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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交往中,「偶然因素」已經成了很多人出軌的主要原因!

你相信嗎?有不少的婚內出軌,都源自於一場「意料之外」的邂逅!在發生之前,誰也沒料到。

從人性的角度而言,很多人曾經幻想過那種場景。所以,當「意外」到來的時候,總有人身不由己,「幻想」成真!

很多出軌的人,一開始壓根就沒想到自己會真的出軌,更沒想到自己真會做出這種出格的事情。

很多在婚外情中愛上情人的人,最初也沒料到僅僅只是玩玩,竟然導致自己無法抽身,竟然產生了難捨難斷的依賴。

還有很多離婚的人,他們一開始結婚的時候,都覺得可以天長地久。他們壓根就沒料到自己的婚姻會這麼快收場,更沒料到自己會離得那麼堅決。

可以這麼講,很多婚外情現象之所以出現,就是因為最初的「意外」和「偶然」。所謂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一次出軌,就可能無法收場。

某些不懂得堅守的人,某些沒有道德的人,很容易陷入這場意外之中。最終毀掉自己的婚姻,甚至毀掉自己!


01

一般而言,人和人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在於境遇的不同、品德修養的不同、人生軌跡的不同。婚姻與婚姻也常常是不同的,這是一個道理。環境的不同,往往是婚姻走向歧路的一個重要導火索。

大牛忙見過很多離婚案例,我得出了一個小結論:相似的愛情經歷,相似的家庭條件,相似的婚姻開局,有的人離婚了,有的人沒離婚。有的人出軌了,有的人沒出軌。

為什麼會這樣?答案是,一定有別的原因。

如果對這個原因「尋根溯源」的話,你會發現,不同結局的婚姻,外部的環境往往是不一樣的。

比如,在大數據上看,和前任在一個單位上班的人,一定比和前任不在一個單位上班的人出軌的概率高。因此,情感糾紛的概率高,離婚的概率高。

關於愛情最初的印象,關於怦然心動的體會,關於愛情中那些辛酸往事的淚水。不同的人總有些同樣的感慨。所謂愛情,就是要愛得真、愛得深。

而某些人容易膨脹,容易自以為是,容易以為自己有魅力,容易以為另一半配不上自己。所以,這種人最怕「意外邂逅」。

可以這麼講,在純粹的愛情中,不同的人其實都有同樣的心思,都想擁有一個值得愛的人。那個人只愛自己,那個人只疼自己,那個人只屬於自己。

可是人與人畢竟是不同的,人心是會改變的。

從當今的社會環境來看,生活越來越複雜,每個人接觸到的人和信息越來越多,「意外」自然就會多起來。所以,這種婚內變心是很常見的。所以,婚外情自然越來越多了,這是可以解釋得通的。


02

大牛忙接觸過很多出軌的人,男的女的都有很多,年輕的年長的都有。

他們曾經擁有幸福的婚姻,他們曾經只愛婚姻中的另一半。可是因為某些「偶然」的因素,他們「不經意間」破壞掉了自己對愛情和婚姻家庭的堅守。

在「合適」的場合下,因為一次衝動,或者一次身不由己,他們就出軌了。從此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出軌的人,為婚姻的未來開了一個不好的序章!

有時候,一次意外出軌,就註定了今後悲慘的婚姻結局。可是,在出軌之前,很多人以為自己不是「那種人」,很多人以為自己不會做那種事。他們太「天真」,把問題想得太簡單。

因此,有些「自以為是」的人特別容易遇到「偶然因素」,特別容易遇到「意外邂逅」。

比如那些喜歡和異性打情罵俏的人,比如那些總是和異性走得很近的人,就是很好的範例。他們本以為自己不是那種人,依然還是一不注意就出軌了。

一般而言,出軌不知悔改是很可怕的,意味著可能在出軌的過程中愛上情人。意味著從此往後,他們心中或許再也沒有了對「原生愛情」的堅守。意味著他們會愛上情人,否定自己的婚姻。


