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滅亡的原因是什麼?不是貪污腐敗,而是官場上的另一惡習
封建時代由於實行的是人治,因制度本身的缺陷容易導致官員貪腐,作為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代在這方面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以致於流傳著「十官九貪」的說法。不過,這話說得有點誇張,在清初、中期時官場貪腐相對要好一點,只不過是晚清時期儒家傳統道德崩潰,而新的道德觀念還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貪腐才成了官場的常態。
有人說過,清代的滅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官場腐敗。可是我們也知道,清代對於防範和約束官員的法律、條例又是歷代王朝中最嚴密的。這些法律、條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起到過積極的作用,尤其是在清初、中期。乾隆時期,國力鼎盛,貪腐橫行,而對於貪官的處置依然是有很大力度的,不客氣地講,乾隆帝是清代十二帝中對貪官處罰力度最大的皇帝。
既然「十官九貪」的說法站不住腳,而清代滅亡也非官員貪腐所致,那麼什麼才是清代滅亡的原因呢?
雖然說一個朝代的滅亡不可能只取決於某一個因素,但官員的整體素質顯然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清代的官員為了少犯錯,保住自己的前程,他們的出路只有一條:那就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馮桂芬在他的《校邠廬抗議·省則例議》中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天下有三個大弊:吏也、例也、利也,他斷言不把這些條例一把火燒了,「則天下不治」。說到底,朝廷制定出的這些多如牛毛的條例本來是防範官員欺飾,結果不但對治天下有害無益,還成為胥吏謀取私利的工具。朝廷對內外各級官員,一定要用條例來束縛他們,而且用不確定的例案來束縛,這顯然是在懷疑大臣,因此官員們只能是「不求有功,但求無功。」
乾隆帝曾有個「怪論」,他說本朝無名臣,也不需要名臣。在他看來,皇帝聖明足可以一人治天下,一旦出現名臣,那就意味著皇帝失德,自古以來名臣的出現都會伴生昏君,所以不該有名臣。雖然乾隆帝這個怪論是針對朝中那些大學士、軍機大臣的,但卻有一種示範效應,因而大小官員都學會了循規蹈矩。
道光時期,執掌中樞多年的大學士、軍機大臣曹振鏞寫奏摺時用的全是小楷,細細密密,工工整整,文如其人,一時形成風氣。因此,整個朝堂都瀰漫著「以模稜為曉事,以軟弱為良圖,以鑽營為進取之階,以苟且為服官之計」的氛圍。而這些模稜、軟弱、鑽營、苟且之輩,國家無事天下太平尚可,如果大事有變,要指望他們奮身為國,不顧利害,不惜身家,無異於緣木求魚。
曾國藩也曾說過,自嘉、道以來,官場有四大通病:京官的兩大通病是退縮、瑣碎。退縮就是互相推諉,不肯承擔責任;瑣碎就是不顧大體,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外官的兩大通病是敷衍、粉飾。敷衍就是裝頭蓋面,剜肉補瘡,只顧眼前,不問明天;粉飾,就是心已潰爛,只會粉飾太平。
這四種官場通病加在一起,成為一種風氣,但求苟安無過,不求振作有為。曾國藩預見說,將來一有艱巨,國家肯定會有缺乏人才之患。當然,這個預言很快就得到驗證了,太平天國爆發後,朝廷才發現,國難之時已經無人可用。
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使清代出現了很多「泥塑木雕」式的官員。康熙末年,順天府尹余正健沒有幹才,致使天子腳下事務廢弛,康熙帝說他是「木雕草束之人」。有人辯解說,余正健雖不能辦事,但人有正氣,康熙帝不以為然,說那樣的話,不如立一個泥塑木雕之人,不吃不喝,豈不更好。
事實上,貪官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員不作為。清代的官員不是無能,也不是不願意辦事,而是由於處分條例太多,稍有不慎就會丟官丟命。因此,對於大小官員們來說,只能選擇像曹振鏞那樣「多磕頭,少說話」,亦或像鄭板橋說得那樣,難得糊塗。


※和珅有一個為官秘訣很高明,遠勝張廷玉,這也是乾隆放任他的原因
※清代衙門斷案遵循「四救四不救」原則,其中有一條百姓最為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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