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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滅亡,崇禎應負哪些責任?他至死都不明白什麼是擔當

崇禎在位十七年,本有很多次機會挽救江山社稷,可惜,都毀在他的性格上,崇禎最大的性格缺點不是剛愎自用、也不是多疑,而是沒有擔當。我不是隨便下這個結論的,咱們以歷史事件說話。

1、與後金議和事件

末期的明王朝可以說是內憂外患,李自成等起義軍是內憂,後金則是外患,明朝後期可以說一直是兩線作戰,兩線作戰的後果是明朝財政苦不堪言,經常發不出兵餉。所以與後金議和的事情便被提上了日程。

1642年,崇禎密令陳新甲與清朝議和,崇禎帝在把議和一事交給陳新甲以後,他與陳新甲手詔往返過幾十次,都告誡他不要泄漏出去。結果大意的陳新甲將清朝的議和條件放在桌上,其家童誤以為是塘報,交給各省駐京辦事處傳抄,事起泄露,群臣嘩然。

明朝的那些言官御史紛紛彈劾陳新甲,這時的崇禎不僅不保陳新甲,反而下旨給陳新甲判了死刑,1642年九月二十二日斬於市。陳新甲既死,明朝喪失最後一次議和的機會。

當時與後金議和是明智之舉,明朝那些士大夫礙於華夷之辨,紛紛反對議和,其實內心裡都知道,當時的明朝唯有議和一條出路,無非就是誰都不敢公開說而已。

其實到了這個時候,作為一把手的崇禎應該明確表達態度,以居高臨下的姿勢強勢議和,而不是將責任推給下屬了之。

2、南遷事件

議和沒成功後,將都城遷至南方也是一條出路。但是「南遷」意味著放棄宗廟陵寢,愛面子的崇禎難以啟口,他讓李明睿辦理此事,並讓他公開上書南遷,這一提不要緊,內閣首輔陳演直接跳出來反對「南遷」,兵科給事中光時亨,嚴厲譴責李明睿的「邪說」,聲色俱厲地揚言:不殺李明睿,不足以安定民心。

面對這些大臣的反對,崇禎立刻就慫了,南遷這事就這麼結束了。其實南遷肯定阻力很大,但是作為一把手必須敢於表達明確態度,而崇禎呢,他認為必須有內閣、六部的重臣出來力排眾議,形成朝廷一致的共識才可南遷。我呸,你作為皇帝,這力排眾議的事就應該你來做,非得往下面人身上推,下面人敢力排眾議嗎?

誰都知道你崇禎是個不擔事的領導,南遷這事辦好了好,如果辦不好,豈不是和陳新甲一樣,直接被你一刀殺了,成為推卸責任的替罪羊。

慈禧結束逃亡回京照片

關於遷都,李自成不僅不如他的祖宗明成祖朱棣,連女人都不如,要知道,慈禧面對八國聯軍時,也沒像崇禎似的考慮那麼多,管他誰反對呢,拉著光緒就往西面跑了,而且慈禧也不怕擔責,直接明確下旨——西狩(就是逃跑),擺明了告訴世人,這就是我慈禧的主意,這個責任我擔了。

正是因為慈禧敢擔責,所以李鴻章就敢放心大膽的去談判去簽訂條約,而不用擔心慈禧把他處死。這要是放在崇禎時期,李鴻章敢跳出來去簽割地賠款的條約?敢簽,崇禎就敢把責任推給他。

反觀崇禎,還得需要內閣、六部的支持,必須是朝臣催著我南遷,不是我要南遷的,南遷的歷史責任不能我崇禎背。這是個君王嗎?要知道這是家天下,是你朱家的江山,你不站出來擔責,裝什麼清高。

3、與李自成議和

李自成率領一百萬大軍在打進京師前主動向崇禎提出議和,條件是:允許他割讓西北稱王,並向崇禎要一百萬餉銀。可是你猜崇禎怎麼做的,在這個緊要關頭,崇禎竟還讓內閣首輔魏藻德的意見,並說:這個方案如何?現在事情緊急,只要一句話就可以決定。

你想想魏藻德敢說嗎?一旦魏德藻說可以答應李自成的條件,李自成大軍一撤,危險解除,那些言官御史一聽到這個條件,馬上就又開始彈劾魏德藻,到時崇禎又像殺陳新甲那樣殺掉魏德藻,反而將責任全推給下屬。

所以魏德藻一言不發,而崇禎呢,他根本就不敢承擔這個責任,他回復李自成:「朕計定,另有旨。」用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否定了和談的可能。

崇禎在上吊前留下御筆血書:

「諸臣誤朕,朕無顏見先帝於地下,將發覆面……」

諸臣誤朕?真有臉說啊,明明是誤了諸臣才對啊,那些大臣遇到了這麼一個不敢抗事、不敢擔責的領導,也真是沒辦法啊。所以我一直敢確定,如果明朝末期是慈禧當政,肯定不會有這些麻煩事。

所以明朝滅亡根本不是什麼「實亡於萬曆」,最大的責任就是崇禎,一個沒有擔當的領導,活生生的將王朝拖向滅亡。

其實我們在工作時也一樣,如果公司領導說一句:你們放心干,出了事我頂著。那下屬工作的熱情對不一樣,可惜這道理,崇禎到死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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