03

大牛忙舉三個簡短的例子,讓大家看看什麼叫出軌的「偶然因素」,看清「意外」的核心要素。

這是三個因為出軌而毀掉自己婚姻的人,曾經的他們愛得很光明,曾經的他們一提到出軌就覺得噁心。可惜,他們自己也成了自己噁心過的那種人。

柳女士,29歲出軌,30歲離婚。她和老公是初戀,兩個人都沒有前任,老公是柳女士唯一的愛人。

在柳女士的心中,自己的愛情堪稱光明,自己的婚姻也算幸福。可是因為在工作中和某個善於攻心的男人有了一些交集,她漸漸感覺自己很有魅力。

柳女士說:當女人以為自己有魅力而自滿的時候,就會很享受那種被人誇讚的榮耀感,就會期待一場別樣的邂逅。我沒想過出軌,沒想過對不起老公,更沒想過自己會和別人發生婚外情的感情。

可是,那次下雨他送我回家,我成了他的情人。我愛上了他,為他離了婚,而他卻甩了我。如果沒有那次下雨,我不會做出這種事情。

張先生,30歲出軌,30歲離婚。張先生的婚姻也很幸福,他的妻子很賢惠,他從沒想過拋棄妻子。可是因為「想佔便宜」,他最後被一個40歲的女人纏上了,被毀掉了婚姻。

張先生說:都是偶然吧,我那位同事大姐是一位離婚的女人。她很漂亮,甚至比我妻子還漂亮,還顯得年輕。她經常暗示我,經常接近我。

我實話實說,我想佔便宜,可是沒那個膽子,也不忍心欺騙她的感情。那次出差,我們喝了酒,我的膽子大了,而她也沒有拒絕我。從此我成了她的情人,被她逼離婚了。我真的愛了,可她不願意嫁給我。

如果不是那次出差,如果我沒喝酒,我的婚姻應該很幸福。

李女士,46歲出軌,沒有離婚,但是婚姻過得很糾結。李女士的孩子都成家了,而她快和老公分家了。

李女士說:像我這個歲數的女人都知道,晚上睡不著了,就容易胡思亂想,想和喜歡的男人有一場無關家庭的約會。其實我不是壞女人,只是想想而已。哪知道想多了,最後實現了。

我先生有一個員工的領隊,他經常來我家吃飯,我和他比較熟。這件事怪難為情的,他比我先生年輕了十五歲,很乾凈的男人。自從見了他之後,我就開始幻想他。依然只是幻想,我沒想過幻想成真。可是,那天他來我家替我先生拿文件,我倆竟然稀里糊塗在一起了。

如果不是那次她來拿文件,我覺得我不會出軌。我現在還忘不了他,經常偷偷約會,我可能愛上他了,很對不起先生。


04

這三個案例看明白了嗎?

上面三個案例看似「偶然因素」,其實都有必然!偶然只是導火索而已,只是借口!

就像這句話一樣: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有些人只要有私心,註定會發生類似的故事。

什麼是愛情呢?心甘情願把自己交給對方,這就是愛情!愛情就是希望愛著的人幸福,沒有多餘的想法。

真正愛上一個人,就會心甘情願把自己奉獻出來,與其他任何事情都無關。愛情如果摻雜了別的東西,如果跨越了婚姻,那就等於是失去了色彩的陽光,不再純潔光明。

可是關鍵問題在於,出軌的人在出軌之前不會考慮這麼多。等「偶然」出軌了,就有可能迷失自己,把不陽光的感情當成愛情。到了這個時候,也只能用「意外」給自己開脫。

所以,本文的核心出來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歸根結底地講,多數所謂的出軌的「偶然因素」,還是源自於人心的信念不同,還是人品不同造成的。

但是「偶然因素」依然不可小覷,畢竟如果沒有這個偶然,出軌的人會降低一多半。

因此,好婚姻必須堅守,必須忠誠。不然的話,處處都是「偶然」,隨時都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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