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整治175號文為何隻字未提備案?P2P仍有一線生機
來源丨網貸之家
昨日,網貸整治「175號文」一經曝光,便引發了業內強烈關注和討論。鑒於「175號文」信息量巨大,今日,網貸之家就投資人和從業者普遍關心的幾大主要問題,做了重點提煉及歸納,供大家參考:
1.哪些平台將會被引導退出市場?
「175號文」指出的清退範圍主要包括殭屍平台、規模較小平台、規模較大高風險平台。其中,平台規模大小的標準,主要由各省根據轄內實際情況,綜合待償金額和出借人數等因素確定。網貸之家發現,目前網傳有關各地清退規模大小的版本各有異同,以下消息無法查證,僅供參考:
杭州:第一批清退存量不足1億元的平台,下一步或擴大範圍,清退存量不足5億或10億的平台。
北京:待收規模低於5000萬元以下的平台。
上海:首個被清退的上海P2P平台板凳理財公告稱因存量資金過小,金融辦建議其良性退出。
深圳:約談多家待收規模較小(主要是1億元以下)的平台,要求平台簽署自願退出承諾書;另有消息稱,深圳先從小的平台開始分批次清退,清退的是存量在兩億以內的平台,而6月份之後將可能將清退範圍擴大到10億以內。
2、接下來如何清退,如何實現無風險、良性退出?已經暴露風險的平台怎麼辦?
「175號文」多次提及分類施策:
殭屍類機構依法註銷工商登記、關站/撤APP;
規模較小機構,約談平台及實際控制人、高管,並要求其制定退出計劃。嚴格執行「雙降」(指:業務存量、投資人數),在存量業務清零前,定期向網安中心數據報送管理系統填報數據;
規模較大高風險機構,落實合規檢查,監測資金動向,壓實股東責任,定期約談實控人及高管,制定退出計劃和風險應急預備方案,嚴格執行「雙降」和防範風險向持牌金融機構傳導蔓延,如若執行不到位,將被移送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或公安部門;
已出險機構,提高已立案平台追贓挽損水平,未立案平台則需要當地政府成立風險處置專項小組,壓實平台責任,監督制定兌付方案並實施,承諾「六不」(不跑路、不關停、不變更地址和主要股東、不隨意處置資產、不損壞資料、不新增業務)打擊惡意逃廢債,鼓勵對接資產管理公司化解風險。如平台不配合或失聯跑路,將被移送當地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或公安部門。
3.哪些平台能夠留存下來?
平台體量需要足夠大,且嚴格合規(落實合規檢查108條;嚴格執行「雙降」;接入網安中心數據報送管理系統並定期填報數據;開展集中信息披露;對接銀行資金存管)。
「175號文」還為正常運營平台指出三條轉型之路,「積極引導部分正常機構轉型為網路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
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查看,網貸之家將「175號文」全文整理成表:
(點擊可查看大圖)
網路小貸、助貸機構、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這三條轉型之路,可行性如何?「175號文」為何隻字未提備案?作為投資人、從業者,該如何看待P2P備案的前景?針對這些問題,中國社科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副秘書長陳文一一進行了解答,希望下文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退、轉型之外,P2P還能向死而生嗎?
作者: 陳文
1月21日互金專整辦和P2P專整辦先前聯合發布的《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175號文」)在業內廣泛流傳,引發強烈反響。
在「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機構外,其餘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的基調下,主流解讀一致認為P2P「十死無生」了,「向死而生」是否成為空談了呢?
平復下心情,仔細看看文件,其實在「關」和「退」的基調之外,監管層傳遞的一個最為顯著的信號就是市場上最後能夠存活下來、順利備案的必然是嚴格合規的頭部平台。這也和大文這幾個月以來一直倡導的頭部平台合規發展才是行業穩定的基石論調一致。
1
為什麼要「關」和「退」
監管機構對於P2P行業目前的整體態度在於努力先使得行業風險整體可控,防止民間金融風險向正規金融傳遞,防止行業風險釀成社會穩定壓力,目前控制頭部平台的待收餘額增長速度以及有序清退中小問題平台同步進行,都是為了給政策選擇留有可供遊刃有餘的空間。
P2P行業目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市場上存續的平台數量仍然過多。2018年底市場上存續的平台數量仍然高達1000家左右。參考信託公司目前的68家牌照,第三方支付公司目前的兩百餘家牌照,基金代銷目前的一百餘家牌照,無疑P2P存續平台數量仍需要進一步減少。
目前看監管機構備案相關政策出台的節奏點也取決於平台的減少速度。
一方面,在當下的政策敏感期,由於備案落地時間點的不明確,部分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平台放棄了合規備案,主動退出市場,實現市場的自然出清。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監督管理部門也開始主動作為,清退一些存在違規行為的中小問題平台。例如媒體傳出北京清退待收5000萬以下的問題平台,杭州清退待收1億以下的問題平台,深圳清退待收2億以下的問題平台。對於真正能夠做到合規經營的頭部平台而言,清退中小問題平台無疑構成利好,尤其是糾正了2018年上半年小平台更容易整改備案的誤區,使得市場秩序日益規範。
圖1:2010-2018年正常運營的P2P平台數量
數據來源:網貸之家
2
如何看待P2P三大轉型出路
