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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真的存在嗎?

哈維·庫興(Harvey Cushing)繪製的大腦運動區域圖像,1906年

圖源:Yale University

利維坦按:目前我們無法確定的事還有很多,比如客觀世界是否真實存在?自由意志是否是幻覺?生命是否有存在終極意義?如果存在,又是什麼?但這些問題都繞不開同一個話題——意識。只可惜這是又一個毫無頭緒的問題。我們連意識是否存在都存疑。當你看到一個蘋果的時候,你可以辨別出來並得出結論「這裡有一隻蘋果」。這是意識發揮作用的事例。

但如果意識真是存在,我們又是怎麼由自己的意識得出結論的?視覺接收到信號之後,得出結論之前,這段時間裡我們的意識發生了什麼事情?生理上我們可以的確可以通過觀察清晰了解這一過程——但是如果連曾經發生(事實上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事情我們都沒有印象,我們又怎麼確定意識的存在?

文/Steve Ayan

譯/Mero

原文/www.scientificamerican.com/article/there-is-no-such-thing-as-conscious-thought/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Mero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不代表利維坦立場

意識通常被理解為人自覺擁有的想法,記憶和認知。對於認知來說,這種知識既包括外部世界的經驗(「下雨了」),也包括一個人的內心狀態(「我生氣了」)。

專家們不知道人類意識是如何產生的。然而,他們在如何定義它的各方面問題上通常意見一致。因此,它們區分了「現象意識」(phenomenal consciousness,例如,當我們感知到一個物體是紅色時的特殊感覺)和「取用意識」(access consciousness,如我們能夠表達一種心理狀態並將其用於決策)。

圖源: Getty Images

意識的主要特徵包括主體性(感覺得到這個心理事件是「我」的)、連續性(它的呈現是完整的)和指向性(它指向某個對象)。 根據一種流行的被稱為「全局工作空間理論」的意識理論體系,如果一個人能夠使一種心理活動或狀態進入腦海,並使其作用於決策或記憶等功能的執行,那麼這種心理活動或狀態就是有意識的,儘管人們並不完全理解這種進入是如何發生的。

研究人員假設意識不是從大腦的某個區域產生的,而是更大的神經網路的產物。一些理論家甚至認為它根本不是單個人腦的作用成果。例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的哲學家阿爾瓦·諾伊(Alva Noe)認為,意識不是單一器官的工作,而更像是一種舞蹈:一種生成於不同大腦之間的價值模式

彼得·卡拉瑟斯,馬里蘭大學帕克分校著名哲學教授,精神哲學專家,重點研究經驗心理學和認知神經科學。他在2015年出版的《中心思想:工作記憶的科學原理展示了人類思維的本質》一書中概述了他關於意識思維的許多觀點。

在2017年,他發表了一篇名為《意識思維的幻覺》(the Illusion of Conscious Thought)的驚人論文。在以下節選的對話中,卡拉瑟斯向編者史蒂夫·阿揚(Steve Ayan)解釋了他提出這一挑釁性觀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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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FilmFreeway

是什麼讓你認為意識思維只是幻覺?

我相信整個意識思維的概念就是一個錯誤。我是根據意識的兩種主要理論的含義得出這個結論的。 第一種叫作全局工作空間理論,由神經科學家斯坦尼斯拉斯·德海恩(Stanislas Dehaene)和伯納德·巴爾斯(Bernard Baars)提出。他們的理論指出,一種心理狀態必須存在於工作記憶(思維繫統的「用戶界面」)當中才能被認為是有意識的,並從而可以作用於其他心理功能,如決策和語言表達。因此,意識狀態在大腦里可以說是被「廣而告之」,然後下達到各個子機構的。

