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122)諸位粗妙,初略二格
諸位粗妙,初略二格(122)
五、通諸位論麁妙者,
小草止免四趣,不動、不出。
中草雖復動、出,智不窮源,恩不及物。
上草雖能兼濟,滅色為拙。
小樹雖巧,功齊界內,故其位皆麁。
大樹實事,同緣中道,皆破無明,具有界外功用,故此位為妙。
而別教從方便門,曲逕紆迴,所因處拙,其位亦麁。
圓教直門,是故為妙。
又,三藏菩薩,全不斷惑,望圓教五品,有齊有劣:同不斷惑,是故言齊;五品圓解常住,彼全不聞常住,是故為劣。
若三藏佛位,斷見、思盡,望六根清凈位,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
佛尚為劣,二乘可知。
當知,三草蒙籠,生用淺短,故其位皆麁。
若干慧地、性地,望五品位,有齊、有劣,例前(云云)。
若八人、六地,見、思盡,七地修方便,至佛斷習盡,望圓教似解,有齊、有劣,例前可解當知。
小樹之位,未有干雲婆娑之能,是故皆麁。
若別教十信望五品位,有齊、有劣:同未斷惑,是故為齊;十信歷別,五品圓解,此則為優。別教十住斷通見、思,十行破塵沙,十迴向伏無明,秖與圓家十信位齊優劣(云云)。
若登地破無明,秖與圓家初住齊。
何者?若十地十品破無明,圓家十住亦十品破無明。設開十地為三十品,秖是圓家十住三十品齊。
若與為論,圓家不開十住,合取三十心為三十品,與別家十地三十品等者,則十地與圓家十迴向齊。若奪而為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行齊;與而為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地齊。
故知,別教權說判佛則高;望實為言,其佛猶下。譬如邊方未靜,授官則高;定爵論勛,置官則下。別教權說,雖高而麁;圓教實說,雖低而妙,此譬可解。
以我之因,為汝之果,別位則麁。當知大樹雖巨圍,要因於地,方漸生長。
是知圓位從初至後,皆是實說。實伏、實斷,具皆稱妙(云云)。
《大論》云:「譬如有樹,名曰好堅。在地百歲,一出即長百丈,蓋眾樹頂。」此譬圓位也。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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