者」,犯了過失了,但不是特別的嚴重。如果輕微的,就是彼此互相毀罵,我罵你、你罵我,就是有這些事情,那麼這個時候,菩薩應該呵斥他。菩薩應該用苦切之言呵責他,希望他能改變自己。「應折伏者」,不但是互相罵辱,而且出拳頭互相打起來了,過失重了一點了,就應該折伏他,折伏就是制罰他,就是嚴厲罵他或打香板。「應罰黜者」,就是互相罵、互相打,那就是特別嚴重的,應該罰黜。「罰黜」就是驅擯的意思,驅逐他離開這個團體了。
「以染污心而不呵責」,但是這位菩薩,和應呵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有親厚的關係,就是特別有感情的。這個人雖然有過失,菩薩還是原諒他,愛憐的心情愛護他,「而不呵責」,不呵斥他。「若呵責不折伏」,菩薩應該折伏他,而他不折伏,只是輕微地呵責一下就算了。「若折伏不罰黜」,應該罰黜他,應該驅逐他、默擯他,但是折伏一下就算了,就是從輕處理,輕微地處罰一下。
在菩薩教化眾生改過遷善這方面說,這是等於是放縱那人做惡事,令那人墮落了,所以在菩薩的慈悲心來說,還是有一點違反了,所以犯了染污起,因為是染污心來推行這件事。「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懶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執法者若非染污心,並無偏私,只因懶惰、懈怠、放逸,沒有執行處罰之任務。如此,執法者有虧職守,亦違犯此戒,是非染污起,罪過較輕。
「不犯者:」不這樣做,也不算犯戒,是什麼情形呢?
「彼不可治」,應呵責者、應折伏者、應罰黜者的這個眾生,是不可以呵責、不可以折伏、不可以罰黜的,菩薩知道那位眾生有惡勢力,背後有人撐腰,是不可以調伏的,若處罰他,不但不聽,還會增加麻煩。這種人犯了過失也不能處罰他,若是這種情形也只好算了。
「不可與語」,對方的性情乖戾,不能同他說話,說了也沒有用的。若責備他會適得其反,變本加厲,如此,不治罰亦不違犯。
「難可教誨」,這人是沒有慚愧心的,毫不受教,教導他亦無用。
「多起嫌恨」,菩薩若發了好心幫助他,改善他的情形,不但不肯接受,且加重其瞋恨心,反倒恨菩薩,起了很多的憤怒,這樣的情形,不呵責、不折伏、不罰黜,也不算犯,這等於是默擯了這個人的意思。
「若觀時」,若是菩薩看見眾生有這麼多的過失,暫時不去處理這個問題,犯過者雖可受教,然而也需要觀察什麼時候合適了,等待時機成熟了,那個時候就呵責他、折伏他、罰黜他,現在還不要去採取行動,那也不算犯。比如說對方正發脾氣,當下說他、教他,只會使他更發火,犯更大的過失。等到他心靜下來,再慢慢講他,也許這樣他比較能接受指導。
「若恐因彼起斗諍相違,若相言訟,若僧諍,若壞僧」,這位菩薩處理這件事的時候,心裏面有顧慮。有什麼顧慮?「若恐因彼」因為這樣子呵責他、折伏他、罰黜他,在大眾、在團體裡面會引起斗諍的問題。那個眾生在大眾裡面,他的勢力很大,就是分了派別,互相有衝突、斗諍,「相違」,互相衝突。「若相言訟」,就是互相說,互相有些爭論,這叫作「訟」。「若僧諍」,大眾僧裡面起了爭論。「若壞僧」就是把大眾僧完全破壞了,這樣會引起更嚴重的過失,這位菩薩恐怕會有這樣的問題,暫時的不呵責、不折伏、不罰黜,也不算犯戒。
「若彼不諂曲,有慚愧心,漸自改悔」,眾生犯了錯,應呵責、應折伏、應罰黜的,但是那個眾生他不諂曲,心還是很樸實的,就是這個人特別地誠實。他是有慚愧心、有羞恥心的,自己能漸漸慢慢的能自己懺悔改過遷善的,這樣的情形,菩薩不去處罰他,不去呵責、不折伏、不罰黜,也不算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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