另一種觀點,由邁克爾·格拉齊亞諾(Michael Graziano)和大衛·羅森塔爾(David Rosenthal)等人提出,認為意識心理狀態僅僅是那些你自然而然就知道的,能夠以一種不需要任何解釋的方式直接察覺到的想法和感覺,不需要靠自我解讀來感知。現在,無論你採用哪種觀點,事實都證明像決策和判斷這樣的想法不應該被認為是有意識的。它們在工作記憶中難覓蹤跡,我們也不能直接感知它們。我們僅僅擁有我所說的「即時性錯覺(the illusion of immediacy)」——「我們能直接認識自己想法」這個錯誤認知。

有人可能很容易同意,其想法的根源可能隱藏於這樣的觀點背後——我們只是不知道想法從哪兒來,可是一旦想法出現,並被我們察覺,意識就產生了。至少在這個邏輯上,我們是擁有意識思維的,不是嗎?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很習慣說「我有一個想法」或者「我在想」。在這裡我們通常指的是內在語言(inner speech)或視覺圖像的實例,它存在於我們意識流的中心——在我們頭腦中表現出來的一系列詞語和視覺內容。我認為這些內容確實是自主意識。

然而,在神經哲學(neurophilosophy)中,我們所指的「思想」更為具體。「思想」只包括非感官的精神狀態,如判斷、決定、意圖和目標。這些都是模態的,抽象的事件,這意味著它們不是感官體驗——也不與感官體驗存在什麼聯繫。

這樣的「思想」從來沒有出現在工作記憶中,他們從來沒有成為意識。我們只能通過解釋已有的意識來發現和理解它們,例如視覺表象和我們在腦海中聽到的自己的話語。

圖源:technokrata

所以意識總是有感官基礎的?

我認為意識總是與感官形態聯繫在一起的,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聽覺,視覺或觸覺方面的因素。所有的心理意象,比如內在語言或視覺記憶,當然都是有意識的。我們用心靈的眼睛看事物;我們能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我們意識到的是工作記憶中存在的、基於感官的內容。

在你看來,意識和感知有區別嗎?

這個問題有點難。一些哲學家認為,意識可以遠遠比我們實際所能表達的更加豐富。例如,我們的視野看上去似乎充滿了細節:一切都在那裡,已經被有意識地看到了。

然而,一些關於視覺感知的實驗——尤其是無意視盲(inattentional blindness),表明事實上我們的意識只記錄了非常有限的一部分世界(一個正在經歷無意視盲的人,當他專註於球的運動時,可能不會注意到一隻大猩猩走過了籃球場)。所以,我們認為我們看到的,我們的主觀印象,與我們實際感知到的是不同的。

許我們的意識只掌握了外部世界大部分事物的要點,大腦所完成的是某種類似統計總結的行為。當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意識和感知在大多數時候是一致的。 但我依然認為,我們不是直接地感知到自己的想法,正如我們不能直接地感知到其它人的想法一樣。我們解釋自己精神狀態的方式和我們理解別人思維的方式幾乎相同,除了我們在自己的情況中擁有更多可以參考的數據——我們的視覺圖像和內在語言。

你把人們了解自己想法的過程稱為翻譯感官通路(interpretive sensory access),或ISA。這種翻譯在哪裡發揮作用?

讓我們以我們的談話為例——你絕對感知到了我此時此刻對你說的話。但是在你理解的基礎上,那些解釋和推斷的出現對你來說是不可探尋的——所有都基於你對我話語的理解而產生的高度自動化、快速的推理——仍然是神秘的。你似乎只聽到我說的意思。但浮現在你腦海中的卻是這些心理過程的結果。

這就是我想表達的意思:這些推理本身,即我們大腦的實際運作,仍然是無意識的。我們所感知到的只是這些運作的成果。當我聽你說話時,對你的思維的了解;和我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時,對自己的思維的了解,本質上幾乎沒有任何區別。同樣的翻譯過程依然需要發生。

大腦白質通路的彩色三維MRI掃描,可以顯示大腦細胞與腦幹之間的連接。

圖源:wordpress

那麼為什麼呢?我們本身會有能直接認識自己想法的印象嗎?