在後續加速減少現存平台數量的「關」、「退」浪潮中,我們也將看到監管也會創造條件推動P2P的積極轉型。在175號文中,監管給出了三條轉型出路:
一是轉型網路小額貸款公司。與定位為信息中介的P2P不同,網路小貸被定位為信用中介,其資金來源不再是個人散戶,而更多是自有資金和機構資金。如果以網路小貸取代P2P,所有存量P2P債權將由新設的網路小貸主體承接。目前,銀保監會就網路小貸的全國統一監管辦法仍未出台,但槓桿監管的強化無可迴避。
如果按照目前主流的網路小貸公司2-3倍槓桿的監管,對於百億級的平台而言,轉型網路小貸意味著需要交納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實繳註冊資本,這對新設立的、承接原P2P債權關係的網路小貸主體構成了較大的補充足額實繳註冊資本金壓力。為了轉型網路小貸後減少需要追加的實繳資本金,頭部平台在當下也必須有進度的壓縮存量業務規模。
二是轉型做助貸。2018年下半年以來主流金融科技企業都將主要發力點放在助貸上了,但從2017年下半年的現金貸整頓開始,監管已經密集發文規範銀行的助貸合作。P2P之所以在三千多家法人機構的商業銀行體系下能夠存活、擁有自身的市場空間,是在於P2P與商業銀行的客群存在差異,這一客群即使由P2P推薦給商業銀行,實際上也很難滿足商業銀行的風控邏輯要求。
商業銀行能夠跟大多助貸機構合作,根本原因還是各種形式「兜底」的存在,P2P的「兜底」能力是否具備仍有待檢驗。可以預想的是,小額信貸領域機構的資金遠沒有線上零售資金好拿。
第三是轉型做引流平台。雖然我們說P2P的核心競爭力在於其對資產端的把控,但目前看P2P尤其是頭部P2P的核心競爭力是在於其存量的線上出借人以及線上出借人的持續獲取能力,這些接受過風險現實教育、具備一定風險承擔能力的出借人是可能轉化為金融機構資產管理類產品的投資人的。
但問題在於持牌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大多存在100萬的合格投資者門檻,而P2P的出借人很難與之匹配。以某百億待收餘額的一線平台為例,其平台50%的出借人在投餘額在5000元以下,67%的出借人在投餘額在1萬元以下,在投餘額在5萬以上的不到總出借人數量的5%,在投10萬以上的只有0.55%。而信託計劃、私募基金券商資產管理計劃的認購門檻均為100萬。銀行理財產品在「理財新規」出台之前也都是5萬購買門檻,即便是理財新規後降為1萬,也比P2P網貸平台的起投金額高出不少。
圖2:某百億級平台出借人區分情況(2018年12月底)
3
如何評估P2P備案前景
儘管175號文中主要提及了P2P的「關」、「退」、「轉型」,對於「備案」卻沒有隻字片語。但我們不應該對P2P備案徹底絕望。成熟的政策指定層必定要保持P2P政策方向的模糊性,這在當下以減少平台數量為主的現實訴求中尤其必要。
只有給從業機構較強的不確定性才能倒逼大多數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機構主動退出市場,反過來創造備案落地的條件、加快P2P備案的到來。但這個過程註定無比痛苦,痛苦的承擔主體既包括走上「關」、「退」、「轉型」之路的平台,也包括最終有望順利備案的合規頭部平台。這種痛苦也是「P2P向死而生」的必由之路,更需要我在2016年所著的《P2P向死而生》一書中所倡導的「理念」、「堅持」和「擔當」。
需要強調的是大浪淘沙後即使備案落地,P2P的監管思路必然與2016年8月份網貸監管暫行辦法中的存在較大差異。我一直認為按照暫行辦法是無法有效管住P2P的。國內金融機構的槓桿監管趨嚴趨勢短期之內無法逆轉,P2P作為完全沒有槓桿約束、實質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存在是難以想像的。尤其是備案完成後預期P2P存續企業的控股權會發生密集變遷,背書能力更強的機構成為股東後,P2P行業的體量更加無法控制,政府可能會喪失對於社會總融資額的控制能力。我們預期監管將P2P定性為信息中介的提法短期之內不會變化,但監管未來會重提對於P2P的實繳註冊資本金要求,這點需要引起頭部合規平台的充分重視。
一方面預測會存在對於P2P的最低實繳註冊資本金要求。諸如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權下放地方,其實繳貨幣資本由各省規定。以重慶市為例,2016 年 4 月發布的《重慶市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變更申報工作指引》規定:在重慶下屬區縣新設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 10000 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一次性出資到位;註冊地位於重慶市外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在重慶市設立分支機構,註冊資本不得低於 5 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另一方面預測會存在對於P2P事實上的槓桿率監管。可供參考的是監管權在人民銀行的第三方支付。2010 年 6 月人民銀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的比例,不得低於 10%。這樣,大的頭部平台需要滿足更高的資本金要求,而小的平台則受限於最低實繳註冊資本的要求而退出市場。
「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P2P的狂歡早已逝去,現在是整個行業為過去野蠻發展買單的時間點。然而九死之外仍有一生,我相信合規發展的P2P頭部平台在未來的中國金融市場仍將有一席之地。
簡介:百舸新金融智庫創始人,北京大學新金融和創業投資研究中心研究員,著有《P2P向死而生》等5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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