我認為,心智對自身而言是透明的這一觀點(即每個人對自己的想法都有直接的認識),被根植在我們「讀心」或「心智理論」的功能體系中。在理解別人的陳述時,這樣的假設是一種很有用的啟發式思維。如果有人對我說,「我想幫助你。」而我卻得去琢磨這個人是否真誠,他是真的想幫助我還是只是在諷刺,諸如此類的,那樣太困難了。假如我還要思考他是否正確地表達了自己的心理狀態,那我的任務就不可能完成了。直接假設他了解自己的想法(就像一般情況下,他知道)要簡單得多。

即時性的錯覺有一個好處,它能讓我們以更快的速度理解他人,並且也許(幾乎)不會喪失可靠性。如果我必須弄清楚別人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自我表達者,那麼事情就會變得更加複雜和拖沓。要理解他人的意圖和心理狀態,需要更多的精力和解釋工作。同樣啟發式的透明度假設也使得我自己的想法對我來說是透明的。

你的假設的實證基礎是什麼?

有大量來自正常受試者的實驗數據可以證明我的假設,尤其是他們隨時準備著——在不自知的情況下——編造不實的記憶來彌補失去的記憶。此外,如果自省和讀取別人的想法是兩種本質上不同的能力,人們會認為兩者的失調互無關聯,如自知的能力受損不會影響接收和理解他人的表達的能力,反之亦然。但這和我們發現的事實並不一樣。例如,自閉症譜系障礙(Autism spectrum disorders)患者不僅會在理解他人的想法時受到限制,他們對自身的理解也會受限。同樣,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患者對自己和他人的看法都是扭曲的。在我們的內心和我們的社會關係中,似乎只存在著唯一一種讀心術。

即時性的錯覺有什麼副作用?

我們所付出的代價是——我們更主觀地相信:我們對於自身想法的自信程度,遠遠高於我們應有的程度。我們相信,我們所處的精神狀態和我們的實際狀態就是一致的。只要我相信我餓了,我就餓了。一旦我相信我快樂,我就快樂。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是大腦的把戲,它使我們把「認為自己有思想」等同於思想本身。

圖源:olemiss

還有其它選擇嗎?如果有的話,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唔,理論上,我們必須區分一種已知的狀態本身,和作為這種經驗基礎的自身判斷或信念。能成功做到這一點的例子並不多:例如,當我感到緊張或惱怒時,卻突然意識到自己其實是餓了,需要吃東西。

你的意思是,更恰當的理解方式應該是:「我覺得我很生氣,但也許我沒有」?

對,這也是一種說法。要保持這種理性的距離,客觀地看待自己是極其困難的。即使經過多年的意識研究,我仍然不太擅長(笑)。

大腦研究人員花費了大量的精力來研究意識的神經關聯,即NCC(the neural correlates of consciousness)。這種努力會有可能成功嗎?

我想關於在大腦中工作記憶是如何以及在哪裡表現的,我們已經知道了很多;關於意識究竟是什麼的哲學概念,我們從過去的工作中得到的信息,也比幾十年前多得多;但關於我們是否能夠消除主觀經驗和產生主觀經驗的神經生理過程之間的距離,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你同意我們比我們認為的更無意識嗎?

我會說意識不是我們通常認為的那樣。它不是對我們內心世界的思想和判斷的直接感知,而是一個高度推理的過程,並且只給了我們即時性的印象。

這對我們的自由和責任來說意味著什麼?

我們仍然可以擁有自由意志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意識和無意識不是兩個獨立的領域,它們協同工作。我們不是簡單的被無意識的思想操縱的木偶,因為有意識的反思顯然確實對我們的行為有影響。它與隱性過程相互作用,並受其推動。最終,自由意味著依照自己的理性行事——無論這些理性是否脫胎於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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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微信號liweitan2014),神經基礎研究、腦科學、哲學……亂七八糟的什麼都有。反清新,反心靈雞湯,反一般二逼文藝,反基礎,反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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